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实施市人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议案情况报告决议》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生态名城”和实施市人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议案情况的报告》,作出了《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实施市人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议案情况报告的决议》。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实施市人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议案情况报告的决议(2009年8月28日梅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梅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生态名城”和办理实施市人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议案情况的报告》。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对办理实施市人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议案情况的报告,同意结案。会议认为,自2002年以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实施加快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议案的决议,高度重视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议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目前,我市已初步建成了以生物防火林带为主体的森林防火网络,森林自身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森林火灾损失大幅下降,森林资源得到了更有效的保护。同时,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为调整和优化森林资源、改善林分结构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收到明显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是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不平衡,建设标准相对偏低,网络体系有待完善,抚育、管护和修复经费不足等。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议案结案后,继续加强对生物防火林带网络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科学地、有计划地对防火林带进行加宽、加密,最大限度地发挥生物防火林带抗御森林火灾的作用。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继续加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资金的投入,从2010年起至2012年连续三年,每年由市财政预算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现有生物防火林带的抚育、管护和修复工作。各级要进一步广筹资金,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提高建设标准,扶持重点火险区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要以林权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晰和落实生物防火林带的产权和利益分配,保护林区秩序稳定,促进森林资源增长,确保市委提出的“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目标的实现。关于创建“生态名城”和实施市人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议案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现将今年以来全市创建“生态名城”和办理实施市人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议案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一、创建“生态名城”工作情况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三名城一基地”目标后,各级政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把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绿色崛起的基础和前提,列为考核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加快推进“生态名城”创建工作。4月14日,李嘉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生态名城”建设专题会议,亲自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市林业、环保、建设、交通、农业、水利、规划、公路等8个部门研究制定了《梅州市创建“生态名城”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了“生态名城”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主要抓了以下五方面工作:(一)大力实施绿色生态工程,加快构建绿色生态屏障。一是以实施绿色通道、森林围城、林分改造、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等六大绿色工程为载体,加快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扩大生态公益林和景观林面积。上半年,全市完成生态工程造林13.08万亩,其中防护林2.5万亩,森林生态修复1万亩,林分改造4.8万亩,水源林3.2万亩,生物防火林带0.78万亩,“万村绿大行动””村庄绿化0.8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8.6%(新口径),活立木总蓄积量3469万立方米,一、二类林率占77.4%。二是全面启动了全省首个省市共建的生态文明(林业)示范点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建立了自然保护区51个(其中省级6个),成功创建了2个“全国绿化模范县”、4个“省林业生态县”。三是坚持把城郊森林公园作为建设生态名城的亮点和精品工程来抓,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着力优化城乡环境,大力提升城市品味。共建立了森林公园65个,梅江区泮坑、百岁山、客天下,梅县梅花山,平远南台山,大埔县城登山公园,五华蒲丽顶,丰顺万佛园,兴宁神光山,蕉岭镇山等10个总投资近亿元的城郊森林公园正加紧规划建设。(二)着力抓好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坚持把森林资源保护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长期工作、基础工作来抓,加强执法监管,强化保障措施,努力巩固提升梅州生态优势。一是依法依规推进木材经营整治。已取缔关闭946间,并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层次较高、管理规范的木材加工新秩序。二是组建基层防火队伍。在组建梅城十万亩群山53名和市通县十条绿色通道234名专职护林员队伍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梅州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和《关于加强我市基层护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市财政每年给予各县(市、区)补助近1000万元,完善5000名村级护林员队伍建设,组建每镇30人、每村15人的扑火队伍。三是坚持科学管林、依法治林。严格执行限额管理,对生态重要地区、生态敏感区、生态公益林区实行全面封禁。