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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2011〕77号)

政策
发布部门: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十二届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韶关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意见》(粤府[2011]68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民生活质量,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推进农村宜居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美好韶关,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山区县开展农村综合改革为契机,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为基础,以实施农村环境和景观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发掘和拓展各地资源禀赋、整合提升特色优势为基本路径,大力开展名镇名村示范村创建活动,形成一批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全市农村更好地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农村宜居水平。二、目标任务根据《意见》提出的“到2015年底,实现全省30%的行政村完成示范村建设,全省10%的镇和行政村完成名镇名村建设”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自2011年起至2015年,我市每年打造名镇2个、名村约20个、示范村约50个。三、重点工作(一)科学编制总体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市级负责编制2011—2015年全市名镇名村示范村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名镇名村建设规划;各县(市、区)负责编制2011—2015年名村、示范村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名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总体发展规划要与本地“十二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确定每个年度打造的名镇、名村、示范村的名称、优势特色和打造类型;明确工作基础、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等内容。每个年度拟建的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要与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要根据其打造的类型和建设要求,明确建设任务、建设内容、投入预算、达到的目标和效果,以及保障措施(如领导机构、部门分工、资金筹措、考核机制等)。市、县(市、区)城乡规划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积极参与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市财政对规划编制给予一定补助。(二)突出抓好镇村环境整治。一是整治生活垃圾脏乱现象,实行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建设密闭式垃圾屋,做到无二次污染,无蚊蝇孳生地。二是整治生活污水乱排放现象,改变污水明排明放明积,实行生活污水排放暗管化,推广建设“人工湿地”处理池、生物氧化池等,提高水体自我净化能力。三是整治农村畜禽污染,实行人畜分离,禽畜圈养,减少畜禽粪便直接排放污染水体。四是整治农村厕所卫生设施,推动无害化厕所建设。五是全面提高农村绿化美化水平,结合“绿道网”建设、“万村绿”项目,加大村镇道路、河涌堤岸和农家庭院的绿化美化力度,建设公共绿地,拓展绿色空间。六是推广河道、池塘、溪流生态整治技术,修复镇村水系水景,形成亲水或湿地环境,增强山区生态特色。(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镇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连接名镇名村与周边城市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强文化学习、健身运动、娱乐休闲等公用设施配套和农村社区金融信贷、科技种养、就业培训、社保医保养老及财产保险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名镇、名村的承载力和吸引力。(四)着力打造整体风貌。结合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统筹设计和着力打造具有粤北特色的整体风格和形象。依托山水自然条件,因形就势,合理布局房、田、林、路等元素,提高意蕴品味和审美价值。加强对农村住宅建设的指导,大力宣传《岭南新农居——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建设设计图集》和《韶关新民居》,推行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新型农村住宅建设,着力打造具有粤北民居特色的宜居村庄。对经过名镇、名村、示范村的交通干道以及镇村主要出入口,开展整体风貌设计塑造,突出岭南风貌和地域特色。(五)充分挖掘和培育特色优势。要善于挖掘和整合本地独特优势资源,在一个或多个领域形成较强的比较优势和亮点。拥有比较富集的古迹名人、民俗风情、古村落、老街区等资源,能较完整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地方特色、传统风貌和民族风情,具有较高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的镇村,要进一步增强人文特色和文化内涵;拥有光荣历史的革命老区,以及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中涌现出的知名镇村,要发展红色旅游,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特色;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条件和山水景观,风景秀美、环境良好,能较好地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镇村,要进一步增强自然休闲特色;产业基础良好、经济发展优势明显的镇村,要突出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产品,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增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农村基层党建、民主管理、社会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创造积累经验。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镇村,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增创优势,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符合发展规律的新路子。(六)大力整合资源统筹建设。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科学整合资源,与历史文化名镇(村)、卫生镇(村)、旅游名镇(村)、综合改革试点镇以及专业镇(村)、中心镇、生态镇(村)建设等项目紧密结合,统筹运作,协调推进,以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要将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与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安置、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在搬迁安置和危房改造中实行“整村推进”的自然村,必须按照示范村的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对其他享受各级财政补助开展住房建设的村庄,必须要求村民服从本地规划以及建设指引,确保新建住房风格统一、整洁美观。(七)推动镇村各项事业加快发展。着力培育农村主导产业,发展壮大镇村经济,夯实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经济基础。不断增强镇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乡村,创造安定安居的社会环境。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镇村两级综合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形成文明向上的村镇社会风貌。以建设“六好”(党建好、自治好、管理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农村社区为载体,全面提升名镇名村示范村的科学内涵和综合实力,使名镇名村示范村成为农村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先行者和排头兵。四、进度安排2011年:8月底前完成年度规划的每个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9月中旬开始动工建设,2012年4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2012年5月市级开展验收。2012—2015年:每年7月底前完成年度规划的每个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8月开始动工建设,第二年4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5月市级开展验收。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建立韶关市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其组成人员如下:召集人:艾学峰市委副书记、市长副召集人:张志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尚伟副市长成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业局、市文明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扶贫办主要领导。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卫忠同志兼任。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的责任主体,要强化组织领导,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二)实行部门负责制。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根据名镇、名村的特色优势和部门分工职责,重点挂钩联系一个名镇或名村,着力打造具有粤北特色的名镇名村精品亮点(具体分工和挂钩联系另文印发)。(三)加大资金投入。实行“财政资金为引导、群众筹资投劳为主体、社会各项资金为补充”的投入机制,加大对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投入力度。自2011年起连续5年,省、市财政每年以“以奖代补”方式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其中市财政整合每年的村庄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等有关专项资金800万元用于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各县(市、区)财政对列入年度规划的名村示范村建设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为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动员他们筹资投劳,并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到建设中。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帮扶机制,广泛动员工商企业、先富群体、乡村贤达等社会力量捐资捐助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四)加强民主管理。各地在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过程中,要依靠村“两委”的领导,按照“四议两公开”(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实现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和“四民主工作法”(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督)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要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作用,做好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发动、实施和管理等工作。(五)广泛宣传动员。各地要积极动员和引导工商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在外创业的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与村镇结对挂钩,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力支持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宣传力度。市将在“粤北农业信息网”上开辟“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专栏,推介各地建设成果和经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为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等。(六)强化工作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资金高效、安全运行。积极探索建立名镇名村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名镇名村示范村建成后不断提高发展水平。加大对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市将对各地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并通过工作简报形式向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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