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7年11月2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现将《惠州市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11月26日惠州市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粤发〔2007〕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整体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夯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产业基础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我市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总揽现代农业建设,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全面推进农田标准化、种养良种化、生产机械化、服务社会化、经营产业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科技贡献率,促进现代农业的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全面提升,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我市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目标任务是:力争到2011年,全市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农业效益明显提高,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现代农业建设跃上新台阶。全市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具体要力争实现如下八大目标:建设100个大型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立200个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发展八大特色农产品;甜玉米年复种面积达到80万亩;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提高到60%;省、市级名优农产品达到50个;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到55%;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协会增加到100家。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任务(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的装备水平1、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路、信息和通讯网络建设及电网改造,力争到2009年,全市行政村全部实现通硬底化公路,有条件的地方要延伸到自然村和农业生产基地。村级市场信息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村重大森林灾害应急反应和扑救能力。加强渔港码头、防波堤、护岸、避风塘、航标、航道、消防设施建设,改善渔船停泊、避风条件,提高渔港安全保障功能。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优先解决饮用含氟、含砷、苦咸水等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2、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全市江河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城乡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市区防洪工程要达到100年一遇,县(区)城镇要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全面落实省人大小型水库议案和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到2011年,全市要完成26万亩农田整治和68座小陂头建设;基本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业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5%以上。3、加强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力度,设立国家、省级、市级和县(区)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全面提升全市基本农田保护水平。市、县(区)财政要切实保障国家和省级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市级农田标准化建设项目,各县(区)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县级农田标准化建设项目,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按照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要求,把连片面积500亩以上的基本农田建成“渠成网、路相通、地平整、土肥沃、旱能灌、涝能排”的现代标准农田。加强低产鱼塘整治改造。2008-2011年,市财政每年安排鱼塘改低资金400万元,共1600万元;每年改造低产鱼塘1万亩,共4万亩。力争到2011年,全市中低产田和鱼塘全面改造一遍,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占全市耕地面积的35%以上,高标准鱼塘达30%以上。4、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切实抓好农村沼气示范村建设,引导农村使用清洁能源,推广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加大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扶持力度,力争到2011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70%以上。加大实施“沃土工程”力度,发展专用和兼用绿肥推广水稻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及有机肥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提高耕地土壤有机质。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与森林资源保护,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水源涵养林、生物防火林、沿海防护林及农田防风林带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确保“十一五”期间完成创建20个省级和50个市级生态示范村的目标任务。5、加强水生生态资源保护。认真组织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渔业资源重点保护品种名录、重要渔业资源品种最小可捕标准,在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等主要栖息繁衍场所,以及繁殖期和幼鱼期设立禁渔区和禁渔期。加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强化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1、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大力引进、推广、应用农业高新技术、生物技术、优质高抗超高产育种、安全高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禽水产养殖疫病诊断技术及基因工程疫苗等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提升农业企业科技研发水平,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的方式参股农业企业,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力度,力争每年在新品种培育、动物疫病和植物有害生物防控、关键农业设施和农机装备上有新的突破,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技术储备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到2011年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从目前的49%提高到55%以上,农业科技入户率达90%(渔业95%)以上。