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方案(2012—2014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方案(2012—201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1月2日梅州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方案(2012—2014年)为深入推进《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粤府〔2009〕153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扎实完成2012—2014年第二阶段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2—2014年)的通知》(粤府办〔2012〕30号)精神,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制订我市2012—2014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方案。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的核心任务和“三年大提速、五年上台阶、十年大跨越”的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坚持量力而行,以实现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为重点,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保障和配套措施,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全市人民享受到基本的、水平大致相当的公共服务。2012—2014年的实施目标: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遍覆盖。重点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等4项“基础服务”以及对生活保障、住房保降、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4项“基本保障”方面的投入,坚持投入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和向困难群体倾斜,建立健全城乡、不同地区和社会群体间多层次、差别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基本公共服务加速覆盖广大居民。二、公共教育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一)建设目标。巩固普及12年基础教育的成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二)实现措施。1.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重视和高标准发展学前教育。围绕我市2013年实现广东省教育强市的既定目标,到2012年底,完成新增1个教育强县、10个教育强镇的目标任务。科学调整学校布局,进一步使优质教育资源向城区集中,在市和县城区从2012—2013年的两年内高起点规划建设1所中学、1所小学、1所幼儿园,提升办学水平,努力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与学环境。2.全力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将教育创强、中小学布局调整、教育现代化装备、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大力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确保2012年底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建设任务,2012年全市规范化学校覆盖率达到70%,在此基础上,2014年全市规范化学校覆盖率达到80%。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3.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以10所示范性重点中学为龙头,创新办学模式、育人模式,推动普通高中办出特色、办出名牌,带动一批高中办出特色,将东山中学、市曾宪梓中学、兴宁一中打造成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名校。4.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加强校企合作,加快推进市职业技术学校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校区建设,把中职学校办至园区,探索实训、培训、就业一体化中职教育模式。重点加强5所万人、6所5000人龙头骨干职业(技工)学校建设,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符合梅州绿色现代产业体系、符合梅州主导产业发展,并且在全省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专业。5.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启动实施“嘉应名师”培养工程,大力推行校长竞争上岗,培育一批好校长。继续到全国重点师范院校招聘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选派骨干教师挂职锻炼等形式,加快培养一批专家型、学者型教师。6.推进农村贫困学生关爱工程。继续实施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确保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继续落实给予享受农村低保家庭子女1—3年级寄宿生的特别补助,确保偏远山区小学生特别是低龄儿童不因学校撤并出现辍学现象。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完善以“奖、助、补、减”为主体的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坚持“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免费。加强对贫困家庭学子的扶持,资助考上大学的贫困学子,确保考上大学的贫困学子“一个不能少”。三、公共卫生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一)建设目标。进一步解决城乡公共卫生问题,有效控制重大传染病,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全市建立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提高全民基本卫生保健水平。在全市建立完善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二)实现措施。1.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提高政府卫生支出比重,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发展,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进一步完善各级财政对公共卫生事业的专项资金补助机制。2.完善公共医疗卫生体系。重点改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应急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等机构的设施条件,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整合防治资源,提高防治能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和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快薄弱乡镇卫生院改造和完善村级卫生站建设,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内涵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3.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范围。逐步在全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定期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周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4.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大力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努力让群众看好病。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5.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广泛宣传卫生科普,增强全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倡导和促进大众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6.大力支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学评价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加强农村改水改厕,提高安全饮用水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探索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卫生管理模式。7.实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通过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等形式,加快人才成长。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科技支撑能力和卫生人才保障能力。8.加快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和使用。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医疗救助中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完善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储备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9.加强对公共卫生的监管。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评估程序,将公共卫生服务逐步纳入政府政绩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10.继续实行“即扎即奖”、“六减免六优先”等优惠扶持政策,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覆盖面。全面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建立扶助标准随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而提高的定期调整机制。11.进一步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民生普惠政策与计生优惠政策有效衔接。坚持在“普惠”政策中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特别是在养老、医疗、子女入学、就业培训、扶贫开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充分体现对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四、公共文化体育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一)建设目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公共体育服务基本覆盖全市城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二)实现措施。