加强木材运输监控,对木检站的布局进行了重新规划,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全市共受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经营加工木材等案件442宗、破案388宗,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78人次,其中移送捕办72人,收缴林木和没收木材1265立方米。四是启动珍贵树种基地建设。大力推进树种结构调整,提升林业产业层次,今年全市共种植各类珍贵树种14000亩,投资10500万元。主要种植银杏、红豆杉、芳香樟、降香黄檀等。(三)突出抓好节能减排,努力提升环境质量。一是抓好总量控制与污染减排。严格环境准入,建立健全项目环保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督查督办和预警谈话等制度,有效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加快推进工程减排。江南污水处理厂截流输污工程和兴宁、蕉岭、大埔、丰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形成了日处理11.5万吨的污水能力。梅县、平远、五华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加快,年底确保实现“一县一厂”目标。加快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等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梅县发电厂、梅县嘉诚电力2×5万千瓦小火电发电机关停工作得到了省经贸委的充分肯定。二是抓好矿山开采监管。坚决杜绝无证勘查开发和不履行环保手续、不按批准的设计开发,严格控制矿山生产“三废”排放,开展全市矿山企业及尾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共检查矿山企业和尾矿库97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20多份。三是加强水质水资源保护。修订了《梅州市清凉山水库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管理办法》,起草了《梅州城区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梅州市江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办法》和《关于加强梅州市清凉山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的意见》,开展典型乡镇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评估,正在编制2009年度治理水土流失计划。四是抓好梅州城区环境噪声整治。出台了《关于印发梅州市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规范新建娱乐场所的准入许可,完成城区大部分兼营KTV酒吧的转产验收工作,目前已转产KTV酒吧170家、查封13家、取缔11家。在今年举办的中国循环经济发展高层论坛上,我市成功入选“中国十佳绿色环保标志城市”。(四)着力打造良好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宜居城乡建设。以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龙头,制定出台了创建生态镇村等若干政策性文件,全面加快创建步伐。一是加强城乡规划。启动了《梅州市域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年)》编制工作,加快推进今年243个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梅州市梅塘湿地公园规划》的编制。严格审批规划方案,保证新区绿地率不小于30%,旧区绿地率不小于25%。二是省市合作共建宜居城乡示范市工作顺利推进。充分利用省建设厅在政策、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与省建设厅成功签订共建宜居城乡示范市协议,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宜居城市示范点。三是大力开展生态示范镇村创建工作。加快制订《梅州市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推进客家新民居建设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扎实推进梅州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成功创建了省级生态示范镇3个,建设市级生态示范村103个。四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推广农村沼气建设,抓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上半年,全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4746个、大中型沼气工程6家、集中供气工程14个,治理土地面积5.71万亩。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梅江区城北镇玉水村和大埔大麻镇小留村修建排污暗沟、生活污水三级沉淀净化池、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站等综合治理工程。(五)大力弘扬生态文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及其他各种宣传渠道,以专题报道、公益广告、宣传月(周)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公民生态教育,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让生态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厂、进农村,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创建“生态名城”对于推动绿色崛起、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全民的国土绿化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一个崇尚生态、崇尚自然、崇尚科学、崇尚文明,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二、办理实施市人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议案情况1996年8月,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快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问题的决议》,从1997年开始实施。(一)任务和资金情况。1997至1998年,市下达建设任务2732.9公里,合4099.35公顷。1999至2008年,下达建设任务10566公里,合12560公顷。目前,已完成12569.36公里,合25192.35公顷。资金到位情况:1997至1998年,计划投入资金655.86万元,其中:市307.38万元,县(市、区)348.48万元;实际到位603.9万元,其中:市226.6万元,县(市、区)377.3万元。1999至2008年,计划投入资金9013.5万元,其中:省3675万元,市1828万元,县(市、区)3510.5万元;实际到位7285.5万元,其中:省3488.7万元,市1536万元,县(市、区)2260.8万元。综上,1997至2008年,实际到位资金7889.4万元,其中省3488.7万元,市1762.6万元,县2638.1万元。(二)主要成效。实施市人大议案12年来,我市局部地区林带已初步形成网络,成为控制森林火灾蔓延和阻止造成重大森林火灾的绿色长城,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发挥了重要的防火效能。通过12年的建设,我市生物防火林带已具一定规模,林带苗木长势良好,部分林带已初步形成闭合网络,起到了阻隔林火的防护作用,成为控制森林火灾蔓延和不致造成重大火灾的“绿色防线”。开设生物防火林带后,1999—2008年山火发生279宗、重大以上火灾0宗。死亡1人、受伤2人、受害森林面积1930.98公顷、受害率为0.2784‰、控制率8.7%,与前十年相比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减少了151宗、受害率减少了0.5768‰。1999年蕉岭县初南礤镇富足村发生一宗山火,幸因营造的木荷林带阻隔了山火蔓延,保住了200多公顷的林木。2000年丰顺县桐阵洋林场营造了一条32公里的荷木防火林带,2003年该林场毗邻的汤西镇南村发生山火,当烧到山顶时被2000年种植的林带阻隔,保护了该林场800多公顷松杉竹等大片森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多万元。