2、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以及《惠州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大力实施省九届人大《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议案》,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继续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从2008年起,市财政在每年安排18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50万元,共230万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燃油补贴、扶持全市20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和强化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大力推进特色产业、优势园艺生产、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加工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的农机作业水平。到2011年,全市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主要商品粮基地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3、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实施信息兴农工程,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网络进村、应用入户”。继续推进农业科技信息“直通车”,加强信息化示范点建设,选择一批农技站、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信息服务站。市财政每年安排60万元,用于完善惠州农业信息网、农信通、“菜篮子”快讯等信息平台,建立完善乡镇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整合涉农信息资源,推动农业信息数据收集整理规范化、标准化。加强“12316”三农服务热线建设,为农民提供农资打假的投诉举报和“三农”综合信息服务。新闻媒体要发挥信息主渠道作用,积极为企业和农户提供信息服务。4、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形成以技术指导员为纽带,以示范户为核心,连接周边农户的技术传播网络。加大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力度,大力实施“智力扶贫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阳光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工程”、“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和“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积极开展“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和“双百千万”农业科技下乡活动。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县(区)、镇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切实加强推广队伍建设。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和良种繁育示范推广基地。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力争到2011年全市主要种养殖业良种化率达到95%以上,农业综合生产成本降低15%以上,水产、生猪、奶牛、家禽等养殖业全面实现良种化。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激励机制,对获得省、市“科技进步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5、完善动植物保护体系。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预警系统建设,实行重大动物疫病和植物有害生物防控预案制度及其监测、预警、防治和检疫监督系统建设,完善疫情报告、预警、应急机制,准确掌握疫情动态,提高应对突发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重点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流行性水生生物疫情、红火蚁、稻飞虱及其他重大动物疫病和植物有害生物、外来水生生物的防控工作。加快推进兽医体制改革,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基层畜牧兽医推广机构,稳定畜牧兽医队伍。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动植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体系工程建设投入,将强制免疫、疫情监测、疫情处理、消毒灭原等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市、县、镇三级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建设,提高动物疫病防控监测水平。(三)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健全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1、优化农业结构与区域布局。要加强农业规划管理,力争用2-3年时间,完成大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根据资源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工业与农业协调发展的要求,切实抓好农业园区、专业镇、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因地制宜地布局和发展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城镇围边地区要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有特色、效益好的蔬菜、园林花卉、名优水果和观赏农业;远郊和山区要积极发展优质水稻、反季节蔬菜和畜禽养殖业、绿色生态农业、休闲度假农业;沿海地区要在稳定海洋捕捞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深水网箱养殖、高位池养虾、工厂化养鲍等海水养殖业和海上旅游业;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要结合旅游业开发,发展壮大观光休闲农业和生态旅游度假农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农业整体发展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使全市农业由传统单一农产品生产功能,向现代休闲度假、旅游观光、生态维护等多功能并重转变。2、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单产、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巩固提高现有六大特色农产品,培育发展特色蔬菜和花卉生产,形成八大特色农产品。到2011年,八大特色农产品种植(复种)面积要达200万亩。大力发展甜玉米生产,促进甜玉米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到2011年,全市甜玉米复种面积要达到80万亩(详见附件1)。扶持发展特色蔬菜和花卉生产,到2011年,建成特色蔬菜生产基地23万亩,花卉生产基地3万亩(详见附件2)。围绕“一镇一业”、“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发展特色产业,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专业镇,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科技、农业、信息产业等部门要重点支持专业镇建立农业技术创新中心,扶持有条件的专业镇建立信息化创新服务中心。