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企业优惠政策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梅州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09—2011年度)的通报

政策
发布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5日 政策文号:梅市府〔2013〕1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根据《梅州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方案》,经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严格、公正的评审,决定授予《客家旅游地理》等8项成果为梅州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授予《白堠乡的故事:地域史脉络下的乡村社会建构》等13项成果为梅州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授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制度改革与发展研究》等43项成果为梅州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授予《现代教学艺术论纲》等10项成果为梅州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优秀奖。希望获奖成果作者发扬成绩,戒骄戒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希望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着眼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积极开展应用对策研究,为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为全力加快绿色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广东梅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广东梅州产业园区

广东梅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梅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