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阳府办函〔2018〕251号)
政策
发布部门: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阳江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细则(暂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管局反映。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2日阳江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细则(暂行)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9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16〕15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实体办事大厅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阳府办函〔2016〕486号)等文件要求,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构建为综合服务窗口,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改革落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受审分离“和“一窗式”服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实施主体及职责(一)实施主体各审批职能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下称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是“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的实施主体。(二)部门职责1.组织经市政府同意的行政审批、备案及公共服务目录中所列事项,或经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确认以及经相关事项管理机构同意在办事窗口实施的事项进驻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综合受理;按照相关规定具体实施事项的取消、下放、调整等工作。2.组织本部门内设审批机构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实施集中审批(审查)或协调本部门其他科室做好集中审批(审查)工作。选派具有承担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相应身份和能力的公务人员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承担事项审批(审查)工作及其他辅助工作;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综合受理业务咨询,负责对专业性极强或对审查有特殊需求的业务及咨询窗口业务提供咨询等审批(审查)前服务;对事项少、业务量少等情况的部门,经市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确认为非常驻部门(具体名单见附件1)后,组织审批机构人员原则上每周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办公一次以上。3.设置首席代表制。各进驻单位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首席代表,首席代表原则上由单位授权审批科长或正科级以上人员担任;并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将行政审批权向行政审批首席代表集中,明确界定职权和责任,实现简单事项和一般事项充分授权,由行政审批首席代表作出决定,复杂事项由行政审批首席代表负责跟踪、服务、协调、督促相关科室或部门按规范和要求联合完成审批,原则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力:(1)对即办件(即按规定可以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的直接审批权;(2)对承诺件(在规定期限内应当办结的事项)、上报件(需要报经上一级机关审批(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事项)的初审处置权;(3)对联办件(需要经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的协调处置权,即协调本部门相关科(室)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4)对确需技术论证或踏勘现场等环节的事项,协调相关人员按要求完成;(5)收费事项的执行权;(6)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批职能部门统一使用单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专用章,该印章是该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事务的唯一专用章。4.负责事项受理清单及样本和行政审批受理单样表、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的编制工作,发生变化后在广东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动态调整经市编办同意后发布,并将发布的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加盖本部门公章即时报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予以备案、实施。5.负责编制、提供和更新阳江市网上办事大厅业务咨询知识库,根据需要提供个性化的办事攻略、办事指引、办事导览等服务,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协调解决综合受理有关疑难问题或相关投诉。6.负责将本部门进驻到市政务服务大厅实行综合受理的事项的业务受理权委托给市政务服务中心,并对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在岗指导。7.负责对市政务服务中心转来的受理材料按时按程序完成审批(审查)、作出决定,制作结果文书或证件,并及时转交或抄送市政务服务中心。8.负责配合完善和采用阳江市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办理预受理、审批(审核)业务或推动本部门业务审批系统与阳江市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进行对接。(三)市政务服务中心职责1.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的具体落实工作,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区域的日常管理。2.负责根据受理清单及样本和行政审批受理单样表、业务咨询知识库提供业务受理咨询,组织部门提供专业性极强、对审查有特殊需求的业务及咨询窗口的业务咨询等审批(审查)前服务。3.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导办服务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导办服务。4.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工作。根据部门提供的事项受理清单及样本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备、规范进行核查,对服务对象身份类证明及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进行核对,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相关文书。根据业务种类及与部门商议结果,负责对部分业务快递寄送材料进行签收、分发等处理。5.负责将受理的审批(审查)业务移交部门并跟踪后续审批(审查)等相关工作。6.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出件工作。核对部门办理结果文书或证件与电子证照信息是否一致,并扫描存档,送达办事人,对快递寄送件进行签收、寄发、登记等处理。二、“一窗式”服务办事流程(一)服务方式实行“一窗通办”优化调整市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的设置和服务功能,服务岗位按咨询导办、自助申报辅导、综合受理、综合发证等进行设置,另外,按照一窗通办规范设置相关专窗。1.咨询导办:负责办事群众的接待和分流引导,根据群众的咨询需求,为群众提供取号服务,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各类服务事项咨询,按服务流程规范做好解答或引导,对无法即时当场解答的咨询问题,通过取号转交相关部门窗口答复反馈。2.自助申报辅导:负责在网上办事自助服务区的网上办事大厅辅导(包括注册用户、填报电子表单、上传申请材料、实现网上申报,下载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等)、材料把关等。3.综合受理窗口:主要负责收件受理,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受理,使用阳江市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进行综合受理,对未实现材料电子化的申请材料进行扫描上传系统,并将办件分派流转到相应部门,对不符合收件条件的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按“社会民生类”“登记注册类”“生产经营类”“投资建设类”四个主题分类设置综合受理窗口负责收件受理。(1)社会民生综合受理窗口:负责人社、社保、档案(保密)、组织部、供电、烟草、水务集团等部门业务综合受理,现阶段主要由原单位窗口人员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安排人员负责社会民生类与其他业务数据对接、沟通协调、跟踪落实工作。(2)登记注册综合受理窗口:工商、公安(刻章)等部门业务综合受理,现阶段主要由原工商、公安窗口人员负责,另外设置多证合一服务专窗,市政务服务中心安排人员协助多证合一业务综合受理、协调统筹工作。(3)生产经营综合受理窗口:负责卫计、商务、安监、食药、质监、经信、文体广新、旅游、外事侨务、海洋渔业、科技、教育、农业、林业、水务、民宗、民政等部门业务综合受理,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员负责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相关文书。