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对获得国家和省级授予的“专业镇”、“特色村”给予适当奖励。3、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培养和发展一批大型、超大型农(水)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的扶持力度,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投资参股等多种形式,引导民间资本和金融资本及各种所有制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所需设施建设用地给予用地指标倾斜,提高审批效率。对现有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优先从市财政挖潜改造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财政支农资金中给予支持。对大宗农产品出口加工流通企业要给予落实出口退税等各项政策。4、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基地。2007-2011年,全市要建设100个以上大型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其中种植业基地61个,畜牧业养殖基地50个,林业生态建设示范基地14个,现代渔业养殖示范基地40个。从今年起,用5年时间,计划投入资金2.47亿元,在全市规划建设连片农田面积500亩以上的现代农业(种植业)示范基地61个,改造中低产田24.8万亩。其中农田面积10000亩以上的基地4个,5000-10000亩的基地12个,1000-3000亩的基地25个,500-1000亩的基地20个。一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区。2007-2011年,计划投入13000万元,改造中低产田15万亩(每亩建设标准680元),在博罗县和惠阳区建设3个连片农田面积10000亩以上和9个5000-10000亩示范基地(详见附件3)。二是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标准化建设项目区。2007-2011年,计划投入3300万元,改造中低产田2.8万亩(每亩建设标准1200元),在惠东县建设1个连片农田面积10000亩以上和3个6000亩的示范基地(详见附件4)。三是省人大议案农田标准化建设项目区。2007-2010年,计划投入5000万元,改造中低产田5万亩,在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建设农田面积为1000-3000亩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25个(详见附件5)。四是新增市级农田标准化建设项目区。2008-2011年,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共2000万元专项资金,改造中低产田2万亩(每亩建设标准1000元),在惠城区、惠阳区、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建设农田面积500-1000亩的农业示范基地20个。五是巩固和完善现有农业示范区建设。2008-2011年,市级财政继续每年安排280万元共1400万元,用于巩固、完善和维修连片农田面积5000亩以上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六是通过企业投资和引进外资等多种渠道,建设和完善50个年出栏肉猪1万头以上、肉禽100万只以上和年产禽蛋100万公斤以上的产业化、现代化畜牧业生产基地。七是林业生态示范基地建设。2008-2011年,建设林业生态示范基地14个,面积31000亩(详见附件6),资金在市财政每年安排的“建设绿色生态惠州”项目中统筹解决。八是现代渔业养殖示范基地建设。2008-2011年,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共800万元,建设现代渔业养殖示范基地40个,其中2008年11个(详见附件7)。5、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按照“大规模、高起点、外向型、强带动”的要求和“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围绕特色支柱产业和品牌农产品,加快培育发展一批有竞争优势和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和发展科工贸型、农产品精深加工型、出口创汇型农业龙头企业。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项政策,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投入。2008-2011年,市财政安排用于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在现在每年3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600万元,奖励资金从原来的每年8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采取有偿无偿相结合、贷款贴息、投资参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解决农产品收购资金困难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指导和服务,鼓励龙头企业推进集团化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登记条件可适当放宽。鼓励农业企业开展连锁经营,达到有总店、配送中心和三个门店以上条件的,企业名称中可标明“连锁”字样。到2011年,全市各级农业龙头企业从现在的131家发展到200家,其中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0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7家,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2家;全市各级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15家以上;带动农户达到23万户,户均增收3300元。6、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围绕专业镇、农业园区、龙头企业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等载体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组织农民参与和建立专业合作社,发展同业协会、商会等半官方、半民间组织,提高农业市场化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并从组织形式、内部管理、经营机制、利益分配等方面,逐步规范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凝聚力,依法做好申请登记工作。2008-2011年,市财政每年安排60万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协会的发展,各县(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协会的发展。到2011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协会从现在的31家发展到100家,成员人数达到4000户,带动农户达到10万户。(四)发展农业物流产业,建立现代农业的市场体系1、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在科学规划基础上,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培育一批交易主体组织化、交易方式现代化、交易商品标准化和具有多种功能的、比较规范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重点将市区江北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培育发展成为辐射全国乃至国际市场的中心批发市场。以大宗农产品主产区为依托,建设一批与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相配套的产地批发市场。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到2009年,在全市范围内建成5个县级配送中心,乡镇级和村级农家店覆盖率分别达到60%和80%以上,初步构建一个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经营网络。