云浮企业优惠政策

广东云浮产业园区

广东云浮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云浮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浮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的通知(云府办函〔2020〕78号)

政策
发布部门: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我市顺利组织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云浮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下称协调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主任:李雄光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副主任:韦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莫慧玲市司法局局长成员:刘环境市委政法委四级调研员简学钦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云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李素玲市教育局副局长王维瑜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何卓州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吴少明市财政局副局长叶高力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朱琛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张育涛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黄沛日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四级调研员李江平云浮供电局安全监管部副总经理唐锋市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陆健贤中国电信云浮分公司副总经理二、主要职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工作要求,协调委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市的实施和组织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等。具体职责如下:(一)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指导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加强监测,为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查处打击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提供技术和证据支持。(三)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有关学校做好考试场所安排,督促指导学校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四)市公安局负责本市考区及周边治安、交通、网监等安全保障工作;指导考区辨别应试人员身份真伪及依法查处涉考违法犯罪行为。(五)市司法局承担协调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实施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考务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初审、报批等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职前培训工作。(六)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必需的经费保障工作。(七)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协助做好考点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和负责医疗保障相关工作。(八)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加强对本系统考生的管理;协助市司法局落实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配合做好职前培训。(九)市委机要和保密局负责考试保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负责检查验收试卷保密室;负责考试失泄密案件查处工作。(十)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浮供电局负责考试期间本市考点电力保障工作,确保考试期间电力供应不间断。(十一)云浮市中等专业学校负责协助市司法局确定考点、考场;负责做好计算机测试、监考老师的选派、培训和完成监考工作。(十二)中国电信云浮分公司负责考试期间考点网络通信保障工作。三、工作机制协调委日常工作由市司法局承担。协调委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司法局提出,按程序报主任批准。协调委建立联络制度,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协调委不刻制印章,不设办公室,不正式行文,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7日

广东云浮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