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浮山生态旅游风景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建设浮山生态旅游风景区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与市旅游局联系。茂名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七月五日建设浮山生态旅游风景区的指导意见浮山(俗称“浮山岭”)具有独特的山地自然景观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是历史名人、道士潘茂名的主要活动场所,是茂名近郊的“城市之肺”、“休闲胜地”。区内的根子镇是“中国荔枝第一镇”、“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是江泽民同志“三讲”期间走访农户、种植荔枝树所在地,是中国著名的荔乡。建设浮山生态旅游风景区(又称“浮山荔枝沟风景区”,下简称“景区”),是加快发展我市旅游业、提升旅游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推进宜居城乡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就景区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争通过五到十年时间的努力,把景区建设成为国内外著名的集生态观光、道教文化、休闲度假、山地运动于一体的国家5A级景区。(二)基本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不断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坚持以生态旅游为核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把开发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结合起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统筹安排,做到景区建设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统一领导和分步实施的原则,由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具体实施,分步推进。(三)目标要求。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到2015年基本完成生态景观培育、旅游基础设施配套、观光游览和休闲度假设施建设,形成总体框架和规模,全面向市民开放;到2020年各方面设施进一步完善,把景区建设成为生态良好,景观优美,观光休闲设施完备,省内一流兼具国际影响力,有茂名地方特色的国家5A级旅游区。二、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四)摸清底子。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摸清区内旅游资源的状况,作出科学评价,并提出开发步骤和保护措施。由市旅游局牵头,市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林业、农业、文广新、民族宗教等部门和高州市政府、电白县政府配合。(五)划定范围。景区以浮山为中心,目前建设区域主要包括浮山生态景区、根子荔枝文化旅游区两部分。前者为浮山山体所在区域,面积约36平方公里;后者包括目前已经对外开放的贡园、红荔阁、柏桥中心广场及周围荔枝林带等景区,面积约10平方公里。景区的具体范围界至,由市旅游部门联合市国土、规划、林业、农业等部门和高州市、电白县政府划定,并用界桩明确范围。(六)高起点规划。按照建设国家5A级景区的标准和创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要求,高起点制定景区发展总体规划,对景区的开发和发展作出科学定位。近期重点建设浮山生态景区、根子荔枝文化旅游区,远期构建包括电白县霞洞、黄岭等在内面积约60平方公里的环浮山生态旅游观光带,创建我市首个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由市旅游局牵头,市规划、林业、农业、文广新、民族宗教等部门和高州市、电白县政府配合。(七)抓好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按照景区要满足人们观光游览、休闲度假以及景区长远发展的需要,统一安排景区森林植被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的培育,对区域内的林地实行严格的封山育林,采取补植套种的形式,广泛种植南亚热带树种、名贵珍稀树种以及景观优美的乡土树种,多层次地培育地被、灌木、乔木等植物,形成物种丰富、错落有致、层次分明的植物生态群落。在解决好景区范围内的私人林地补偿的情况下,开展大规模的造林工程,加快扩大森林面积。要制定景区的相关保护规定,保护景区内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将景区建成生态良好、风光优美、市民和游客向往的休闲目的地。由市林业局牵头,市旅游、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和高州市、电白县政府配合。(八)打造全国知名的现代农业旅游示范景区。巩固根子荔枝生态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的成果,以贡园为核心,整合周边的农业生态资源,规划建设“荔枝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荔枝品种推广示范基地”、“农业科普培训基地”、“荔枝文化农业生态观光基地”。远期规划建设电白县霞垌、黄岭田园风光带,纳入环浮山旅游观光区。由市农业局牵头,市旅游、国土、林业、水务、环保等部门和高州市、电白县政府配合。(九)抓好通往旅游区的道路和绿道建设。按照二级道路的标准改造升级现有的由茂名市区、高州市区、电白县城通往景区的道路。根据全市绿道网建设的统一规划,新建从茂名市区、高州市区到景区的绿道,将景区与全市其他旅游区、城镇、村庄绿道网连接起来。远期规划建设从油城九路直达浮山生态旅游区景观大道。分别由市交通、林业部门牵头,市公路、规划、建设等部门和高州市、电白县政府配合。(十)建设“潘茂名道观”。挖掘潘茂名的道教文化内涵和潘茂名在浮山的活动遗迹,争取省的资金支持,建设“潘茂名道观”,将其建成粤西地区最大的道教文化圣地。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牵头,市文广新、旅游、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和高州市政府配合。(十一)配套和完善根子荔枝文化旅游区设施。依托根子荔枝文化旅游区的资源,加快配套和完善景区的设施,近期规划建设包括“荔香天下”牌楼、游客中心、农家乐菜馆、演示中心、景区电瓶车道等景区道路在内的主入口区工程,提升景区的品牌形象。由市旅游局牵头,市农业、林业、交通、国土、环保等部门配合。(十二)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大财团投资开发旅游区,并给予政策优惠。由市招商办、旅游局等部门负责。(十三)设立专项资金。从201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景区规划、登山道路、游客中心、演示中心、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建设和林地租用、森林资源培育等。市旅游、农业、林业、民族宗教、文广新、国土、交通、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的专项资金扶持,加快建设步伐。高州市政府和电白县政府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浮山建设。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工作,确保资金用到实处。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十四)成立机构。成立景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旅游的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旅游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发改、财政、文广新、民族宗教、国土、规划、林业、旅游、农业、环保、水务等部门领导和高州市政府、电白县政府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指挥、协调景区的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具体负责景区开发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旅游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参与办公室工作。各牵头单位要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将上季度的景区建设推进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定期通报并抄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并对建设情况进行督办。景区建成后,可研究成立专门的管理服务机构。(十五)形成合力。市政府整合资源建设浮山景区,对建设宜居城乡、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的作用,高州市、电白县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浮山景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景区建设,并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积极化解景区建设过程中的用地等问题,确保景区建设顺利进行。市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全力支持景区开发建设,在项目的立项、招商、规划、环评、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快推进景区的开发建设。(十六)加强宣传。景区建设启动后,要逐步加强景区的宣传推介力度,大力挖掘自然与人文资源,加强宣传策划,打响景区的知名度,努力打造“北有葡萄沟,南有荔枝沟”的旅游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