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企业优惠政策

关于调整揭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揭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政策文号:揭府[2010]1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0〕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作相应调整。现通知如下:一、我市市区、普宁市、揭东县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原580元/月调整为710元/月,每小时4.08元。二、惠来县、揭西县、普宁华侨管理区、大南山华侨管理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原530元/月调整为660元/月,每小时3.79元。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四、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广东揭阳产业园区

广东揭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揭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