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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浮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4日 有效性: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云浮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局反映。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25日云浮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实施方案为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加快推进我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破解农产品分散生产监管难题,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争取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面实现新突破,在全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维护公众健康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上下联动、全程监控、确保安全”的原则,着力构建和完善安全监管、检验检测、风险应急和行政执法四大体系,全面提升服务指导、监测评估、执法监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五大能力,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二、目标任务(一)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市、县、镇三级农产品检测网络。在2015年年底前,全市建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运行高效的市、县、镇三级农产品检测机构;2013年年底前,完善农产品二维码、物联网,配套完善县、镇两级农产品检测站建设;2014年年底前,县级农产品检测站达到认证要求,镇级农产品检测站人员全部落实到位,实验室可正常开展检测业务,在每个农产品贸易市场建设农产品检测室;2015年年底前,行政村、自然村协管员和信息员落实到位,全市检测监管网络全面形成,并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建立“全程监控、全面监测、全员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模式。建立完善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全程监控,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进行全面监测,动员所有生产环节相关者全员参与的全方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模式,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管能力。(三)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通过全程监控,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使全市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全面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确保初级农产品无重大质量问题,确保本辖区内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三、建设内容(一)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全市5个县(市、区)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以水稻、水果、蔬菜、禽畜水产品等主导产业标准化生产为重点,以发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农业品牌为抓手,努力创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基本实现“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监管,确保农产品优质、安全。(二)建立完善全面覆盖的农产品检测网络。1.建设市农产品检验检疫平台。新建综合性农产品检测大楼,整合市农产品检验检疫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水产品检测站的检测资源,将市农产品检验检疫中心建设成为一个高标准、综合性的农产品检测机构,担负起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责任。同时,在两年内把计量认证参数扩展到畜禽药残检测、水产品药残检测、农业投入品检测、产地环境检测等检测项目,全面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2.完善县级农产品检测站建设。充分运用国家和省的相关扶持政策,增加投入,整合资源,增加精密检测设备,把各县(市、区)农产品检测站建设成为能覆盖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综合性检测站。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力争用两年时间,全市5个县(市、区)检测站全部通过省级计量认证。3.全面建设镇级农产品检测站。全市63个镇级农业技术推广站全部加挂农产品检测站牌子,安排2-3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同时,每个检测站建设一个面积40-50平方米检测实验室,做到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镇级检测站以定性速测为主,配置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畜禽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仪等仪器设备,以满足对镇(街)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需要。各县(市、区)还按当地农产品生产的实际情况,按生产量为主要参考依据,选择1-3个镇级检测站,将其建设成为区域性中心站,对大宗农产品生产实现有效监管。4.建立企业自检平台和村级协管员队伍。制订鼓励企业建立自检平台的激励政策,对实行产业化经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贸市场、超市建立自检平台,并实施自检制度的给予扶持。同时,依托镇级检测站,每个村委会落实2-3个协管员,每个自然村落实1-2个信息员。信息员负责收集、提供农产品生产信息,协管员负责协助镇级检测站对行政村内农产品生产进行指导、巡查监管,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制度。(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1.建立检监联动机制。一是建立检测机构与农业部门联动机制。农业部门制定监测计划,检测机构按计划开展监测和监督抽查,检测结果报告农业部门,农业部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开展监管纠正违规生产行为或启动执法程序,查处违法行为。二是建立检测机构与工商部门联动机制。以农贸市场、超市为重点,狠抓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及时报告工商部门,以便有效开展监督执法工作。三是建立检测机构与质监部门联动机制。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强化产前、产中、产后管理,确保原料农产品质量达到要求,促使质量监管从初级产品延伸到终端产品,逐渐形成完整产业监管链条。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联保通报机制。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村协管员、信息员对辖区农产品质量实行联保,实施村协管员、信息员待遇与村农产品质量挂钩,优质、安全农产品比例越高,所在村协管员和信息员获得的报酬就越多。镇级检测站对辖区农产品质量负责,辖区农产品质量与检测站工作人员政绩挂钩。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每月通报各镇(街)、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各镇(街)各村考核的依据。3.建立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我监管的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制订鼓励企业建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我监管的激励政策,引导企业规范生产行为,坚持对产品实行自检,确保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测、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各县(市、区)农产品检测机构对农业产业化组织产品实施监督,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含畜牧兽医渔业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进行监督。(四)加快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形式。1.加快开发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技术。完善、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二维码溯源系统。配合探索创新“公司+现代家庭农场”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由广东温氏集团每年提供1.5亿元,3年提供4.5亿元无息垫资款,支持现代家庭农场发展生产,提升自动化程度,对禽畜养殖进行全程监控。抓好罗定市稻香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罗定市丰智科技有限公司、郁南十二岭酒厂和无核黄皮加工厂生产过程监控设备的建设,通过摄像头,对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进行监控示范。拓展温氏物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功能,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更科学的手段,逐步扩大温氏物联网应用范围。大力开展农产品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的科研摸索工作,解决检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检测的准确率和效率,力促市农产品检验检疫中心实验室与国际接轨。2.