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企业优惠政策

广东梅州产业园区

广东梅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梅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教育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梅州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标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教育局梅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3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学校:我市现行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标准自2002年执行至今。十多年来,高中学校生均培养成本随着物价水平上涨而不断增加。由于收费标准偏低,学校运转经费出现困难,教学仪器设备更新滞后,无法适应新时期的教育教学需要。为保障我市高中学校的正常运转,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现行教育收费的相关规定,经组织开展定价成本监审、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价格听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适当调整我市公办高中学杂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下同)平均提高226元。其中,省一级高中学校(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由800元调整为1070元;市一级高中学校由760元调整为940元;县一级高中学校由720元调整为910元;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由680元调整为870元。二、规范公办高中学杂费使用范围和资金管理。按省有关部门规定,学杂费收入只能用于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课本资料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统筹、截留和挪用学校的学杂费。三、各高中学校要特别关注家庭困难学生,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和制度,做实做细具体工作,防止出现因提高收费导致学生辍学率升高的现象。四、各高中学校应加强收费管理,杜绝教育乱收费,按要求申(换)领《收费许可证》,及时做好收费公示。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广大学生和家长对调整学杂费的理解和支持。五、调整后的学杂费标准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教育局梅州市财政局2015年7月31日

广东梅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