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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2014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9日 政策文号:梅市府办〔2014〕1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2014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如遇问题,请迳向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26日 梅州市2014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一园两特带动一精”发展战略,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工作实效,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全力助推梅州振兴发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和市人大六届五次会议的总体部署要求,围绕“一个目标、三大抓手、两条底线”的总体要求,依托“三区三城”工作平台,深入实施“一园两特带动一精”发展战略,全力引进生态容纳型、生态吸引型、生态产出型产业项目,大力发展生态适宜型产业,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全力助推梅州振兴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2014年全年新签合同项目计划投资额500亿元以上、当年完成实际资金投入200亿元以上,全年引进计划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0个。 (二)任务安排: (1)梅江区、兴宁市、梅县区、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各完成新签合同项目计划投资额70亿元以上、当年完成实际资金投入29亿元以上,并分别引进1个计划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合同项目。 (2)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政府各完成新签合同项目计划投资额40亿元以上、当年完成实际资金投入17亿元以上,并分别引进1个计划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合同项目。 (3)蕉华工业园完成新签合同项目计划投资额10亿元以上、当年完成实际资金投入2亿元以上。 (4)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累计完成新签合同项目计划投资额20亿元以上、当年完成实际资金投入2亿元以上,并引进1个计划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合同项目。 三、招商重点 (一)生态容纳型产业。重点是引进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电子商务、电力、电声、建材、食品医药、陶瓷工艺、稀土精深加工等效益好、污染少的项目。 (二)生态吸引型产业。主要是引进养生保健、运动休闲、度假休闲、儿童游乐、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文化创意、婚庆服务、商贸物流等项目。 (三)生态产出型产业。重点是引进以烟、酒、茶、水、梅州金柚、平远慈橙、嘉应茗茶等优势传统产业深加工项目。 (四)宜居城乡建设项目。主要是引进知名企业开发建设“三区三城”,适度发展城市综合体项目,加快品牌战略运营区建设,大力发展商务会展、文化创意、金融地产等新兴产业,全面承接总部经济整体转移。 四、工作措施 (一)抓好信息捕捉。积极抢抓新一轮广州梅州对口帮扶新机遇,联手建立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招商引资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宽招商引资信息渠道。规范和完善各类招商引资信息摸排、跟踪、反馈和处置流程,坚持定期梳理、分析、汇总、研判各类项目信息,并明确招商责任单位,确保重要信息不放过、重大机遇不错过。 (二)抓好项目策划。充分发挥“山水人文和”优势,结合各地资源禀赋,科学策划电子信息、电子商务、汽车零配件、新能源、新材料、稀土深加工、城市综合体、文化旅游及梅州金柚、嘉应茗茶、客家美酒、平远慈橙等产业招商项目,并按季度编制和发布对外重点招商项目库,明确项目政策、投资规模、意向选址、合作方式,引导各类投资主体来梅投资或合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壮大实体经济。 (三)抓好项目落户。围绕“三个一批”(引进一批生态容纳型产业项目、引进一批生态吸引型产业项目、引进一批生态产出型产业项目)的工作思路,紧盯大企业、大集团、大客商,紧密对接关键人物,落实项目责任人,明确推进“路线图”和“时间表”,全面加快与大连万达集团、奥园集团、华科国际、五洲集团、上海燎申、广东风力发电、同仁集团(香港)实业投资、佳锐力实业、华创实业等重点企业的洽谈,全力推动洽谈项目尽快签约落户。 (四)抓好乡贤招商。坚持以项目回迁、资金回流、信息回馈、智力回乡、技术回援为重点,认真打好“乡贤牌”、“新区牌”和“服务牌”,主动与梅州籍的企业家、战略顾问、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联系沟通,定期拜访广东省客家商会、广东省五华商会、珠海市梅州商会、深圳市梅县商会、佛山市梅州商会等客属社团,及时掌握招商信息,深入实施“乡贤回乡投资兴业”工程,引导乡贤企业回乡投资创业。 (五)抓好节会招商。认真总结近年来节会招商的成功经验,按照小规模、多批次、带项目的方式,组织参加“新广州•新商机”、梅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恳谈会、梅州•佛山乡贤招商推介会、梅州•深圳招商推介会等对外招商活动,扎实筹备客家文化艺术周招商引资签约活动,确保节会招商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抓好项目建设。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明确项目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项目全程跟踪服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开展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回头看”活动,全力解决项目立项、环保、用地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梅县富力城、南雅循环经济产业园、粤东北(梅雁)生态开发、奥园健康养生产业园、海吉星商贸物流园、五华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客都汇购物中心、富港东汇城、鸿源机电园、九联富农禽业食品等项目的建设力度,全面加快项目建设速度。 (七)抓好招商服务。牢固树立“崇商重企”理念,落实重大项目领导挂钩制度,完善引资单位帮办、职能部门帮办的全程帮办服务体系,全面实行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制度,持续开展“暖企行动”,进一步优化招商服务,全力确保项目引得进、能落户、快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把手为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定期研究招商引资工作,做到重大活动亲自参加、重大项目亲自谈判、重要客商亲自会见、重大问题亲自协调,并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招商引资项目信息、项目落实情况、招商引资项目统计等工作,于6月5日前将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招商引资项目信息、项目落实情况和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统计的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分别报送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招商科联系人:廖文芳,联系电话及传真:2188382,电子邮箱:mzzsk@126.com;综合科联系人:朱碧,联系电话及传真:2243081,电子邮箱:mzzskhbgs@126.com)。对重大招商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计划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其他项目)要严格落实领导挂钩制度,实行主要领导挂钩,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户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定期向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招商科报送重大招商项目的跟踪进展情况。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招商引资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细化工作方案于6月5日前报送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招商科。 (三)落实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梅市明电〔2013〕96号)要求,按“一项目一表格”、“一信息一表格”的形式,于每季度结束前10天向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招商科报送《梅州市对外招商引资项目表》、《梅州市招商引资项目信息表》。 (四)严格统计调度。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要按照“每月一报、季度小结”的要求,每月25日前定期报送当月招商引资项目进度及实际投入等情况;每季度定期小结项目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制订具体措施,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综合科。 (五)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在招商引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招商引资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给予总结,确保全面完成招商引资工作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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