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企业优惠政策

广东清远产业园区

广东清远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清远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2017年规章制定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人民政府2017年规章制定计划(第一批)》已经六届第10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5日清远市人民政府2017年规章制定计划(第一批)为贯彻《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等文件要求,增强政府立法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及时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纳入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决策。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清远市人民政府制定2017年规章制定计划(第一批)如下:一、制定清远市政府规章项目1件:《清远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由市教育局负责起草,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协助起草,市法制局加强对起草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起草单位应当在2017年4月10日前,向市政府报送该市政府规章的送审稿;市政府规章送审稿由市法制局负责统一审查,并最终形成市政府规章草案,于2017年6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审定;原则上2017年8月上旬前,市政府完成该市政府规章的审定和公布工作。该市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查、报送、决定、公布等,应当遵守《清远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的各项要求和程序。二、市政府规章的起草单位、协助起草单位、审查单位应当抓紧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本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按期按质顺利完成。

广东清远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