(4)投资建设综合受理窗口:负责发改、住建(国安)、环保、城管、人防、消防、气象、交通、公路等部门业务综合受理,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员负责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相关文书。4.综合发证窗口:负责通知、发证、办事进度的现场查询告知,邮政速递服务的衔接等。5.专窗设置:按一窗通办规范设置国地税专窗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专窗,其运作暂由原单位人员负责。(二)审批模式实行“受审分离”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要求,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和综合发证窗口,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已审核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材料清单收取材料,对收取材料是否齐全及完整性进行审查,对服务对象身份类证明及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进行核对,符合受理清单或经部门确认材料无误的予以受理;各部门后台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后将审批证件移送综合发证窗口统一发证。(三)审批流转实行“统一平台”根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关于“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要求,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要通过阳江市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收取办事群众申请材料并受理,然后分发各部门后台;各部门要使用阳江市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开展业务审批、决定等环节,确保业务办理全流程“网上流转”。(四)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网上办理与实体办理“线上线下”互相融合。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将阳江市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审批系统无缝对接,实现纵向贯穿市、县、镇(街)、村(社区),横向联通各级审批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实现服务数据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让数据多流转,群众少跑腿。(五)推行“并联审批”及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研究“并联审批”标准,全面梳理前置事项,明确设定法律依据、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办理环节等,确保前置条件设立依据、办理环节的准确性。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立项“一张表单申请、完成多项审批”的审批模式,推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推广跨部门“并联审批”,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机制,实现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及时知会相关单位,加强协调和督办,启动特事特办机制,加快审批进程,实现快捷高效办理。三、“一窗通办”配套工作(一)做好事项管理及动态调整1.抓事项的目录管理。各部门要按照经市政府同意的行政审批、备案及公共服务目录中所列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动态管理,并按统一格式印制好办事指南,同时通过政务平台和媒体向群众公示公告。2.抓事项标准化管理。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已审核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业务手册开展业务办理;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标准化办事指南材料清单进行收件受理,确保收件受理无差别、标准化服务。3.抓事项的授权委托。各部门要根据已审核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做好本部门事项收取材料及受理环节委托授权给综合受理窗口,并签订《部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服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4.抓事项的动态调整。部门应保证办事指南、受理清单及样本、业务咨询知识库编制等信息内容的合法、完整、准确、及时、有效,并依法减少和规范申请材料,在申请受理阶段不得设置无法定依据的要求;有法定依据、属于特殊情况需要服务对象额外提交的申请材料,也应明确办理条件及要求。事项发生变化时,部门应及时更新事项的受理清单及样本、办事指南和咨询知识库,并及时对外公告,将更新结果告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二)做好后台人员的重新选配和充分授权1.配强后台工作人员。各部门要根据阳组通〔2011〕25号文的要求,按照窗口实际工作量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对原有窗口工作人员作进一步优化调整,真正把业务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优秀干部选派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窗口首席代表应选派具有承担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相应身份和能力的公务人员。进驻人员名单按照《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名单》(附件3)要求重新报送。2.做好后台工作人员的充分授权。各部门要按照“审批不出中心”的要求,充分授权窗口,建立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首席代表制,除重大复杂事项外,原则上都应依法充分授权首席代表直接办理。各部门要向首席代表颁发《部门行政许可(公共服务)授权书》(附件4),按照附件4的要求将授权情况报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备案。(三)做好前后台业务协调1.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各部门要加强对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对综合服务窗口服务过程加强现场指导,配合综合服务窗口做好业务流程标准化指引工作。2.做好咨询答复。要建立群众咨询答复的前、后台紧密合作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及时帮助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做好对群众咨询的现场答复,并落实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3.建立窗口日常争议解决机制及受理业务规范定期协调机制。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会同部门定期整理汇总窗口业务办理情况,对综合受理日常工作进行沟通研究,对受理业务有关事项受理清单及样本和受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组织部门针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不断完善受理业务规范,推进审批标准化,促进前后台业务协调和一体化运作。(四)信息共享互认使用自建业务审批系统的部门,需按照全市统一预约、统一网上申办、统一受理审批的原则,根据统一系统接口、数据格式、数据交换等标准规范,向阳江市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时提供网上申报、预受理、审批(审查)过程、结果等数据,并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更新数据。阳江市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业务审批系统实行申请表单、电子材料、审批环节数据和审批结果数据实时共享互认。实行审批结果(证件或批文)电子化,部门完成证件或批文制作后,须将证件或批文传输到全市电子证照库进行统一存储,按电子证照使用有关规定供相关部门使用。四、保障机制(一)组织领导实行“一门式一网式”综合服务窗口“一窗通办”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该项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程,主要领导要认真统筹抓好落实,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人,加强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改革顺利实施落地。(二)考评督办市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单位要建立工作协同机制,指导、协调、督办、考评各部门“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工作,对部门事项进驻率及受理、审批(审查)、出件的办理数量、提前办结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事项办理准确率和衔接程度等情况定期进行考评通报,审定在综合受理、审批(审查)、出件过程中的投诉认定。(三)责任追究对落实工作不力,影响改革工作进度,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五、各县(市、区)可参照此实施细则执行或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六、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