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加快建设旅游强市工作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江门市加快建设旅游强市工作纲要(2015-2020年)》业经市政府十四届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旅游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27日江门市加快建设旅游强市工作纲要(2015-2020年)为贯彻落实《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江发〔2013〕5号)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打造江门“旅游强市”的战略部署,推动江门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工作纲要。一、优势与机遇江门旅游经过多年的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来的不懈努力,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旅游总收入在全省排名由2010年的第八位跃至2012年的第六位和2014年的第五位,2014年旅游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约6.5%,旅游产业已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一)优势。资源优势。《江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3-2025)》对全省旅游资源禀赋进行赋值评价,我市旅游资源类型丰富、品级较高、互补性强,资源禀赋评分位居广东省第二位,仅次于广州,为江门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市场优势。我市位于世界最大的旅游客源地。珠三角和港澳地区人口达7000多万,经济发达、出游意愿强,可为我市提供充足、稳定的客源。同时,我市世界文化遗产、海岛、温泉、生态的产品组合,在国内市场上也具有较强吸引力。品牌优势。经过多年发展,我市旅游已形成“碉楼、温泉、海岛、生态”四大旅游品牌,拥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2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9个、大型温泉酒店12家。我市已逐步成为广东乃至全国旅游的新热点。政策优势。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江发〔2013〕5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旅游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13〕17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3-2025)〉的通知》(江府办〔2013〕46号),从政策和资金上加大了对旅游业的扶持力度。侨乡优势。江门是中国第一侨乡,祖籍江门的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分布在107个国家和地区,超过400万人,广大海外乡亲在文化传播和招商引资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江门吸引外资160多亿美元。海外乡亲投资参与兴建了一批旅游设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旅游业的发展。(二)机遇。宏观形势良好。目前我国正处于旅游业快速发展黄金时期。过去5年,全国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率是GDP增速的1.6倍,未来5年仍会保持这一趋势,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进一步凸显。中国在全球经济战略布局能力的不断增强,将促使国内经济结构快速调整,旅游业将成为新一轮调整受益最多、增长最快的产业。政府全力推动。旅游产业已被国家定义为战略性支柱产业,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和文件以支持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2013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印发实施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国办发〔2013〕10号),2014年印发实施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我市也已将旅游产业列为政府重点工作,陆续出台各种政策法规,实施政府主导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旅游产业发展。交通格局改善。我市现有8条高速公路及广珠城轨、广珠铁路2条轨道交通线,随着深茂铁路、广中江高速、江门大道、江罗高速、深中通道、港珠澳大桥等全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以及珠西(新会)交通枢纽站的建成和主动对接京广、贵广、南广、厦广等高铁,未来江门将成为广东省交通枢纽型城市,成为珠三角通往粤西和中国大西南的交通枢纽。重大项目签约。2014年,我市与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赤坎古镇国际旅游综合度假区开发项目签订了合作协议;2015年,我市与中航通飞签订通航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随着这些重大项目的建设,将带动江门旅游上升到新的水平。二、指导思想(一)全域旅游,产业融合。树立全域旅游理念,按“全景化体验、全时化消费、全业化融合、全民化共享”的全域旅游“四全”模式,加大旅游与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的密切协同,加大旅游与工业、农业、商业、文化、科教、卫生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力度。通过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各产业的增速扩效。(二)改革创新,协同发展。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整合资源协同发展,破解制约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瓶颈和困难。主动走出去,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以更为开放的眼光,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加快发展。重点在旅游管理体制、旅游协同模式、旅游集约发展、旅游融资方式、旅游用地政策、旅游项目审批等方面更新观念,改革创新。(三)保用并重,多规合一。认真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旅游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文物保护规划等规划有效对接。对于核心资源、重要资源,相关部门既要严格把关、有序开发,又要对方案好、投资主体实力强的好项目创造条件尽快上马。