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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揭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8年工作总结的函

政策
发布部门: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0日 政策文号:揭府函〔2018〕17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向市人民政府备案,抄送市环境保护局、水务局。 (二)强化整治指导督促。一是及时传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环境保护局派出业务骨干参加生态环境厅专项培训会议,领会整治工作具体要求及标准,并组织召开全市环保系统专题培训班,及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对专项行动相关法律法规及清理整治规范作统一部署。二是动态交流。建立市、县专项工作微信群,保持市、县动态联系,对具体问题进行磋商解决,避免基层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理解误区,出现落实不到位或矫枉过正等现象。三是强化督查。整治期间,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相关科室成立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排查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排查工作无死角、无遗漏。针对揭东区新西河水库环境问题整改缓慢问题,10月24日派出督查组进行现场调研督导,详细了解新西河水库玉湖镇坪上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进展和存在问题,并发出《督办函》督促当地加快整改进度。 (三)及时收集上报进度。整治期间,我市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要求,及时跟踪全市各地整治进展情况,按时上报月度工作进展。同时,在《揭阳日报》、揭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开设“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行动”专栏,每月发布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行动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在2018年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继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2019年工作任务。 (一)继续做好“划、立”相关后续工作。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沟通协调,尽快使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调整方案通过审批;进一步完善增设标志牌和交通警示牌项目相关设立工作。 (二)加快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进度。继续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务部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确保在2019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三)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突出加强饮用水源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已完成整治问题死灰复燃,坚决杜绝新的环境问题发生,竭尽全力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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