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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2016年江门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2016年江门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5日关于2016年江门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要点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现提出我市2016年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如下: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加快推进“邑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制订出台《关于在江门市推广“邑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实施方案》。以统筹实现全市公共服务一体化为指导思想,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全城通办”为特色,推行“邑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标准化,推进现行“多门”向“一门”集中,实现“一窗”能办多件事。推广自然人“一门在基层”通用模式,探索法人一门一网办理模式,充分利用我市网上办事大厅现有资源并实现深度融合,建立起我市四级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为群众提供高效、快捷、便利的公共服务。拓展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提高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和网上办结率。结合审批制度改革和网上审批的推进,建立审批方和监督方相互联网的实时在线监察体系。[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网信统筹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8月底前完成“邑门式”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开发和试运行,10月底前各区(市)第一期“邑门式”服务中心正式对外运行](二)加快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完善后的《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规范审批事项子项设置。参照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及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模板,结合我市实际,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形成标准化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细化裁量标准,实现量权限权,减少行政职权自由裁量空间,推动权力运行阳光化、程序化、标准化。[市编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三)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务院和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要求,继续推进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着力取消和下放一批束缚创业创新、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2017年6月底前公布一批取消和调整事项目录。[市编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7年6月底前完成](四)全面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清理规范我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积极营造市场导向、行业自律、服务高效、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五)进一步落实“1+3”清单应用实施。制订出台《江门市“1+3”清单动态调整管理规定(暂行)》,规范清单动态调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程序。根据法律法规、上级改革要求以及实际管理需要,及时对部门“1+3”清单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确保清单事项合法有效和动态管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市编办、市法制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二、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六)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根据省的部署,开展统一事项清单、统一审批标准、统一项目编码、统一网上办理相关工作。探索以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方式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七)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编制完成我市第二批负面清单。[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编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八)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大厅投资审批专栏建设。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推动各有关部门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推进各部门、各区(市)业务系统与投资审批专栏联通,加快与省投资审批平台实现纵向贯通。[市发展改革局、市网信统筹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九)构建企业投资项目纵横联动监管机制。贯彻落实省企业投资项目监管办法,构建法律约束、行政监督、行业规范、公众参与和企业诚信自律有机结合的监管格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三、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十)规范职业资格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省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开展职业资格认定。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优化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强化证书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完成](十一)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收支管理机制。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理顺职业技能鉴定收支管理机制,推动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完成](十二)优化职业资格评价。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署,加快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在人力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积极性,成熟一个,推广一个,对自主评价企业加强指导和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完成](十三)强化职业资格监管。落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与鉴定所签署质量管理协议制度,健全鉴定质量公众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惩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中违法违纪行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完成]四、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十四)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项目。落实国家、省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级及以下收入减免工作,根据省的部署,推进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自2016年10月1日起免征23项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市县级的收入,并对11项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收费项目,推进中介服务收费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收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十五)建立健全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收费减免政策和我市对小微企业扶持措施,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各区(市)配合,2016年7月底前完成](十六)进一步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减轻企业负担调查工作,全面了解企业负担情况。提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建议。加强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对重点执收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五、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十七)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1.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在“五证合一”基础上,将《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统计部门纳入“多证合一”改革,依托“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受理审批平台,进一步优化审批方式、改造审批流程,实现“九证合一”。[市工商局牵头,江门海关、江门检验检疫局、市网信统筹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8月底前完成]2.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拓展电子营业执照运用范畴,根据省工商局部署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工作。[市工商局牵头,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3.探索出台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程序。(市工商局牵头,2016年8月底前完成)4.实行企业住所登记改革,探索推行住所申报制,制定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出台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市工商局牵头,市编办、市法制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十八)加强扶持小微企业的制度建设。