1.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采用地面无线、卫星直播和有线网络等方式,扩大对农村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到2012年底,完成全市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2013年底完成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2.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运用各种传播方式,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2012年底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项目50个,行政村(居)委文化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项目360个;2013年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项目40个,行政村(居)委文化电子阅览室建设项目360个;到2014年底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础设备覆盖率达100%。3.实施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建设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2012年底完成县文化馆建设3个,县图书馆1个,县博物馆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5个;村(居)委文化室360个;2013年底完成县图书馆2个、博物馆2个;村(居)委文化室360个;到2014年底,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居)委50%建起文化活动室(按照“五个一”标准)。4.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立行政村定期电影放映制度。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的原则,推进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服务体制改革。至2012年9月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完成一座单厅或多厅数字影院,到2014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完成一座三厅或三厅以上数字影院。实现行政村定期电影放映率达100%,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电影一场。5.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我管理的要求,与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相结合,稳步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到2012年,全市农家书屋覆盖率达到100%。6.实施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工程。继续建设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和流动演出服务网,以农村、社区、厂矿、学校等为主要对象,加大公共文化流动服务,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共文化服务差距。7.全面加快推进全民健身工程,体育设施不断完善。加强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到2014年达到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7人。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全面掌握我市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到2012年底,我市市、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监测站覆盖率达到100%;到2014年,争取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达到81.7%。五、推进公共交通均等化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局)(一)建设目标。居民各种出行需求基本满足。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体系,确保农村公路正常通行。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初步建立相对完整的农村客运网络体系。(二)实现措施。1.建设覆盖城乡、快速便捷的公交客运网络。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不断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及开通新的公交线路,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公交车,至2014年,市区万人公交车拥有量力争达到12标台;辟建公交专用道,形成市区快速公交路网;改造城市公交,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逐步对梅县县城至乡镇的短途农村客运班车改造成城市公交。2.推进农村客运站亭建设和农村客运的发展。制定辖内农村客运站亭发展布局规划,至2014年,争取将符合条件的B类候车亭升级改造为A类候车亭;对当前不符合安全通车条件的通村公路按农村公路安保要求进行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勘验合格后建设候车亭,开通农村客运班线。继续引导和推动农村客运按“公司化”、“区域化”、“网络化”、“规范化”四化要求发展。积极推动农村客运区域专营和规模化、规范化经营,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3.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推进通行行政村路面硬底化工作,对不符合安全通车条件的2452公里农村公路按标准分步实施改造同时,对完成改造的农村公路加强养护管理,督促县级人民政府落实乡道每年每公里500元的养护资金财政专项补贴,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的长效机制。六、生活保障均等化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一)建设目标。建立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城乡统筹的生活保障体系。以覆盖城乡居民为目标,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实行分类指导,实现不同保障制度之间的可衔接、可转换。(二)实现措施。1.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同时不断加强经办能力建设,为参保对象提供就近、便捷和标准化的服务。2.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形成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制度。3.完善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跨地区无障碍转移、接续,在提高低收入群体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实现户籍常住入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主要是完善双拥优抚安置制度,逐步提高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优抚补助标准;确立抚恤、优待人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三无”人员,以及贫困家庭老人和特殊困难老人统一的最低优待供养补助标准,逐步缩小地区间优待、供养补助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确保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4.建立全面覆盖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灾害救助、教育资助、住房保障、司法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制度为辅助,以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社会救助政策无死角,不断提高救助标准。5.实施低收入群体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制度。七、就业保障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建设目标。巩固普惠城乡劳动者的各项制度及成果。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和指标体系,完善城乡平等的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促进就业服务体系。(二)实现措施。1.实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全覆盖,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就业局势保持稳定。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力就业率不低于8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全面建立市、县(市、区)、镇(街道办)、村(居)委四级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市和县(市、区)有功能完备、设施先进的较大规模的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镇(街道办)有服务齐全的人力资源办事大厅,村(居)委有服务站,切实提供高效优质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2.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管理服务制度和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清理城乡劳动者差别性就业政策,努力实现异地务工人员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努力引导24000个异地务工人员实现积分入户城镇,全市异地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全运作。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在技术职称评定、社会保险待遇核发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3.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至2014年,每个县(区、市)建设1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区。建立健全适应各类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不同阶段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机制,完善远程职业培训平台和职业培训标准规划,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4.