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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现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提前一年至2010年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全市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5%以上。为加快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步伐,确保201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如期实现,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切实增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2010年全市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一是省委、省政府对我市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会议提出梅州在2010年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这是省委、省政府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二是市委、市政府按照“推动绿色崛起、实现跨越发展”和建设“三名城一基地”的目标要求,对教育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市委、市政府对发展高中教育的决心和建设“文化名城”的战略举措。当前我市“普九”工作不断巩固提高,基础教育“重心”不断上移,广大人民群众对高中阶段教育的关注程度进一步提高,对高中阶段教育的规模和质量有更高的要求。三是我市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人才素质的客观需要。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不仅是我市顺应“市情民意”,做好教育惠民工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市改善民生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创建省教育强市的客观要求。全市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必须深刻认识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到2010年,全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二、当前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一)全市现状。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市现有高中阶段学校112所,其中普通高中学校68所,职业学校44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0所、技工学校4所);现有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200273人,其中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112383人,中职学校在校生87890人(含技工、输送外市就读),普职比为56:4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76.2%;已建成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6所,省级重点中职学校2所,省级重点专业6个,市级重点专业15个。教育资源不断优化,东山中学、市曾宪梓中学、梅州中学、兴宁一中等10所学校成为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带动了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快速发展;梅州农业学校等4所“万人中职学校”和梅州城西职业技术学校等6所“5000人中职学校”建设快速推进,中职学校办学能力不断增强。(二)存在问题。主要如下:一是学位不足。主要体现在中职学位紧张,目前,全市中职学位基本饱和。今年实现“普高”,招生增量又主要在于中职,中职学位矛盾突出。二是招生难度很大。即使有足够的学位,还存在能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问题。三是发展不平衡。2009年,五华、丰顺两县毛入学率只有65%、67%,距离85%的普高目标差距很大,如果五华、丰顺两县没有普高,那必定严重拖全市普高后腿。四是少数高中阶段学校管理不善。虽然我市出现了一批优秀的示范性学校,但也有一些学校管理不善,效率不高,使得招生困难,完不成市里下达的招生任务。五是设备与师资不足。当前,有的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比较落后,实验实训设备不足。师资力量单薄,数量和质量都达不到省的要求。这个情况既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影响学生求学的积极性,也影响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达标。三、2010年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工作措施2010年全市要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要着力抓好如下几项工作。(一)着力抓好防流控辍工作,确保“普高”有足够生源。高质量的义务教育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前提和保障。要加大“防流控辍”工作力度,提升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进一步夯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础。一是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的考核,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台帐,专人跟踪联系,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考核到人。二是要通过扶贫助学和教育指导,加强保障,建立有效的“防流控辍”机制,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打下坚实的生源基础。三是要以“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力度,强化镇、村和初中学校送生职责,形成“一送一招”的紧密对接关系,使全市初中阶段学生巩固率和升学率都能达到要求,确保高中阶段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二)全力推进扩容促优工程,确保学位充足。要进一步增加优质学位,不仅要满足今年“普高”需要,还要为今后高质量、高水平普及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加快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梅州农业学校要完成新校区建设任务,确保今年秋季新增5000个学位,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要加快畲江分校建设;要尽快完成市直中职学校整合工作,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各县(市、区)要抓好规划项目建设,完成5所5000人学校的年度建设任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支持市技工学校的扩容工程,加快畲江分校建设,同时要统筹全市技工学校的发展,特别是要注意发挥梅州市技工学校的龙头带动作用,让梅县技工学校、兴宁市技工学校能在今年“普高”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三)全力做好招生工作,确保完成招生任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成为实现“普高”目标的关键。各地各部门要树立“中职、中技教育一盘棋”的思想,将行动统一到完成“普高”目标任务的工作中来,形成联动机制,统一部署与协调,形成分工明确、职责分明的招生工作机制。一是各招生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相互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各高中阶段学校要积极转变观念,工作靠前,主动出击。三是各初级中学要按照初中毕业生升学“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目标,加大初中毕业生升学指导工作力度,加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力度,加强初三毕业生的人生规划教育,建立毕业生志愿填报和升学“台账”,全面做好初中所有学生的去向跟踪工作。四是各中职、技工学校要积极拓宽生源,创新校企、校校合作等办学模式。五是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和村级劳动保障服务站要承担动员、保障学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的责任,把动员工作做到每个学生家庭。(四)按定编标准落实好教职员编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一是落实编制,引进优秀教师。要按定编标准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编制,着力解决缺编问题。建立优秀教师引进机制,对特级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科带头人,可不受专业职数和办理时间的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就可随时联系随时引进。对引进的中、高级教师,其专业技术职务当年可以直接聘任,引进人才已经获得的荣誉称号,经核实后可直接享受市内同类人员待遇。对引进的高职称教师给予一定补助费,补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二是均衡校际师资。制定相应政策,通过定编定岗、定职称比例、组织教师校际轮岗、对口支援农村地区等有效措施,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逐步缩小学校之间教师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差距。三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要按教师继续教育的经费每年从教育事业费中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2%和教育费附加中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的有关规定,把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抓好市政府和嘉应学院实习生置换教师培训的协议项目的落实,确保有500名教师顶岗接受继续教育。四是逐步提高教师待遇。积极开展奖教奖学活动,奖励教学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四、2010年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组织保障(一)强化一把手工程,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梅州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规定,把初中三年的“防流控辍”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作为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把手”领导责任制。根据分类指导原则,8个县(市、区)划分成两类地区,制订和落实《2010年梅州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计划》(见附件1),丰顺县和五华县至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3%以上,大埔县达到85%以上,其他县(市、区)达到90%以上。2010年由市财政拨出1000万元和省“普高”奖励款1000万元共2000万元,分别对完成规划任务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奖励办法见附件2),对不能完成目标计划任务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并予以问责,同时2010年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中党政正职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二)步调一致,部门配合,合力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财政、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改、国土资源、建设、审计、地税、物价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主动协调和配合,制定具体的政策和办法,共同努力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要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和劳动预备制度。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环境。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各地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先进典型和经验。(三)加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督查。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作为2010年督政的主要内容。要建立起以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初中阶段在校生年巩固率(流失率)、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高中阶段在校生年保留率(流失率)、每万人口高中阶段学位拥有率等主要指标的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评价体系。要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工作目标管理,作为教育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做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过程性工作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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