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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分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分厅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1月8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分厅建设工作方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92号)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揭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揭委办发〔2012〕33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一)2012年底前,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配合做好省网上办事大厅正式开通的相关工作,对我市原网上审批服务大厅的首页风格进行修改并连接到省网上办事大厅,做好我市分厅建设的筹备工作。(二)2013年底前,建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分厅(以下简称“揭阳分厅”)并连接到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政务公开、投资审批、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效能监察5大功能栏目。(三)2014年底前,全市所有县(市、区)连接到揭阳分厅,形成“横向到各局(办)、纵向到各县(市、区)”的网上办事系统。二、工作原则按照“打造粤东地区审批项目最少、环节最简、效率最高、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政府办事机构,建立一个集中办理、依法办理、高效办理、阳光办理、温馨办理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的总体要求,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建设和管理。(一)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按照省确定的目标进度,先按统一要求对分厅和窗口进行改版完善和规范,实现揭阳分厅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连接,再逐步增加揭阳分厅的办理事项,完善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在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框架下,根据“统一网络,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和“树立全省政府‘一站式’网上办事形象”的目标,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统一进入方式和页面设置,统一版面风格和标准规范,推进市、县(市、区)两级建设。(三)整合资源,联合共建。发挥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部门的积极性,加强对现有服务资源和信息资源的梳理、整合,积极推进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四)需求主导,突出重点。围绕企业和公众的办事需求,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办理事项为主线,以向企业和公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规范的“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为重点,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利民。(五)责任明晰,分级管理。网上办理事项由各地各部门依照自身职能上传并负责管理,建立健全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制度,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正常运行,确保揭阳分厅与省办事大厅的互联、互通、互动。三、工作要求(一)网上办理事项设置总体要求。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按服务对象合理需求组织提供服务。按照应进必进、不进为例外的原则,除经市政府批准的事项外,其他行政许可事项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揭阳分厅。各地各部门要对办理事项进行细致梳理,科学分类。揭阳分厅应提供便捷、清晰的指引,点击不超过三次即可进行具体办事。(二)揭阳分厅建设工作要求。依照省的统一规范,实现揭阳分厅与省网上办事大厅风格统一、互联互通、深度对接,逐步做到统一用户登录、统一网上申办、统一进度查询,并力争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市直部门工作要求。市直各部门要认真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后进驻揭阳分厅。依照揭阳分厅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时登录、发布信息、受理申请、答复咨询。(四)各县(市、区)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应依照省、市两级的有关规范标准和工作目标,积极开展网上办事相关建设工作,达到省网上办事大厅“纵向到各县(市、区)”的目标要求。四、主要任务(一)编制网上办理事项目录和梳理办理事项内容。1.根据已公布的行政审批目录(或事项)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征询社会意见和建议的情况,梳理网上办理事项,编制市直各部门办理事项目录。梳理过程中要注意整理涉及港澳台和外国企业的办理事项,为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打好基础。(市直各部门)2.汇总市直各部门办理事项,公开征询社会意见和建议。(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办)3.汇总市直各部门征询社会意见和建议后的办理事项,编制揭阳分厅办理事项目录,并公开发布。(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办)4.县(市、区)参照市的做法编制本地办理事项目录,并按要求梳理汇总办理事项内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二)建设揭阳分厅总体框架及子系统。按照统一部署和规范,在原有网上审批服务大厅的基础上建设揭阳分厅,实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界面风格统一、双向链接畅通、用户体验基本一致。1.建设揭阳分厅总体框架和支撑服务平台及市直部门网上办事窗口,确保将政府所有部门的职能纳入,同时逐步提供公民个人网页服务。(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办)2.部分市直部门如已建设并准备保留原有业务系统,需按照统一部署,无条件开放系统接口,确保实现同揭阳分厅无缝连接。(市直各部门)3.部分市直部门如已建设并准备保留原有部门网上办事大厅,需按照统一部署和规范对原有网上办事大厅进行调整,升级为揭阳分厅市直部门窗口,并与揭阳分厅界面风格统一、双向链接畅通、用户体验基本一致。(三)建设揭阳分厅核心栏目。设置政务公开、投资审批、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效能监察5大功能栏目。1.政务公开栏目。实现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信息数据共享,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公开办事依据,提供揭阳分厅办理事项依据和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查询服务;公开办事流程,提供所有办理事项的办事流程查询服务。(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局指导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办进行栏目设计和建设)2.投资审批栏目。根据政府调整的行政审批目录(或事项)整合市直部门、县(市、区)投资审批信息,提供统一的申办入口。(由市编办、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外经贸局、环境保护局等指导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办进行栏目设计和建设)3.网上办事栏目。根据汇总编制的办理事项目录及政府调整的行政审批目录(或事项),利用我市电子政务已有建设成果,全面梳理整合、链接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现有及在建的网上办理事项,设置“个人办事”、“企业办事”、“部门服务”等子栏目,逐步形成科学的栏目体系。(1)建设完善“个人办事”子栏目。