1.抓好“小微双创示范”工作,落实有关奖补政策,督促各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任务指标。[市财政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2.做好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推动建立部门互联互通机制,发挥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作用。3月底前建成小微企业名录预审库;6月底前制定《江门市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管理暂行规则》;12月底前实现小微企业名单动态生成,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库。[市工商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小微双创办、市网信统筹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3.落实“个转企”扶持政策,积极协调沟通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解决“个转企”工作存在的问题。[市工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十九)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加强数据对接,积极配合省工商局和省发改委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广东网。深化江门市商事主体管理和公示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归集功能,对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健全信用联动约束机制,积极推进“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罚效果。[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二十)进一步强化依法监管。全面落实《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随机产生的“双随机”抽查系统,为依法监管提供法治和基础保障。[市工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二十一)进一步强化协同监管。建立健全“双告知”、“双公示”制度机制,依托信息公示平台,初步实现各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用共享促进协同监管。[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六、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二十二)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教育“十三五”规划,配合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改革试点,实施六大工程(学校规划建设工程、学前教育扩容提质工程、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基础教育名师工程、学生体质健康工程、信息化工程等),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教育提质”和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为重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国家级特殊教育改革实验项目。加快推进五邑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广东省高水平工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建设成为广东省优质品牌民办高职院校。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加快江门社区大学建设。进一步向县(市、区)教育部门放权,向学校放权,完成中小学“一校一章程”任务,推动大中小学校依照章程实施自主管理,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以“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项目”为抓手,深入推进江门市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改革实验研究,强化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加强教育领域对外开放合作,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市教育局牵头,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完成](二十三)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充分发挥珠三角(江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国“小微双创”基地示范城市政策先行先试的优势,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探索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融合等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评定标准和名录库建设,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政策扶持和管理服务体系,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信息互联互通,动态管理,提高政府扶持政策的社会知晓度、透明度和精准度。贯彻落实《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意见》,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全面规范、完善、优化科技项目申报、立项、评审、监管、评价机制。整合现有业务系统和管理平台,打造“一站式”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争取实现省、市、县三级科技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造方便、快捷、实效的便企利企的通道。[市科技局牵头,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二十四)深化文化领域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数字化,实施基层公共文化场馆效能提升计划,实现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文化服务普惠群众。构建江门五邑联合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和粤剧曲艺联盟,加强各馆服务数字化建设,逐一梳理、改革、融合工作业务、文化服务、管理机制等方面,同时积极引导社会文化力量参与联合馆建设,鼓励民间文化资源投入公共文化体系构建,带动全市文化供给水平整体上升;加快制定文化市场监管标准,强化文化市场经营主体的首负责任,推动建立演出、娱乐等行业内容自审自查制度。[市文广新局牵头,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二十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改革,制订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县(区)镇(街)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制订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标准。制定建设卫生强市实施方案,重点实施“强基创优”和“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完善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机制。大力推进社会办医,制定江门市社会办医指南以及多点执业配套实施方案,完善落实社会办医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第一批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作,完成全市136间农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2015-2016年“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市卫生计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二十六)深化体育领域改革。再取消下放一批体育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将全民健身作为发展体育产业和扩大群众体育消费的基础,开拓体育产业的新形式、新途径,加快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侨乡体育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提升。[市体育局牵头,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七、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二十七)积极创新政府监管方式。推广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信用激励等监督机制。根据《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关配套落实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市工商局、市网信统筹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二十八)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建设。根据省的工作部署,运用《广东省市场监管业务需求梳理云平台》完成市场监管业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建设江门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进市场监管信息互联共享和公示公开。[市网信统筹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二十九)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省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我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理顺纵向、横向间执法职责,减少执法层次,整合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效能,创新执法体制,按省部署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执法改革。完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市编办牵头,各区(市)配合,按照省的文件要求时限推进](三十)贯彻落实我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方案。推动部门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市)配合,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三十一)加强政府效能建设。以对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绩效评价为切入点,探索研究政府效能评估制度。创新效能评估方式方法,探索对市直部门开展第三方评估政府行政许可绩效。(市编办牵头,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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