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韶府〔2015〕34号)
政策
发布部门: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7日
政策文号:韶府〔2015〕3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有关单位:现将《韶关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韶关市人民政府2015年9月1日韶关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行动计划。一、总体思路、原则及目标(一)总体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与珠三角产业对接,以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韶关配套区为重点,加快融入珠三角产业体系。优化工业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工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战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新一轮技术改造为主抓手,改造提升现有产业,加快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力促工业提速增效,推进产业质量招商,实现工业绿色振兴发展。(二)指导原则。——创新引领与开放合作相结合。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工业创新体系,强化协同创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大力引进来、走出去,推动工业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产业承接与配套协作相结合。主动加强与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对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完善园区载体,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加快引进一批产业项目。加强与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的对接,加快融入其配套协作体系,着力打造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韶关配套区。——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工业领域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环境营造等方面作用,全面推进工业领域深化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综合运用财税、产业、金融、土地、人才、贸易等政策,引导生产要素向工业高端领域集聚。——先进技术与绿色节能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先导和牵引作用,以信息技术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手段,加快推动制造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转变。完善产业链条,提升配套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坚持高端引进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产业由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提升,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存量与优化增量相结合。支持现有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技术改造,增资扩产,提高效益,提升存量工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培育发展互联网产业等新模式、新业态,大力推进工业发展重大平台和载体建设,引导工业企业向高端发展,努力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三)主要目标。力争到2017年,我市工业逐步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在全省价值链的分工地位有明显提升,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韶关配套区建设稳步推进,综合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形成在国内、省内具备一定竞争力的现代工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到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348亿元增长到5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2%。改造提升钢铁、有色金属、电力、机械、制药、玩具等传统优势产业,力争到2017年,钢铁产业产值突破300亿元,有色金属、电力、机械装备等产业产值均突破200亿元,制药、玩具等产业也有较大的发展。主要工业产品质量达到国家先进水平标准。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成效明显,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50%;园区税收年均增长25%。(市经信局、科技局、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R&D)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从2014年的1.16%提升到1.4%;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从2014年的52件增长到70件,年均增长10%;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从2014年的25件增长到33件,年均增长10%。(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经信局、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到2017年,先进制造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113亿元增长到17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5%,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2014年的32.5%提高到34%以上;支柱工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211亿元增长到290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工业骨干企业加快做大做强,全市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工业企业从2014年的1家增加到2家,50—100亿元工业企业从2014年的3家增加到4家;中小微企业发展质量整体提升,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140亿元增长到255亿元,年均增长22%以上,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2014年的40.2%提高到51%以上。(市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二、重点攻坚行动(一)强化企业自主创新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打造工业转型升级新引擎。1.行动目标。至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R&D)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1.4%,三年累计提高0.24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力争达8%,三年累计提高0.5个百分点;工业企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达20家,三年累计增加7家,工业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增强,涌现出一批创新能力较强、规模与品牌在国内、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市科技局、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R&D)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7.5%,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达到14家。——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R&D)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7.8%,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达到16家。——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R&D)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1.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8%,大型工业骨干企业研发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达到20家。2.重点任务。——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发挥创新骨干作用。实施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支持韶钢、韶烟、韶能、韶铸、东阳光、韶冶等一批有实力的工业骨干企业创建国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实验室、研究院,开展战略产品开发。(市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孵化器。支持市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翁源华彩化工涂料城小企业创业基地等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韶关市企业挂牌孵化基地的发展。加快韶关学院粤北特色食品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平台技术升级改造和曲江食品工业园检测平台的建设步伐,争取尽快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实施后补助、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制度。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引导作用,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科技创新后补助制度,引导中小微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购买技术服务以及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市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局、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以东莞对口帮扶为契机,依托东莞电子信息产业基础,进一步加大产业承接力度,重点培育消费类电子整机、新一代信息网络终端、LED照明和电子材料等产业,提升传统电路板、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业。