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企业优惠政策

关于调整揭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揭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0日 政策文号:揭府[2008]2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08]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第四届五次常务会议决定对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作相应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我市市区、普宁市、揭东县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原500元/月调整为580元/月,每小时3.33元。二、惠来县、揭西县、普宁华侨管理区、大南山华侨管理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原450元/月调整为530元/月,每小时3.05元。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四、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广东揭阳产业园区

广东揭阳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揭阳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