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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揭阳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情况的通报

政策
发布部门: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按照《揭阳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揭府办明电〔2017〕96号)工作安排,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及等次 此次考评采取行政系统内部考核的方式,根据上级考核、被考评对象自查及监管单位反馈情况汇总考评得分,37个被考评单位平均得分85.4分,总体得分较去年略有提升。 (一)第一类:7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1个):榕城区人民政府。 被评为良好等次的单位(6个):揭西县人民政府、惠来县人民政府、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普宁市人民政府、揭东区人民政府。 (二)第二类:30个市直单位 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6个):市教育局、城管执法局、 质监局、工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 被评为良好等次的单位(24个):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广新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海洋渔业局、司法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水务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民族宗教局、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局、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公路局、城乡规划局。 (三)第三类:以自查自评为主的13个单位 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普侨区、大南山侨区管委会和市审计局、统计局、外事侨务局、国资委、地震局、信访局、金融工作局、人防办、档案局、残联13个实行自查自评单位的自评得分均在80分以上。按照《揭阳市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揭府办明电〔2017〕96号)的要求,上述单位此次考评只确定考评情况,不参与等级评定。 二、考评情况分析 从考评情况看,2017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水平稳中有进,依法行政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转变进程不断加快,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逐步推进,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化解矛盾的能力和实效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认同感进一步提升。各地、各部门对上一年度依法行政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力整改,能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切实提升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自觉接受监督,加大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力度。 (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全市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构进一步优化,推进依法行政的配套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形成衡量依法行政水平的考核评价机制。各地、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领导干部学法实效,普遍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针对一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法治能力不足问题,结合重点工作的开展和新法律、法规的公布实施,适时组织学法活动。例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揭市人社〔2017〕56号),把消防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国防教育、诚信教育、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列入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职培训内容,并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各地、各部门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17年,市编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重点清理了投资领域和社会民生事业领域审批事项,编制公布了2017年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保留目录和调整目录,保留行政许可事项327项,调整37项(其中:取消27项,下放4项,调整为其他类别6项);先后分三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调整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79项,并形成中介机构目录清单,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和市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公布,形成“中介服务超市”;重新梳理市直47个部门的权责事项,清理各类行政职权事项共7672项,动态调整58项,删除整合233项,规范行政职权事项名称131项,补充完善职权依据1386处,拟保留7367项。各地、各部门能够认真对照行政审批调整与保留目录,有效落实行政审批改革任务,有效实施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努力提升网上办事大厅的质量与效率,合力推动我市率先完成了“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例如,市质监局2017年进驻市政务中心,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业务在生产经营服务区“一个窗口”受理,并全面落实办理时限承诺制,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提速到15个工作日,让简政放权红利进一步惠及基层和企业。榕城区人民政府全力推动区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信息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分发处理中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信息中心等七大板块业务协调有序高效进行,政府职能转变进程明显加快。市工商局为实现12345举报投诉平台与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的数据对接,与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与行政部门建立“维权联动机制”,与行业协会协调建立“维权合作机制”,与公用企业建立“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大力完善维权解决机制。 (三)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大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各地、各部门突出“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责任要求,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注重公众参与,积极开展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例如,榕城区人民政府为规范政府常务会议决策规则和程序工作,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常务会议决策规则和程序工作的通知》,强化科学民主法治决策程序规则及会议议题审核工作,严格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市教育局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创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为抓手,大力推进“一校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市学校法律顾问全覆盖,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法治化,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各地、各部门按照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不断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规范化质量有所提升。例如:市城管执法局切实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制定《市辖区违法建设巡查管控制度》,实行“三级巡查”,2017年全市建成区共查处存量违法占地面积77.8万平方米,提前完成省下达任务;同时,创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模式,实行全封闭式军事化管理,该培训模式获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高度肯定,并作为典型示范在全省推广。市卫生计生局率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纳入计划生育考核的范畴,实现执法全程留痕,并制订了工作实施方案、操作指南、记录清单等一系列文件,组织卫生监督骨干到中山市实地参观学习,为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目前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实施该项制度方面取得一定工作成效。 三、存在问题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待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应当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切实防止违法决策,减少不当决策和拖延决策。在考评过程中发现:个别单位制订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容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个别决策事项因故未开展却未及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部分单位仅以门户网站作为公众参与决策平台,形式较为单一;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按要求需开展听取公众意见工作,个别单位虽有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但未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个别单位的决策事项履行程序不全面,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等关键环节严重缺失或没有实质性开展,导致履行决策程序流于形式。 (二)规范性文件监管制度有待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得到合理规制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考评情况看,部分单位在规范性文件落实法定程序方面存在不足,具体包括:个别单位未制定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或已制定但未按照制度文件要求对本单位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在考评抽查文件中发现,少数文件含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容,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却未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予以制定;个别部门未向社会公布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果,未在门户网站上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标注。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从考评的30个市政府执法部门和各县(市、区)抽查的14个执法部门执法情况来看,仍有个别部门存在实体违法或程序违法问题,主要包括:未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回避等权利,错误告知当事人申请救济渠道和期限;执法人员人数不符合法定要求;证据材料制作不规范,送达执行文书未经当事人签名确认;个别部门甚至仍在使用已废止、已修改的法律法规作为执法依据。另外,执法文书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档案整理工作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自由裁量更新与适用工作有待规范。从考评抽查的部分执法案卷中发现,个别部门自由裁量权制度已届满5年,未主动进行修订更新;个别部门未按照制定的自由裁量标准要求和幅度对当事人进行合理处罚;个别部门顶格适用自由裁量标准,却未主动向当事人说明顶格适用的依据、理由或未将适用情况有效体现在执法文书中。 (五)行政案件应诉意识有待增强。结合省依法行政考评、省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结果和监管部门反馈的监管数据发现,个别单位仍存在行政诉讼中不答辩、不应诉或者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在民事诉讼中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问题;个别单位的领导干部错误认为全权委托执业律师办理即可,未指派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如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揭东区民政局、普侨区环境保护局存在行政应诉案件未指派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情况;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空港经济区砲台镇人民政府、大南山侨区教育局存在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完善。根据市考评组实地查看和省依法行政考评结果反馈情况,个别公众关注度较高的部门未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开设行政执法栏目;个别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未及时更新维护门户网站。如:市公路局、大南山侨区、惠来县科技局因网站存在突出问题,被省依法行政考评组扣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本次依法行政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整改、完善,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保障,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年度依法行政考评为契机,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针对存在问题找出矛盾根源,加强整改、落实和完善,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逐步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机制,优化行政决策方式,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规范性文件解读,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重点学习新出台的法律,不断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发挥行政机关主动性,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加强自查自纠,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继续完善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主动创新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各级执法工作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 (四)积极应对行政案件,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注重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和司法建议的作用,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行政应诉队伍能力建设,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长效化,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五)强化政府网站监管,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网站常态化管理,大力整改问题网站,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升回应效果,使政府网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发挥应有的作用。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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