(由市编办、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口计生局等指导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办进行栏目设计和建设)(2)建设完善“企业办事”子栏目。(由市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等指导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办进行栏目设计和建设)(3)建设完善“部门服务”子栏目。(由市编办、公安局等指导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办进行栏目设计和建设)4.政民互动栏目。具备直播访谈、政务论坛、民声热线、民意征集、网上咨询、网上调查等功能,并链接市网上信访大厅,实现揭阳分厅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互动决策栏目的信息共享。(由市政府办公室、市信访局等指导市电子政务办进行栏目设计和建设)5.效能监察栏目。对揭阳分厅各部门窗口建设工作进度、办事工作效率和质量、服务满意度加强统计分析与监察,对网上办理事项标准化程度、办事满意度、办事指引标准化程度等进行评分,对办事部门、科室、岗位进行星级评定,并与市电子监察系统衔接,强化效能监察。(由市监察局指导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办进行栏目设计和建设)(四)办理事项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总体框架,按照先易后难、效果优先、分步推进、分批上线的原则,各地各部门通过省统一系统将梳理的办理事项分批上线,逐步实现办事指南统一查询,表格统一下载,事项统一申办、统一受理、统一回执,进度统一查询,结果统一反馈。[市直各单位,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五)对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和提供服务进行效能监察。建立揭阳分厅建设监察机制,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办理事项目录编制、内容梳理、事项进驻、信息共享、办事协同、办事效能等加强监察,并通过揭阳分厅公布监察结果。(市监察局、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六)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协同办理。1.逐期编制发布揭阳分厅共享信息目录,研究制订推动跨部门并联审批和跨层级、跨地区协同服务等协同事项网上办理的相关办法。[市编办、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2.逐批明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网上办事的协同事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3.梳理网上办事涉及的证照信息,逐步逐级建设全市统一应用的电子证照库,推动证照信息共享。[协同事项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4.梳理业务程序,逐步优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协同事项网上办理流程,逐步逐项建立统一协同事项网上全程办理规范、标准,逐批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协同事项网上办理,推动网上办事体制机制创新。[协同事项牵头单位,市编办、发展改革局、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5.逐步推进网上办事信息共享一体化。梳理协同办理事项共享信息,将涉及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协同办理的办事材料、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等信息进行共享,实现一次提交、全程办理,做到信息一次采集,办理部门全程共享。[协同事项牵头单位,市编办、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七)基于交叉认证平台实现统一身份验证和安全保障。按照省的工作计划在政务外网上部署交叉认证平台,与省平台进行对接,提供办理事项统一认证服务。为跨层级、跨地区协同事项办理提供安全保障。(市电子政务办、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五、工作步骤(一)第一阶段(2012年底前)。配合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正式开通的相关工作,对原有网上审批服务大厅的首页风格进行修改并连接到省网上办事大厅,做好我市分厅建设的筹备工作。市直各部门按照省、市两级的工作要求,报送网上办事相关资料,维护本部门在省平台的事项信息。各部门编制报送“十二五”期间网上办理事项目录,由市政府汇总后向社会征询意见。(二)第二阶段(2013年底前)。建成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分厅。逐步在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社区等建设开通自助终端。探索建设公民个人网页。根据网上办事进度计划,继续按要求将办理事项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和揭阳分厅,每事项至少需提供网上申请、进度查询、结果反馈三项网上办理功能。进一步梳理办理事项主题分类和具体事项内容,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子栏目实现深度对接连通。使用全省统一应用的电子证照库和证照验证服务。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协同办事证照信息共享。实现与省办事大厅的办事进度信息共享,实现网上办事效能监察情况网上公开,并逐步开通揭阳分厅的手机版、平板电脑版。(三)第三阶段(2014年底前)。全市所有县(市、区)连接到揭阳分厅,形成“纵向到各县(市、区)”的网上办事系统。各地各部门根据网上办事进度计划,继续将办理事项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和揭阳分厅,事项需提供网上全程办理功能;梳理新增办理事项的主题分类和具体事项内容,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子栏目实现深度对接连通。到“十二五”末期,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90%以上,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80%以上。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与省直各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实现协同办事。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参照省的做法,建立我市的工作协调机制。市政府办公室作为揭阳分厅建设的牵头主办单位,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具体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工作。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市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办的对接联系,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制订改造升级方案。根据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制订揭阳分厅建设技术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计划,落实实施主体,做到责任到人。(三)健全标准规范。加快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制定相关工作标准规范,建立完善网上办事大厅运行管理体系,促进网上办事大厅科学规范运作,提高政府整体办事效率。(四)强化监督考核。把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与年度政府网站评估、政府信息化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制定考核评估指标,建立完善检查机制,运用电子监察手段,确保监督考核效果。(五)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大力推介网上办事大厅,提高企业和公众对网上办事大厅的认知度,积极利用省网上办事大厅各种“一站式”政务服务。加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培训,熟练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开展政务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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