大力培育新材料产业。发挥稀土资源优势,大力推进新丰稀土分离项目建设,争取引进稀土高新材料生产企业,将稀土新材料产业打造成韶关未来主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ITO靶材、高比容铝箔、高性能软磁体、高分子树脂等新产品开发力度,培育新型电子材料产业。积极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利用我市生物资源丰富和医药工业基础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引进一批国内医药行业的龙头企业,积极发展生物育种,引进一批生物工程、医药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扶持东阳光生物药业、利民制药、翁源青云山药业、阳普医疗等企业发展壮大,引导现有制药企业在韶设立研发中心和中试基地,形成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着力把韶关建设成为广东重要的生物医药生产基地。(市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着力打造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韶关配套区。扎实推进省市共建装备基础零部件基地建设,加快推进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对接配套能力;着力承接引进一批珠三角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培育壮大装备制造产业群。推动宏大齿轮、东南轴承、正星车轮、飞翔自动变速箱等企业积极拓展与广州、深圳、佛山等地汽车制造企业的配套合作,力争在开发或引进变速箱、前后桥、底盘等关键零部件配套方面取得突破,提升发展零部件产品质量,延长产业链;进一步做大韶关正星车轮、韶关起重机厂等现有专用车辆生产规模,积极引进战略投资盘活力士通机械、新宇建机等企业的专用车辆生产技术和资质,加快提升专用车生产能力和规模。加强与珠三角智能装备企业的对接合作,发挥我市铸锻件和齿轮加工优势,积极承接珠三角工业机器人零部件配套生产。借助东莞对口帮扶契机和莞韶产业园发展平台,争取从东莞引进智能机器人、机械手及智能装备企业、木工、制鞋整机等一批整机生产企业。发挥我市铸锻件生产实力优势,为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产业带和广州的海洋工程、轨道交通等重大装备提供高端优质铸锻件。推动液压油缸产业转型升级,从现有以冶金油缸为主,扩展到液压系统甚至液压机械装备等新领域,开发高性能液压油缸产品,为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产业带提供高端液压油缸及液压系统,打造华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液压件生产基地。(市经信局、发改局、商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二)加快工业投资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重塑工业转型升级新优势。1.行动目标。至2017年,全市三年累计引导36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的企业150家),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50%以上;三年累计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366亿元、工业投资1145亿元以上。(市经信局、发改局、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2015年,引导8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企业40家;力争完成省下达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99亿元、工业投资330亿元目标任务。——2016年,引导13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企业50家。力争完成省下达工业技术改造投资121亿元、工业投资380亿元目标任务。——2017年,引导15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企业60家。力争完成省下达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146亿元、工业投资435亿元目标任务。2.重点任务。——实施一批重大工业项目。抓好国粤韶关综合利用发电、国电(始兴)风电、华润(新丰)风电、韶关市智慧螺丝城、华南钢铁科技产业园、大宝山铜硫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韶冶搬迁改造等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的推进;抓好韶关电厂上大压小项目、比亚迪电动叉车、东阳光氟化工基地、南雄彤置富水泥、国润再造烟叶搬迁等一批重大项目的竣工投产达产达标。——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引导工业企业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大力实施技术改造和产业链整合,重点在钢铁、有色金属、装备制造、轻工等领域,通过建链、补链、延链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钢铁工业,以韶钢为龙头,大力发展优特钢,并依托韶钢促进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推进钢铁深加工产业园建设。有色金属工业,加快推进韶冶环保搬迁和仁化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建设,支持丹冶镓锗综合回收和银海集团多金属综合回收及深加工等,延伸有色产业链。装备制造业,加强与珠三角产业对接,围绕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韶关配套区,加大设备更新和挖潜改造力度,着力提升骨干企业的配套能力;大力发展整机和成套设备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产业。轻工业,支持韶烟高档烟制丝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韶能珠玑纸业原浆纸项目等技改项目建设,实现产业升级。——引导企业扩产增效。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用好省级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项目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推动优势传统产业应用电子商务,提升工业企业生产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市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商务局、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三)推动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及智能化改造,拓展工业转型升级新路径。1.行动目标。至2017年,力争初步建成1个在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形成约20家数控整机装备及功能部件企业的产业集群,年产值超过50亿元;全市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49亿元左右提高到8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三年累计推动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市经信局,莞韶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2015年,推动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全市高技术制造业总产值达55亿元。——2016年,新推动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年产值超2000万元的智能制造骨干企业达1家,全市高技术制造业总产值达65亿元。——2017年,新推动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年产值超2000万元的智能制造骨干企业达2家,全市高技术制造业总产值达80亿元。韶关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形成约20家数控整机装备及功能部件企业的产业集群,年产值超过50亿元。2.重点任务。——打造韶关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落实《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和机器人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加强与珠江东岸智能制造业和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的产业对接和配套协作,围绕莞韶产业园韶关智能装备制造产业核心区,以装备制造产业集聚为基础,以暨南大学韶关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韶关现代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为核心,吸引高端数控机床及其配套功能部件企业、智能制造设计、机器人、装备控制系统生产及供应商等来韶发展,集聚国内外智能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机构,制定并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构建适合韶关行业发展需要的专用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体系。加强政产学研创新联盟,组织联盟企业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核心技术的联合研发攻关。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系统集成等信息技术创新驱动,支持智能制造装备与自动化控制系统、重大智能成套装备、高端大型机床等智能制造装备及基础部件项目。(市经信局、市发改局、莞韶园管委会、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积极组织和引导宏大齿轮、韶关液压等企业争取省级更新设备和淘汰老旧设备专项资金,加快设备更新步伐;积极落实省鼓励推广应用首台(套)装备。支持利宝实业、顺昌布厂、五联木业等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工程,推进我市机器人及相关智能装备的示范推广,提高企业竞争力。(市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选择工业基础好、两化融合推进工作扎实、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县区,作为智能制造示范区;选择我市现有优势产业领域和典型流程工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开展智能工厂培育建设试点,鼓励企业使用大型控制系统、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化生产装配线等智能化制造装备,推动装备制造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和自动化控制等技术对机器设备和生产流程等进行自动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推进生产线数字化改造,建设自动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市经信局、发改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推进制造业重点领域两化融合。建立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智能制造的扶持力度。