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7日
政策文号:汕府﹝2017﹞4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7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加强对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市政府将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全力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按省的职责分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强化人社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基金财政管理部门、地税机关的工作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保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平稳运行。二、强化工作措施一要建立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常态化机制,创新扩面征缴工作手段,确保企业职工全员足额参保,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二要清理政策和规范业务经办。对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要求,清理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及时对照修订有关业务经办规程,对与国家和省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予以调整。按照省统一政策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支付项目和标准规范支出,确保基金安全。三要建设完善信息系统,确保与省级系统顺利对接。积极做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信息平台对接工作,对照有关要求调整好业务经办、基金管理、财务管理等各类业务,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四要清理人员信息,压实参保人数,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切实提高实际缴费率。积极组织全市社保信息系统与地税征收系统进行数据对碰,清除重复信息,沥干水分,让数据“项项真、条条实”。三、落实考核责任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通过签订责任书,强化目标责任奖惩考核等方式,层层压实各级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加强对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完成情况的动态管理,定期督导通报各地任务完成情况。汕尾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7日2017071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pdf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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