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用地、用水、用电,相关部门应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优惠和支持。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超市、物流配送、网上采购等现代交易方式和市场营销形式,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物流配送电子化管理系统,开展网上交易。在全市范围内开通农产品“绿色通道”,对运输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过桥过路费,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不得随意查扣农产品运输车辆,确保全市农产品流通畅通无阻。2、打造农产品名优品牌。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通过“公司(组织)+商标+农户”的新模式创立农业品牌,到2011年全市农业类国家级名牌产品实现零的突破,省级名牌产品(农业类)和市级名优农产品由目前的21个增加到50个,其中省级名牌产品(农业类)由6个增加到14个,市级名优农产品由15个增加到36个。对有效期内的国家和省农业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优先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优先享受出口退税。围绕地方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名牌产品,加快农业标准体系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行质量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实行全程标准化生产与质量监控。到2011年,全市农业地方标准由14个增加到34个,建立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全市国家、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38个。“菜篮子”生产基地、大宗农(林、水)产品主产区、优势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覆盖面达到90%以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生产。鼓励农业企业积极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3、扩大农产品出口。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水平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实行“验收、挂牌、备案”制度。坚持扶优扶强,重点培育一批出口规模较大的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出口市场信息发布机制和信息交流网络、农产品出口预警机制和外贸应急体系及反倾销应诉机制,提高农产品出口的质量和效益。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对出口基地建设和项目给予贷款贴息等支持。加快外向型农业中介服务组织建设,支持同业协会、商会运用世贸规则,开展国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应诉等活动,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国外商标注册、国际质量认证、GAP认证、有机认证和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要简化出口农产品手续,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用和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提高农产品出口通关效率。4、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能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力争在2007年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各乡镇(街道)及大型蔬菜基地尽快建立农副产品质检站,2007年12月底前,各中心镇建成镇级农药残留监测站,2008年底前,全市一半以上的乡镇(含商场、超市、生产基地)完成农残质检站(室)建设并开展检测业务;2011年底前,全市各乡镇(含商场、超市、生产基地)建成农残质检站(室)并正常开展检测业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上报和发布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行农产品标识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监测站要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实行蔬菜、水果等初级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凡进入市场超市销售的蔬菜、水果等初级农产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政府有关部门、市场、超市开办者必须对进入市场的初级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积极扶持“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确保市区蔬菜供应和市民“菜篮子”安全。5、强化市场监管。各职能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大护农力度,依法打击涉及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建立健全农产品商标专用权保护制度和日常巡查制度。重点监管农资生产经营大户、农资专业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农资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认证市场监管,对市场销售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规范性检查。6、积极发展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积极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外,允许农村经纪人既从事农产品购销,又从事经纪活动,经营范围可不受限制。各地农村信用合作社可将其列入小额贷款重点支持对象。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措施(一)加强领导,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与工业协调发展,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切实把发展现代农业纳入整个国民经济建设中统筹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资源,增加投入,不断夯实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各级政府领导要带头挂点抓好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挂点5000亩以上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挂点1000-5000亩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挂点500亩以上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市和各县(区)农业局长要挂点1000亩以上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林业局长要挂点一个林业生态建设示范基地,畜牧局长要挂点一个畜牧业养殖基地,海洋与渔业局长要挂点一个水产养殖基地。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制定具体的扶持发展现代农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指导和工作支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不同条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县(区)、乡镇从事农村工作的干部要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从过去的催耕催种、收费收税,向提供服务、改善投资软硬环境转变。