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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大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15日 政策文号:惠市委办发〔2010〕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大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工作方案》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2月11日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大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仲恺高新区)发展,突破发展空间和体制瓶颈,提升园区辐射带动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加速实施“二次创业”发展战略,打造惠州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争创国家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现代创新型、生态城市型高新区。根据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管理体制实行“一区四园”管理的复函》(国科火字〔2009〕102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意见》(粤发〔2009〕13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扩大管理范围和权限的函》(粤科函高字〔2010〕2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赋予仲恺高新区行使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区)一级行政管理权限,建立高新区一级财政管理体制,扩大高新区管理范围,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下辖仲恺高新科技产业园办事处、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办事处、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办事处、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地办事处及陈江、惠环、沥林、潼侨、潼湖等5个镇(街道,以下简称5个镇、街道)。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省委、省政府的“双提升”战略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实施仲恺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仲恺高新区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示范区。二、工作目标通过扩大仲恺高新区管理范围,赋予更大的管理权限,努力实现三个目标:一是扩大仲恺高新区发展空间,以体制创新激发高新区的发展活力,加快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二是加快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步伐,使高新区成为我市自主创新的核心区、现代产业体系先导区、国际科技合作承载区、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科学发展模式示范区;三是推动国家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增强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现代创新型、生态城市型高新区的核心竞争力,辐射带动周边产业园区共同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集群。三、工作原则(一)坚持党委领导、跨越式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着力加强党的建设,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作风和组织保证;积极实施仲恺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高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二)坚持简政放权、科学发展的原则围绕构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核心,按照“简政放权、放权到位、责权统一、运行有序”的原则,有效推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精简机构、理顺体制、转变职能、提升效能、优化服务,将高新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前沿阵地和示范基地。(三)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充分关注人民群众的利益,防止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因方式方法不当引发社会矛盾,防止非正常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防止交接期间社会经济事务管理出现空档,防止影响企业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现象发生,确保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四)坚持开拓创新、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服务,积极实施赶超战略,激发高新区的发展潜力,实现提升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力争用10年时间建成国内一流高科技园区,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五)坚持统筹协调、共赢发展的原则惠城区委、区政府,市直有关职能部门,仲恺高新区党委、管委会以及仲恺高新科技产业园办事处、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办事处、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办事处、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地办事处和陈江、惠环、沥林、潼侨、潼湖等5个镇(街道)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谋发展,确保高新区扩大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的工作有序衔接和顺利实施,共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四、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已成立惠州仲恺高新区扩区及体制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仲恺高新区扩大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黄业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组长:李汝求(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仕其(市委副书记)黄仕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训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成员:黄志忠(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主任)邬柳成(市委副秘书长)黄赞基(市委副秘书长)卢桂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委办主任)刘小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考核办主任)李春荣(市委政研室主任)胡建斌(市发展改革局局长)陈树秋(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范志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严曙光(市科技局局长)黄小妮(市民政局局长)游水生(市财政局局长)余国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麦镜儒(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德友(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罗庆云(市外经贸局局长)罗伟谊(市审计局局长)王细波(市环保局局长)王国付(市统计局局长)李过好(市法制局局长)钟朝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邓庆忠(惠城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干强(惠城区区长)钟一尔(惠州仲恺高新区党委书记)杨鹏飞(惠州仲恺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张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志忠、黄赞基、钟一尔、杨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五、工作步骤和措施仲恺高新区扩大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2月28日)1、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惠城区委、区政府及市编委办、市法制局、仲恺高新区党委、管委会等单位,负责制订仲恺高新区机构设置和人事编制方案、5个镇(街道)划转实施方案及理顺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方案。在仲恺高新区未完成整合前,“一区四园”先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集体研究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园区规划建设等重要事项,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2、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惠城区政府、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制订仲恺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筹备建立高新区一级财政管理体制。3、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制订仲恺高新区行使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区)一级行政管理权限的具体实施方案。4、由市审计局会同市财政局、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及惠城区有关单位对上述5个镇(街道)进行清产核资。5个镇(街道)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划转工作按“先交接,再按清产核资结果调整”的原则进行。5、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仲恺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仲恺高新区机构编制方案筹备组建各职能部门。同时制订有关应急预案,预防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市直职能部门下放行政审批权按“成熟一项,授权、委托一项”的原则进行,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仲恺高新区的指导,帮助仲恺高新区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审批流程及监管机制,培训业务骨干,条件成熟后再授权、委托相关行政审批权。6、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要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交接期间特别是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顺利推动交接工作的开展,成立以下五个工作组。(1)机构体制设置组。主要负责高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组建及相关管理制度、审批流程及监管机制的制订及建立工作。组长:钟一尔(仲恺高新区党委书记)副组长:杨鹏飞(仲恺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林利育(惠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卢伟航(仲恺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文绍良(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徐颂(仲恺高新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交接工作组。主要负责五个镇(街道)人财物的交接工作。组长:钟一尔(仲恺高新区党委书记)副组长:杨鹏飞(仲恺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梁冠斌(惠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文绍良(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钳颖杰(仲恺高新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3)规划编制组。主要负责仲恺高新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产业规划等技术资料的编制工作。组长:杨鹏飞(仲恺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副组长:陈小灵(惠城区副区长)陈德华(仲恺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扈伟(仲恺高新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杨海东(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4)农村基层工作组。主要负责5个镇(街道)的农村管理工作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农业和农村工作稳定发展。组长:钟一尔(仲恺高新区党委书记)副组长:凌剑平(惠城区副区长)陈如光(仲恺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文绍良(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尊友(仲恺高新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5)招商引资组。主要负责筹备新的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着手筹备在深圳等地召开的招商引资推介会。组长:杨鹏飞(仲恺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副组长:方建飞(市政府副秘书长、园区办主任)罗志成(惠州工业园管委会主任)刘光滨(惠城区副区长)卢伟航(仲恺高新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扈伟(仲恺高新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杨海东(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二)实施阶段(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1、各有关单位在春节前要抓紧完成各项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在春节后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和部署有关工作。初定于2010年3月2日召开动员大会后举行挂牌仪式,正式启动5个镇(街道)的交接工作。2、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通过各类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仲恺高新区扩大管理范围及行使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区)一级行政管理权限工作的重要战略意义,向社会各界宣传仲恺高新区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政法、公安部门要配合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做好辖区综治维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3、仲恺高新区党委、管委会要加强领导,完善各职能部门业务办理流程,加强干部业务能力培训,有效履行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区)一级行政管理权限,全面启用“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平台,首期实现面向企业服务,二期实现面向全社会的服务。六、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仲恺高新区扩大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和厌倦情绪,周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领导责任,确保扩大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工作顺利进行。(二)加强联动,通力协作。在扩大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工作中,惠城区与仲恺高新区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5个镇(街道)的划转工作顺利完成。(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层层抓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解决交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关单位领导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加强纪律性,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防止交接工作中的本位主义、小团体利益等问题。市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交接工作。(四)把握大局,确保稳定。各有关部门要未雨绸缪,做好各项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制订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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