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开发评价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县(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设,加强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公益定位和公共服务职能。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专项能力鉴定的标准或鉴定题库,建立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每年为8万以上人次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加大考评人员的培训力度,2年内完成380名考评员的培训,使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总数在510人以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员在42人以上。大力引导劳动者技能提升和素质就业,加快建设人力资源职业开发评价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人力资源开发、评价、配置一体化。八、医疗保障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残联)(一)建设目标。全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居民患病均可得到医治,并享受安全、方便、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二)实现措施。1.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2012年底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并轨,缩小城乡差别,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公平性。同时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发挥商业保险的技术、服务和管理等优势,增强医疗保险制度的内生活力,提升保障水平、服务水平、管理水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力争达到98%以上。2.均衡适度提高住院待遇水平。坚持“保基本”原则,建立筹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挂钩机制,保持医保待遇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综合考虑医疗需求、筹资标准、物价指数等因素,稳步提高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和支付比例。到2014年,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3.2014年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等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完善特定病种门诊费用补偿制度,将保障范围由大病向小病延伸。4.2014年全面实行参保人在统筹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即时结算。5.进一步巩固完善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以地级以上市为统筹单位,统一政策,合理确定缴费及待遇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由市统一编制基金预决算并组织实施,建立基金支出的激励约束和责任单位机制,实现基金统收统支;统一规划建设信息系统平台,实现数据管理市级集中;统一经办服务,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参保人在统筹区内就医、购药实现即时结算。6.加快建设标准统一、资源共享的信息系统。进一步提升社保信息平台能力,完善12333咨询服务平台及市、县、镇三级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进一步将网络终端延伸到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定点医药机构,实行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主要业务的全程信息化处理。7.实现医保关系顺畅转移。按照省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参保职工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的参保年限累计计算,实现医保权益随参保人流动就业转移。8.建立和完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机制。建设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服务和结算平台,建立异地协管机制。按照“享受参保地待遇、委托就医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合作范围。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有稳定可靠的财力来源保障,并应与全市财力状况相适应。预计2014年的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将从2011年的46.89亿元增加至68.08亿元,而2012—2014年全市共需投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资金预计为255亿元,年均增长22%,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适当高于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的前提下,通过发展区域经济、区域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来实现。(一)财力增长总体可满足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需要,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占财力的比重稳步提高。预计2012—2014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3.23%,预计2014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将从2012年的56.27亿元增加到68.08亿元;同期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从68.86亿元增加到102.48亿元,年均增长22%。(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力度逐年加大,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稳步提高。按照保民生、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要求,各级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按高于一般预算支出增长安排。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将从2012年的38.72%提高到2014年的40.02%,人均财政支出增长率从2012年的24.28%提高到2014年的35.11%,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从2012年的14.85%提高到2014年的20.97%,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市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教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十、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配套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主导,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任期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率先形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调整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构建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财政投入及保障机制。规范政府行为,减少行政开支,把节约资金用于增加对公共服务的投入。进一步调整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保持经济发展激励,引入生态保护激励,促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进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逐步实现财政管理层级的扁平化,提高基层政府和组织运转的财力保障水平。(三)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评机制。建立激励约束兼容的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强化对公共部门的约束引导,提高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建立激励约束兼顾、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同时,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导向的干部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将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评与干部选拔任用和内部激励相联系,扩大对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四)积极创新,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在政府主导下,积极创新,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合一”的体制,放宽基本公共服务投资的准入限制,通过招标采购、代建制、服务承包、订购制、特许经营等方式,社会资金参与基本服务项目建设,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五)整合资源,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降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成本。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体制,使事业单位成为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降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成本。对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改革,逐步建立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调整事业单位经费供给方式,变“以钱养人、养机构”为“以钱养事”;通过推进事业单位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建立新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对事业单位有效的激励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