(二)加大投入,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资金支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认真落实市级财政每年新增可支配财力的70%、县(区)财政每年新增可支配财力的50%用于农村的政策,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逐步加大各级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每年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每年财政支农投入增量、固定资产投资农业农村增量和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农业投入增量要高于上年,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要进一步完善种粮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及启动良种补贴等政策,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要深化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采取贴息、补助等手段,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小额农贷、农户联保贷款覆盖面。探索建立农村社区金融互助组织,开展农(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建立各级财政对农(渔)民参加保险的保费补贴和政策性农(渔)业保险经营费用补贴,支持在渔船船东互保基础上发展渔业保险。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基金,解决农业龙头企业或农产品流通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鼓励政府、企业和社会合作,建立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抵押贷款担保组织和基金。(三)深化改革,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新的动力进一步推进县镇财政体制改革,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和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申报、登记、鉴证、调解、仲裁制度,推动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深化和完善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提升林地综合效益。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建立了农村基层干部和独生子女、纯二女户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加快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农村养老保险的全面覆盖,构建由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制度组成的完整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附:1、惠州市甜玉米发展规划表2、惠州市特色蔬菜和花卉发展规划表3、惠州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规划表4、惠州市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标准化建设项目规划表5、惠州市省级人大议案农田标准化建设项目规划表6、惠州市林业生态建设示范基地一览表7、惠州市2008年现代渔业养殖示范基地选点情况表附1:惠州市甜玉米发展规划表单位:万亩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惠城区1416171820惠阳区4.45.56.588.7惠东县810.51315.517博罗县2223.3252729龙门县1.52.53.24.25大亚湾开发区0.10.20.30.30.3合计5058657380附2:惠州市特色蔬菜和花卉发展规划表品种地点面积(万亩)大顶苦瓜惠东县1蒜苗惠东县1萝卜惠东县2辣椒惠东县4红头葱惠城区0.5红头葱惠阳区0.5西葫芦惠阳区1淮山、粉葛惠阳区1福田菜心博罗县0.5罗浮山酥醪菜博罗县0.5冬瓜博罗县5包心芥菜龙门县6合计23花卉博罗县长宁等地3附3:惠州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规划表时间县别建设地点规模(亩)小计2007年惠阳区1、平潭镇新圩村、鹊地村利用2、良井镇前锋村、山井村1640037900博罗县1、福田镇依岗、福田村2、泰美镇秀岭、沐村215002008年惠阳区1、平潭镇新圩村、鹤湖村2、永湖镇彩二村、大坑村1600038500博罗县1、泰美镇沐村、兴水围村2、观音阁镇泳新、杨村225002009年惠阳区1、永湖镇凤咀村、淡塘村2、镇隆镇高田村、大江村、井龙村、陂角塘村1600039000博罗县1、观音阁镇泳新、塘角村2、龙华镇竹园、文明村230002010年惠阳区1、永湖镇乌泥浦村、凤咀村2、平潭镇光明村、江角村、凌屋排村1500038500博罗县1、杨村镇径口、星光、坑美村2、龙溪镇黄屋、横巷村235002011年惠阳区1、永湖镇淡塘村、稻园村、福地村2、良井镇大白村、霞角村、围龙村、新塘村1600039300博罗县1、杨侨镇朝田、三科村2、杨村镇星光、石潍、坑美村23300合计193200附4:惠州市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标准化建设项目规划表时间建设地址(镇、村)建设面积(亩)备注2007年惠东县稔山镇联丰、牛轱墩村50002008年惠东县稔山镇老坑、竹园、五配村50002009年惠东县梁化镇梁化屯、埔仔村60002010年惠东县梁化镇齐眉塘、石屋寮村60002011年惠东县梁化镇光花、环联、大地、星湖村6000合计28000附5:惠州市省级人大议案农田标准化建设项目规划表时间县别建设地点规模(亩)小计2007年惠城区小金口办事处白石村、汝湖镇南新村、马安镇黄严村200011000惠阳区平潭镇新岗村1000博罗县横河镇横河、石出头村,柏塘镇高桥、屯里村,泰美镇兴水围等村2000惠东县铁涌镇涌围村;稔山镇五配村2800龙门县龙田镇邬村、平陵镇竹龙村、龙潭镇左潭村2200大亚湾霞涌办事处曲楼村10002008年惠城区芦洲镇青塘村、水口办事处大和村、300011700博罗县杨侨镇朝田、三科等村;湖镇镇和睦等村3000惠东县铁涌镇新建村;稔山镇联丰村2700龙门县永汉镇上布村、蓝田乡新星村30002009年惠城区横沥镇泰安村、沥林镇君子营村、横沥镇森柏洞村300012500惠阳区平潭镇鹤湖村1000博罗县杨村镇径口、坑美等村;龙华镇西塘等村3000惠东县铁涌镇梁屋村;稔山镇联丰村2500龙门县龙江镇良潭塘村、龙潭镇南坑村30002010年惠城区三栋镇沙奥村、潼湖镇新光村250013000惠阳区永湖镇彩二村1600博罗县观音阁镇杨村等村;麻陂镇艾埔、洋田等村3500惠东县铁涌镇梁屋村;稔山镇老坑村2400龙门县平陵镇黄沙村、龙华镇香溪村3000合计48200附6:惠州市林业生态建设示范基地一览表序号地点内容建设规模(亩)备注1惠深高速佛祖坳段南亚热带森林群落恢复示范基地30002惠博沿江路景观林建设示范基地10003市区丰山东江树木园品种对比示范基地5004象头山林场毛竹丰产栽培技术示范基地10005惠城区(矮陂)能源林建设示范基地50006惠城区(横沥)东江水源林建设示范基地25007惠阳区(镇隆)优良乡土阔叶树种造林示范基地25008惠阳区(永湖)生态公益林建设示范基地30009惠东县(新庵)西枝江水源林建设示范基地300010惠东县(铁涌)红树林建设示范基地100011惠东县(平海)沿海防护林建设示范基地200012博罗县(罗阳)优良南洋楹品种采种基地300013龙门县(龙城)粉单竹标准化示范基地150014大亚湾开发区生态建设示范基地2000合计31000附7:惠州市2008年现代渔业养殖示范基地选点情况表序号基地名称养殖规模主养品种养殖地点是否无公害养殖1惠城区小金口立青养殖场1200亩罗非鱼小金口是2惠城区马安太湖特种养殖场1000亩甲鱼马安是3惠阳区侨艺水产养殖场400亩罗非鱼家鱼良井镇新塘村4大亚湾深水网箱养殖基地3200立方水体金鲳鱼等三门岛白沙湾5惠东县海科水产养殖场110亩对虾巽寮赤沙村是6惠东县盐洲网箱养殖基地6000海水鱼惠东县考洲洋7惠东县宏洋水产养殖场600亩家鱼平海镇六乡村是8博罗县垦新水产养殖场750亩家鱼泰美镇芹塘村是9博罗敬春园食品发展有限公司300亩罗非鱼福田镇画眉坑是10博罗县鹰氏实业有限公司1300亩甲鱼、龟横河镇刘屋村是11龙门县天堂山水库养殖场3648立方水体(228个网箱)斑点叉尾鱼回天堂山水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