在机械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等装备类产业,重点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端装备产品的融合,增强装备产品的性能与功能,构建高端装备产品的研发创新平台,提升产品与服务融合的发展模式,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在钢铁及有色金属深加工、现代建材等流程制造产业,重点实现基于物联技术的精益控制,建立在线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控系统,促进企业节能减排与安全生产;在农产品深加工等消费品产业,重点推进生产制造智能化,实现生产制造涉及的人员、物料、设备的优化配置和集成化管控,提高生产效率,加强生产控制、质量监管和在线检测,优化业务流程,实现精深生产。(市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发展智能制造服务业新业态。以普尔文、VUE等计算机认证考试服务平台为重点,为政府、高校和企业提供国际IT专业人才培训和认证,推动“粤北硅谷”基础性IT教育产业项目发展。以黄沙坪创新产业园、鑫金汇电子商务产业园等为载体,建设一批功能突出、辐射功能强的生产服务业集聚区,推动产业金融、工业设计、信息系统服务、现代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会展等与先进制造业紧密相连的生产服务业向先进装备制造基地集聚。推进南雄精细化工产业园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平台建设。推进生产制造与信息技术服务融合,发展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科技信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展览等新业态。(市经信局、商务局、发改局,莞韶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四)全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工业转型升级主阵地。1.行动目标。到2017年,全市省级产业园三年累计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48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从2014年的90.75亿元增长到232亿元,年均增长30%;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从2014年的26.08%提高到50%。(市经信局、莞韶园管委会、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各有关县(市、区)政府)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2015年,全市省产业园区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4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42亿元,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7%。——2016年,全市省产业园区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16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85亿元,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4%。——2017年,全市省产业园区完成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28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32亿元,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达50%。2.重点任务。——科学规划布局,明确功能定位。莞韶产业园依托现有产业基础,集聚发展机械装备制造、玩具、制药产业;以南雄和翁源等精细化工产业园为载体,发展环保涂料产业;加快推进华南特钢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市经信局、莞韶园管委会,园区所在县(市、区)政府)——大力推进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服务功能。坚持“适度超前、相互促进”的原则,集中有限资金,全力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项目落地推动设施配套,以设施配套促进项目落地。集中力量加快国道323线园区段、莞韶大道、甘棠片区主干道等道路和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园区工作效率,通过探索和创新园区管理模式,理顺园区和片区、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严格落实督查问责制,激发园区工作的活力和动力。(莞韶园管委会、市经信局,园区所在县(市、区)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园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以东莞对口帮扶为契机,大力推行以商招商、行业协会招商、莞韶联合招商。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健全招商项目综合筛选评审机制,严把招商项目质量关。密切关注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重大专项规划,主动谋划项目,推动企业与项目的对接,积极争取项目落户。完善投资审批办证制度和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工作机制,为引进优质企业和项目创造有利条件。按年度下达各产业园区签约项目和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强化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市商务局、莞韶园管委会,园区所在县(市、区)政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不断壮大园区经济。把项目建设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壮大园区经济的主要突破口,重点是进一步加快粤商高科创新园、权众集团和东盈服装等重点项目建设,并依托智慧螺丝城打造全国最大的紧固件产业基地。(莞韶园管委会、市经信局,园区所在县(市、区)政府)(五)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形成工业转型升级新模式。1.行动目标。至2017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4年下降10%,三年累计实现电机能效提升40万千瓦。分解下达全市重点用能企业2015-2017年节能目标任务(见附件)。节能环保产业实现增加值从2014年的5000万元左右提高到6700万元左右,年均增长10%左右。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节能降耗、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单位GDP能耗指标、二氧化硫、化学物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应完成节能减排示范城市目标值。(市经信局、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2015-2017年分年度目标——2015年,当年实现电机能效提升26万千瓦。推动1个以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12家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达5500万元。推动工业园区实施集中供热,推动韶钢烧结机完成脱硫。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2016年,当年实现电机能效提升11万千瓦。推动我市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8家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达6000万元。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进度目标。——2017年,当年实现电机能效提升3万千瓦。推动8家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达6700万元。推动全市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推动韶钢烧结机完成脱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进度目标。2.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工业节能,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紧紧围绕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考核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预警调控机制,倒逼企业向绿色转型发展。积极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和注塑机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敦促企业加快淘汰低能效电机。组织引导重点企业开展工业锅炉(窑炉)、清洁生产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促进企业与城市和谐发展。推动重点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提升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鼓励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以体系的管理手段提升能源管理效能;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效对标活动,倒逼企业不断提高用能效率的“三能体系”建设。——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推动莞韶产业园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推动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基础上实施中水回用工程为重点耗水企业提供再生水配套,构建区域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推行集中供热、热电冷三联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区域供热干管,扶持供热企业发展,努力实现集中供热在重点片区全覆盖,构建区域能量梯级利用。推动曲江宏德等28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推进钢铁、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五大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优化能源产业结构。以推进能源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为中心,大力提升清洁能源的战略地位。加快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项目、华电热电冷联供项目、国电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等一批电源项目建设。推进韶关核电项目,建设韶关核电基地。积极开发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成为以电力能源为主、多种能源并举的广东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支持发展钢铁、水泥等传统产业节能装备与产品,开发有色金属冶炼资源循环利用装备、产品以及电力环保装备、产品。