二是发挥了较大的经济效益。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增加了林业产值,发挥了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共计83406.8万元。通过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增加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覆盖率0.01197%,营造生物防火林带为社会增加就业机会,12年共为社会提供953114个工作日,美化林地面积3465.3公顷。三是发挥了明显的生态效益。极大地减少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使全市森林更好地发挥涵养水源、水土保持、降尘净化大气等功能。优化了林种结构,改善了森林结构,增大了阔叶树种比例,提高了林分质量。以木荷乡土阔叶树种为主的生物防火林带,不仅让原来光秃的防火线披上了绿装,增加了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观赏性。四是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物防火林带网络体系的建成,保护了森林资源和维护了生态环境,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各级人大加强了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联系,加大了对同级政府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职能的检查监督,使各级各有关部门更加密切配合,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森林防火工作,人民群众更加热心于林业建设,促进了森林防火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三)主要做法。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实施工作,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确保科学规划,形成网络,发挥作用,切实把人大议案落到实处。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我市把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作为林业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均成立了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林业局长任副组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生物防火林带议案的实施。市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多次深入现场调研,检查指导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市、县两级人大把检查议案实施情况列入人大工作计划,每年安排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指导、监督议案实施情况,对人大提出的建议意见,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认真按照人大的要求抓好落实。大力宣传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统一思想,重视支持加快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形成全社会支持、关心林带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突出重点,科学规划。我市各级成立由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设计队伍,在实地勘查、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规划设计,制定了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突出四个原则: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以城区为中心,国道两旁、旅游名胜风景区、水源涵养林、生态公益林、纯松林和山火多发区为重点,逐步向外辐射的原则;突出建设好城镇村庄周围,公路、铁路沿线的第一、二重山的原则;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林业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实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与人工造林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四同步的原则。在规划中,全面推行“四统一”(统一部署、统一规格质量、统一技术要求、统一完成时间)和“五包干”(由专业队包组织施工、包规格质量、包完成时间、包种植成活率、包验收合格)制度,确保林带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三是抓好示范,以点带面。抓试点,遴选梅县、梅江区、蕉岭县作为试点,在备耕、种植和抚育等几个阶段分别召开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出符合我市实际的做法和经验向全市推广。抓示范点。各县(市、区)林业局长办30公里示范点,示范点规划设计起步要求高、营造标准高、种植质量要求严、监理把关严,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确保了林带头年种植、两年生长、三年郁闭、四年见效,有效地促进了全市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四是落实资金,专款专用。市、县两级财政在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在年度预算中尽量保证安排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资金。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设立营造生物防火林带资金专帐,实行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并每年进行一次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检查。各县(市、区)人大对配套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五是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在营造生物防火林带过程中,各级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进行实施,严把“五关”:把好规划设计关,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按各地实际进行科学规划,做到总体设计与年度施工设计有两书一图;把好造林整地关,实行专业队施工,保证带宽、株行距、穴规格等均符合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把好苗木质量关,实行统一采种,定点定向培育;把好种植质量关,在大寒至立春前后进行种植,严格执行营林技术标准,缺苗、缺株于次年春补植,确保成活率达到规定要求;把好抚育管理关,种植后连续扩穴抚育3年,确保林木正常生长。六是落实责任,强化抚育。为提高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成效,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制度,确保了责任有效落实。各级林业部门和林业工作站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包干负责,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保证每条林带都指定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检查验收制度,每年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备耕、育苗、造林质量和抚育管理等各个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配套资金落实、任务完成好、工程质量高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适当增加下一年的任务和资金;对配套资金不落实、工程进度慢、质量差的,进行通报批评。