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企业优惠政策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6日 政策文号:梅市府函【2015】17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2009〕90号)规定,市农业局于2015年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各县(市、区)申报的候选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验收,按规定对我市需列入2015年监测管理的146家已挂牌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监测管理,并按程序对47家拟新认定的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36家被监测为合格的企业、10家被监测为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公示。根据监测结果,经市政府同意,新认定梅州伟群有限公司等47家企业为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取消梅州市乐百家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资格,不再享受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并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局收回牌匾;重新公布梅州市凯兴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22家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含47家新认定企业)。

广东梅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广东梅州产业园区

广东梅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梅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