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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工作实行“暂时代管”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市政府个别班子成员原分管工作实行“暂时代管”,现将代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曾贤林:常务副市长,增加分管清远长隆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兼任清远长隆国际森林度假区项目征地拆迁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专责工作组组长。李新全:副市长,增加分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邮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政府工程代建、供电、核应急、人防工作。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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