重点发展烟气处理、水处理、节能等装备制造产业,同时配套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积极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及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在韶关的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根据国家、省有关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运用差别电价、补助资金、准入条件、行业标准等政策措施,强化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约束机制,促进我市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退出。——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强重点工业行业污染减排,强化电厂、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的脱硫脱硝运行管理。全面推动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完成规定治理任务。制定实施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规划,推行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市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三、保障措施(一)全面深化工业领域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使项目从洽谈、签约、落地、建设投产到生产经营真正享受全程“保姆式”服务。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实施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审批程序标准化清单和政府监督管理清单,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民间资本投入工业领域。开展涉企收费清理,重点清理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二)支持工业企业创新发展。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支持工业企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创新能力。完善工业领域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进一步加大政府对自主创新产品采购力度,优化科技创新投融资环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市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三)加快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减少审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在工业企业投资建设重大项目立项审批、环境评估、资金筹措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将符合条件的工业重大项目优先纳入年度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积极保障工业企业用地需求,探索建立工业用地供需服务平台,建立工业用地供应信息公开、需求信息收集的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三旧”改造涉及的规划管控、收益分配、税收优惠、纠纷调处、金融支持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优先支持投资强度达到300万元/亩以上的优质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先进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市发改局、国土局、经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四)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整合工业发展的市级各类专项资金,将每年度不低于1亿元的市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集中支持工业转型升级,重点用于支持市辖三区范围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两化融合、智能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融资担保、改制上市、品牌和技术中心创建和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加强对市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由市经信初审、专家评审、领导小组会审决定的“二审一决策”基本决策程序。市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采取重大项目贷款贴息、中小企业投资融资担保、企业技术改造补助、科技创新奖励补贴等方式,每年有针对性地投向工业园区和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市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财政局牵头另行制定)。各县(市、区)应根据本辖区实际设立工业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财政对工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级、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市经信局、财政局、科技局、莞韶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五)加大金融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鼓励市内银行业及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对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并购重组,以及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金融资本、风投资金及民间资本集中投向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制定出台专项政策着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出台专门的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改制上市。(市金融局、人民银行韶关中心支行、韶关银监分局、市经信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六)强化工业人才支撑。统筹并制定实施高效灵活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政策,重点支持工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紧缺型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推动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工业企业对接合作,培养各类实用技术专业人才和熟练技术人才,培养一支面向生产一线的高级技术工人队伍。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确保每个重点工业基地(园区)都有1所以上对口的职业院校并针对性开设相关专业,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市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七)优化工业发展软环境。坚持把软环境建设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主要抓手,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和一站式工作制度,为投资商和企业提供全方位保姆式的服务。落实优惠政策,国家赋予企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要坚决落实到位,各地承诺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要及时兑现到位。加大对企业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严厉查处涉企乱评比、乱检查、乱摊派行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深入开展“挂点帮扶企业”活动,对重点企业实行市领导和市直部门挂点联系帮扶制度。健全完善企业诉求事项办理机制,强化信息反馈和督查问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建立实施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部门间联席会议,推进行动计划实施。市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县(市、区)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市经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二)落实目标任务。市将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2015年的年度重点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地(见附件)。2016年、2017年的年度重点指标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于当年2月底前分解落实至各地。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将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确保落实到位。(市经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三)开展跟踪服务。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和改进对企业的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各地要建立健全重大工业项目动态跟踪机制,切实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每半年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项目建设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四)强化督查考核。各地要将工业转型升级工作的各项任务和重点指标纳入政府重点工作考核体系,制定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严格实施考核并兑现奖惩。市政府定期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落实行动计划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未完成年度重点指标且排名靠后的县(市、区)由市政府领导约谈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对重点指标完成较好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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