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企业优惠政策

广东茂名产业园区

广东茂名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茂名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为做好茂名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茂名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提案(以下简称“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议提案的交办和接收茂名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茂名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提案通过“茂名市建议提案在线办理系统”(以下简称办理系统)交办。请各承办单位于4月10日开始登录办理系统(使用方法见附件1)接收建议和提案(政协提案因须审查立案而稍迟交办),并及时清点,认真核对,履行签收手续(没有直接接通“办理系统”的单位由市府办网下书面交办)。如确认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的建议和提案,要说明理由,于收到建议和提案7天内在网上“拒收”退回,由市府办重新交办,请勿积压或自行转给其他单位办理。二、办理时限本次会议的建议,应于2008年7月底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本次会议的提案,应于2008年8月底前办理完毕并答复提案者。对涉及面较广、问题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在上述限期内难以办理完毕的,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向代表或提案人说明情况并抄送市府办建议提案科,但最迟不得超过9月底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或提案人。三、主办、会办和协办对内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职能而又不便于分别办理答复的建议提案,由市府办指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牵头,会同协办单位研究处理,提出答复意见,或协办单位在收到建议提案后两个月内,将协办意见(格式分别见附件2、3)通过办理系统上传给主办单位,同时书面送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综合相关协办单位的协办意见,统一答复代表或提案人。建议和提案为分别办理的,由分办单位分别办理并答复代表或提案人。四、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应对建议和提案进行研究分析,拟定办理工作方案,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在办理建议和提案过程中,要注重实效,加强调查研究,落实办理人员和经费,要密切与代表和提案人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以及利用各种通讯手段等方式,充分听取代表和提案人的意见,共商解决办法。代表或提案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有新建议的,承办单位应在接到反馈意见之日起两个月内,重新研究办理并再次答复代表或提案人。五、复文要求建议和提案办理的答复要按统一复文格式(分别见附件4、5),并根据办复情况在首页右上角加注标记: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经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用“B”标明;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已经列入近期规划逐步加以解决的,用“C”标明;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研究解决的,用“D”标明。办理建议的答复要书面寄送代表,并附送《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6)一式二份;对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书面答复要寄送每位代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只寄送给领衔代表。办理建议的答复要同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和市府办建议提案科。办理提案的答复要书面寄送第一提案人,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提案要寄送提案单位,界别、小组或联组的提案要寄送召集人,均要附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7)一式二份,办理提案的答复要同时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和市府办建议提案科。办理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均要上传“办理系统”。六、办理工作总结承办市建议和提案10件(含主办和协办件)以上的单位,在全部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完毕后,要进行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书面总结。总结须寄送市府办建议提案科二份。各主办单位要与有关代表或提案人联系,及时收集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统计满意率。以上通知,如有不明之处,请与市府办建议提案科联系(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