三、存在问题(一)创建“生态名城”方面。一是森林质量不高。天然林少,人工纯松林多;树种结构单一,低效林比重大,林分郁闭度、森林生态功能等级和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都偏低。无林地、火烧迹地面积较多,未能得到及时复绿更新,全市仍有100多万亩无林地。二是森林资源保护面临较大压力,一些地方乱砍滥伐、乱采滥挖等行为时有发生,森林火灾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三是污染减排形势依然严峻,随着大批新建项目陆续上马,控制污染物新增量的压力持续增大,实现总量平衡的难度加大。重点减排工程建设仍相对滞后,基层减排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有待提高,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偏低,淘汰落后产能困难较大,工程减排能力不足,结构减排较难落实。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和村镇环境规划滞后,农村环境污染呈现出点源与面源污染并存,各种污染呈叠加态势。五是资金紧缺,在林业建设、环境保护、村镇规划、道路绿化、水源保护、村庄环境整治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紧缺问题。(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方面。一是防火林带还没有全面形成网络。我市有林面积达105.5万公顷,属高火险重点林区。按森林火险等级规划要求,属高火险林区每公顷规划林带20米计算,我市需营造林带21100公里,除已完成12569.36公里外,还需营造8530.64公里。二是地方配套资金筹集难度大。我市经济比较薄弱,特别是五华、丰顺、大埔等贫困县财政相当困难,难于足额落实专项配套资金,存在因资金问题使营造的林带质量得不到保证的问题。三是造林后续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地方重造林、轻管护,没有对造林工程的后续管护进行有效的监督,林带质量不高。有些林带由于抚育管护不到位,影响了荷木的生长,未能发挥林带阻隔作用。四、今后工作打算(一)创建“生态名城”方面。今后,全市各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好《梅州市创建“生态名城”总体方案》,切实抓好创建“生态名城”各项工作。一是统筹城乡规划。积极构建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长效机制,完成《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三次修编,抓好《梅州市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突出客家特色,加强城市重点地区和地段景观设计。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完善规划公众参与制度,推行阳光规划。二是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着力推进与省林业厅共建生态文明(林业)示范点建设工作,继续实施“森林围城”工程、绿色通道工程、林分改造工程、自然保护区工程、森林公园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六大工程,推进韩江流域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森林公园建设,构建全省重要的山区生态安全屏障。依法依规整顿关闭小型木材加工经营企业,坚决杜绝乱砍滥伐,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力争2009年底基本完成整治任务。抓好村级护林员队伍和镇村两级扑火队伍的组建工作,打牢森林防火工作的基础。做好大埔县创建省林业生态县的申报工作,确保2009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11年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部建成省级林业生态县,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三是推进市政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梅城江南东片改造、江南进城大道、梅江桥加固大修工程、广州大桥建设进度。加快推进供水、供电、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提高城市绿地覆盖率,优化城市生活环境。四是大力推行节能减排。严格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大对重点减排项目的督查力度,切实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和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继续完善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启动江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全面完成各县(市)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实现正常运行。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入园项目环评审批关,杜绝引进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的产生。争取提前完成落后钢铁产能淘汰任务,确保全市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年均下降3.5%。五是开展生态镇(村)创建活动。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立足长远,务求实效;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原则,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要求,做好规划、服务、指导和实施工作,加强农村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深入开展生态镇村创建活动。六是加强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做好清凉山库区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防治、应急预案的完善等工作,加快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填埋处理设施的完善和建设,加大梅江、韩江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提高水环境质量。大力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探索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模式,建立村容村貌长效机制。加强城区环境噪声整治,营造宜居城市环境。抓好矿山生产“三废”排放,做好植被保护、废渣堆存和采矿废水的治理。(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方面。一方面,争取继续实施生物防火林带后续工程建设。我市属重点火险区,按现有森林面积规划,仍需营造防火林带8000多公里,从目前林带的密度,还不能适应我市抗大火、救大灾的要求。计划争取继续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以加快生物防火林带网络的形成。另一方面,继续给予经费对林带进行抚育。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后续管理非常重要,种植后须连续抚育3年,特别是山脊种植的林带立地条件较差,种植3年后的林带尚未完全郁闭,林下仍有较多杂草,仍须投入资金抚育管护。为此,从2010年起至2012年连续三年,每年由市财政预算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现有生物防火林带的抚育、管护和修复工作。梅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主题词:林业生态议案决议通知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梅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