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企业优惠政策

广东河源产业园区

广东河源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河源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河源市2018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18〕7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提高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标准。提高后,我市城镇低保标准为638元/人·月、低保补差为503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40元/人·月、低保补差为228元/人·月。新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25日

广东河源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