通过信用云浮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大农村地区信用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诚信、包容、实干”的新时期云浮精神,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农产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在农产品安全监管领域全面推广信用体系建设,在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企业的评定中,把是否维护农产品安全作为评定的标准之一。探索制定农产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逐步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为政府职能部门实现重点监管、分类监管提供有效的决策参考依据。三是政府部门为守信农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绿色通道,对守信企业给予优惠措施和待遇,激励守信,对失信企业给予从严打击,严惩失信,切实提高诚信经营企业社会地位,在全社会建立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的社会环境。四是在金融信贷政策中,制订支持维护农产品安全的政策导向,对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企业实行政策倾斜,重点扶持。引导金融机构将农产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信息作为信贷发放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守信企业在信贷产品利率,规模等金融服务给予倾斜支持。五是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守信通报制度,对农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情况进行通报、披露。同时,对质量不守信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消费市场秩序。3.充分发挥自然村乡贤理事会监督协调作用。一是通过自然村乡贤理事会,配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造中低产田项目等农田整治项目的实施,组织发动群众筹资筹劳,争取以奖代补资金,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建设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为生产优质安全的农产品提供环境条件。二是通过自然村乡贤理事会,引导村级建立有利于农产品安全的村规民约,以道德规范去约束农民生产活动,制止乱用滥用农药化肥的不良现象。三是通过广泛分布在基层的自然村乡贤理事会开展多种形式农产品安全教育、培训,使村民掌握农药、化肥和兽药等投入品的科学使用知识,按照农业生产标准、规程耕作,生产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并通过自然村乡贤理事会成员的监督,约束群众的农业生产行为。(五)前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关口。1.依法做好产地管理,强化农资监管。各县(市、区)根据品种特性和产地环境质量状况,做好产地划分和监督,引导生产者加强农田保护,及时清除农田的农用残膜及其它投入品包装物。创新农资监管模式,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打击违法生产行为。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档案,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使用休药期的规定,杜绝高毒禁用农药销售和使用。全市各县(市、区)主要农产品市场监管面达到100%,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投诉举报回复率达到100%。2.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培育农业品牌。加强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收集、制订主导农产品标准、生产操作规程,通过“公司+现代家庭农场”、“合作社+合作社”、“公司+理事会+农户”的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标准。采用简单实用的操作图纸,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提高农业标准的转化率和入户率。制订“三品”和名牌产品建设规划和激励措施,开展品牌提升行动,扩大“三品”和名牌产品种植面积和认证数量,提升全市农产品的整体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六)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层级责任制。制订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层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市、县、镇、村级和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养户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主要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检和执法监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监管业务工作等;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主要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监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监督、品牌培育、应急处置、宣传培训、信息报送,指导镇级业务工作等;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主要负责本镇日常巡查、生产技术指导、产地产品速测、安全知识宣传及开具产地证明等;村协管员主要负责配合镇检测站对村内农产品生产进行指导,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巡查监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制度。全市形成一个“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全程监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七)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应急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保障,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随时把握信息动态,及时核查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及时报送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及时快速处理”的原则,做到快速反应、科学研判、沉着应对、果断处置。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机构完善,责任落实。各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指导和帮助各镇(街)解决创建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加大各项投入。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市、县两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增加专职检测人员,市级专职检测人员要达到20人以上,各县(市、区)检测站6人以上,镇级2—3人,加上村委协管员、自然村信息员,建立起一支有10000多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队伍。二是增加建设资金投入。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积极向中央、省争取资金扶持,确保各级农产品检测站建设资金的落实。三是增加检测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增加检测经费投入,市级财政要保障市级检测机构的高效运作,对落实自检制度的企业给予补助,对各镇(街)农产品检测站建设给予支持。各县(市、区)要确保县、镇两级检测机构的有效运作,对农产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给予每年1000元以上补助。(三)加强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围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特别是食安办、农业、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应急预案、监测和监督抽查、举报投诉、联席会议、综合执法及专项检查、预警工作和新闻与社会监督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督促农贸市场、超市建设农产品检测室,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围绕服务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创建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把创建工作与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政策宣传,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合力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创建工作。(四)加强宣传引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贯彻为重点,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以农业生产标准宣传培训为重点,指导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自觉建立生产记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为重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推介品牌产品,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强化业务指导,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加强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落实,总结分析各试验项目的进展情况、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并建立定期进行通报制度,向各地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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