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8日
政策文号:揭府办〔2013〕3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全面提高我市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加快培育自主品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2〕23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核心任务,着力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商标品牌的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我市自主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引领企业转型升级、参与市场竞争、扩大产品和服务销售以及改善民生、扩大消费、维护消费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逐步形成以自主创新、自主品牌为核心竞争力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模式。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商标注册、使用以及品牌培育、发展、保护的工作机制;商标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商标各项指标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商标意识深入人心,市场主体创造、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自主品牌。(一)商标意识普遍提高。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商标知识日益普及,尊重和保护商标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商标在企业经营中的核心作用基本确立,形成政府重视、企业参与、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和尊重保护商标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法制环境。(二)商标数量、质量稳步提升。商标发展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商标注册数量持续增长。至2015年,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55000多件,驰名商标达到16件,广东省著名商标达到120件;农业和服务业商标品牌有突破性发展;产品出口企业的境外注册商标不断增加。(三)商标管理运用全面加强。企业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管理和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增强,商标成为更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品牌价值得到较大提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的产值、利润、税收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产值、利润、税收的比重不断扩大。(四)商标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拓展商标知识宣传普及面,积极营造良好的商标发展和保护的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提高全民商标认知度;商标的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大幅提升,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执法协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自觉维护知名商标和品牌声誉的消费理念明显增强,商标假冒、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工作任务(一)积极引导企业注册商标。积极推行商标行政指导制度,指导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尽早申请商标注册,为扩大商标总量夯实基础;鼓励、支持企业使用自有商标,走自主创牌之路;倡导企业根据自身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目的、有前瞻性地在国内外注册商标,积极拓展市场;加大对支柱产业、涉农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商标注册动员工作力度,动员尚未申报商标注册的企业及时注册,鼓励商贸、旅游等行业积极注册服务商标。根据我市特色农业发展情况,对具有特定品质、已形成规模生产的农副产品、手工制品等,动员注册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实现全市由注重产品商标向特色农副产品商标、服务商标、地理标志等多元化方面发展,促使商标行业分布结构更加趋于合理。(二)做大做强制造业商标品牌。围绕打造先进制造业的目标,优先发展玉器、服装、药材、鞋业、不锈钢、模具六大传统优势产业的商标品牌,使我市的制造业产业和产品品牌不断得到拓展和提升。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品牌,打造高知名度商标龙头企业,并以培育高知名度商标为纽带,推行专业化协作机制,打造规模工业经济,力争在全市形成若干个驰名、著名商标群,将个体优势转化为行业优势,将制造优势转变为品牌优势。(三)扶持发展特色农产品商标品牌。按照现代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发挥商标促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的功能作用,推动农副产品品牌化经营。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是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品牌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知名度。积极开展商标护农、富农工作,突出抓好茶叶、柑桔、荔枝、龙眼、蔬菜、花卉、优质粮食、畜禽和水产养殖等地方特色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培育,发展一批“名、特、优、新”农副产品品牌,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四)打造提升服务业特色品牌。鼓励、引导企业注册、运用服务商标,通过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提升服务业管理水平,创新、开发服务产品,创服务品牌。以打造“商贸流通之都、人文日新古邑、岭南特色水城、粤东上善新区”为契机,积极发展有揭阳特色的旅游产品和加工业产品的商标品牌,提升产品的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尽快形成一批驰、著名商标服务企业。鼓励、引导企业以服务商标为纽带,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和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运作,提高市场竞争力。重点在商贸流通业、旅游业、科技信息服务业、餐饮等行业取得新突破。(五)促进商标市场价值的开发利用。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商标出资、质押、并购、许可、转让等手段,实现商标的经济价值。引导、支持企业以商标为资产进行参股控股、重组合并,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六)发挥品牌商标企业推动地方经济的引领作用。各级政府和工商部门要大力宣传、总结、推广各地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发挥品牌效应,激发企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商标的档次,并在产业发展中发挥领头带动作用,引领其他中小企业,形成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为核心,相关企业分工合作,推动产业集聚,带动区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和有序发展。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筹、组织领导和督导品牌战略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职能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二)加强商标宣传和培训教育。建立地方政府主导、有关行政部门负责、新闻媒体助力、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建设宣传工作。加强对全社会商标大众宣传和普法教育的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坚决抵制“三无”产品,积极举报假冒侵权行为,弘扬创新光荣、假冒可耻的道德风尚,培育优秀的商标文化,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打造品牌建设发展和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对企业开展商标法律、品牌知识的培训,适时举办各种商标展示会、推介会,开展现场咨询和上门辅导等活动,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提高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及品牌创新的能力。(三)加强对商标品牌发展的政策支持。1.各级政府要重视和支持企业的创牌工作,完善鼓励企业创牌的各项政策措施,对被认定为驰名、著名商标的所有人,市、县(区)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探索建立对申请注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商标国外注册的奖励或补贴制度。2.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商标信息开发利用、商标服务的投入力度;鼓励科技创新,在科技投入上向品牌企业倾斜,对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信贷、科研项目、土地配置和电力资源上优先安排。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企业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3.工商部门开通企业登记、年检绿色通道,优先为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办理登记、年检,在信用体系分类管理中,作为良好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在办理企业名称登记,其他企业将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使用易引起误认的,不予核准。(四)加强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作。1.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大力加强商标的日常监管,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标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严重侵权、大规模假冒等影响大的商标侵权行为。2.加强商标案件执法的协作。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强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形成职责清晰、渠道畅通、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的商标保护工作机制和商标保护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制度,提高案件移送工作效率,有效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3.建立商标监管信息系统,及时、有力地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充分利用工商红盾信息化平台,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信息数据库,商标案件监管网络和商标案件协查网,逐步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提高办案效率,借助12315投诉网络,广泛接受社会的举报和监督。4.加强对驰、著名商标的重点保护。引导企业高度重视“商号、域名、商标”一体化注册工作,充分利用“商号、域名、商标”资源,拓展企业发展空间。与企业建立商标打假维权联系制度,加强与权利人的联络、沟通和交流,便利企业提供侵权线索,及时投诉侵权案件,促进联合打假工作的开展,鼓励、引导企业在商标注册和管理中申请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进一步完善商标侵权举报投诉和奖励制度,畅通投诉渠道,规范立案标准和程序,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利益。(五)加强商标代理组织服务管理。加强对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的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商标中介服务执业行为,建立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人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和失信惩戒等监管制度。发挥商标代理服务在商标运用和管理中的促进作用,鼓励各类中介机构在商标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方面提供服务,大力推动专业的商标品牌服务机构发展,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培育服务品牌。积极引进和培养商标人才,加强商标代理人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代理人素质。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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