要系统梳理重点在建项目、招商项目、储备项目是否存在规划不一的问题,利用中期调规的机遇,狠抓多规合一,保障项目有效落地。(四)配套完善,主客共享。按照“主客共享”的理念,以外来游客“行走自如”,本地居民“方便快捷”为目标,加大交通设施、旅游厕所、信息咨询、安全保障、质量监督等旅游公共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服务的全域覆盖。构建外来游客与本地市民共享的高品质社会生活环境,把我市打造成外来游客的旅游乐土、本地居民的幸福家园。三、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全市以创建广东省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台开恩世遗文化旅游度假区和环圭峰山旅游产业集聚区为抓手,进一步改革创新,努力把旅游产业打造成为经济重要增长极,成为我市加快发展的重要生力军、推动者和放大器,使旅游产业在我市打造“三门”(开放之门、方便之门、辐射之门),加快发展中更有担当、更有作为。(二)发展目标。2015年,成功创建广东省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到2017年,台开恩世遗文化旅游度假区建设初具规模,争取成为“中国国际旅游特色目的地”(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国际旅游特色目的地”);环圭峰山旅游产业集聚区成功引进一批重点项目,形成产业集群,争取建成“国家旅游产业集聚(实验)区”。全市基本实现由客源输出地向旅游目的地的初步转变,由观光游向休闲度假游的初步转变,由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产业大市的深度转变。到2020年,台开恩世遗文化旅游度假区和环圭峰山旅游产业集聚区管理有序,运营良好,一批重大项目和精品项目建成,全面开拓省内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成为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全市实现由客源输出地向旅游目的地的深度转变;由观光游向休闲度假游的深度转变,由旅游产业大市向旅游产业强市的总体转变。2015、2016和2017年,力争全市年接待过夜游客分别突破1750万人次、1950万人次和21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分别达到320亿、370亿和420亿元,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其中东部三区一市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西部三市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8%;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7%以上。2018、2019和2020年,力争全市年接待过夜游客分别突破2400万人次、2650万人次和3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分别达到500亿、600亿和700亿元,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18%以上,其中东部三区一市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8%、西部三市年均增长率不低于20%;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8%以上。四、发展重点(一)构建两大核心园区。打破行政区划,整合旅游资源,创建台开恩世遗文化旅游度假区和环圭峰山旅游产业集聚区两大核心园区。以东部的环圭峰山旅游产业集聚区为前厅,以西部的台开恩世遗文化旅游度假区为后院,两大版块互相联动、错位发展。台山、开平、恩平三市要发挥资源互补优势,协同推进跨区域旅游发展,大胆探索创新管理运营模式,台开恩世遗文化旅游度假区要争取成为国际旅游特色目的地。蓬江、江海、新会、鹤山三区一市要打破行政区划,以陈白沙心学文化为主线包装圭峰山,同时通过梳理圭峰山与周边区域的山脉、水脉、人脉、血脉的内在联系,全面整合三区一市自然及人文资源,构建环圭峰山的观光、休闲、养生、教育、文化、影视等旅游产业链,打造跨区域协调发展的环圭峰山旅游产业集聚区。(二)建设五大龙头项目。一是开平赤坎古镇项目,加快推进各项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实现龙头项目率先突破;二是台山滨海旅游项目,以上下川岛为核心,以广海镇、海宴镇、北陡镇滨海旅游资源为呼应,以都斛镇、斗山镇、端芬镇、古兜山林场、北峰山国家森林公园为腹地,进行整体策划;三是恩平航空小镇项目,充分利用冯如品牌和国家推进低空开放的契机,加快项目的招商建设;四是蓬江区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争取在环圭峰山旅游产业集聚区版块率先突破;五是新会区美丽湖湾项目,整合银洲湖、银湖湾一街五镇特有的人文地理资源打造最美湖湾。通过五大龙头项目的打造,增强辐射拉动效应,带动全市旅游产业链稳健可持续发展。(三)做实六个“20”项目。至2020年,全市重点打造6个“20”项目:一是打造20个特色旅游产业强镇,其中东部三区一市布局7个,西部三市布局13个。二是创建20个3A级以上景区,其中5A级景区1-2家。三是建设20家品牌度假酒店,其中国际品牌或国内高端品牌酒店6家、特色精品酒店7家、特色客栈群和民宿群7个。四是培育20家本土重点旅行社,其中重点地接社10家,重点入境社10家(含全国百强社1家)。五是引进或培育20家旅游创新企业,其中结合珠西智谷、珠西数谷建设引进或培育智慧旅游企业5家,引进或培育旅游规划、教育、科研机构5家,培育游憩商务、游艇旅游、落地自驾、低空航空、山地度假等新业态项目5家,培育产业融合示范企业5家(含旅游上市企业1-2家)。六是培养20名本土旅游创新领军人才,其中规划策划人才5名、企业管理人才5名、市场营销人才5名、高级导游人才5名。通过六个“20”项目的打造,全面提升江门旅游业发展水平。五、七大行动(一)创建台开恩中国国际旅游特色目的地行动。台山、开平、恩平三市建立台开恩旅游联盟,编制相关规划,依托两大世遗(开平碉楼与村落及正在申报的海上丝绸之路)、三大龙头项目(台山滨海旅游、开平赤坎古镇、恩平航空小镇)、四大精品项目(碉楼特色客栈、那琴婚纱摄影、温泉旅居、乡村旅游)和五条高速公路,争取将台开恩世遗文化旅游度假区创建成为国际旅游特色目的地。(二)创建环圭峰山国家旅游产业集聚(实验)区行动。蓬江、江海、新会、鹤山三区一市建立环圭峰山旅游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制度,编制相关规划,全面启动旅游招商工作,推进蓬江文化创意、新会美丽湖湾等龙头项目建设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争取将环圭峰山旅游产业集聚区创建成为国家旅游产业集聚(实验)区。(三)龙头项目突破行动。全力推进五大龙头项目招商建设:台山市重点推进滨海旅游整体开发,开平市重点打造赤坎古镇,恩平市重点建设航空小镇,蓬江区重点推进文化创意产业、新会区重点建设美丽湖湾。(四)精品项目建设行动。全市开展创A工程、步行径工程、乡村旅游工程、特色旅游强镇工程、温泉旅居工程、滨海度假工程及特色街区、特色品牌、特色酒店、特色民宿工程,通过对现有景区(点)的提升改造,培育一批旅游精品项目,不断提升江门旅游景区(点)品质。(五)新业态项目培育行动。大力扶持培育一批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但极具市场潜力的新业态项目,如落地自驾游、游憩商业区、游艇旅游、低空旅游、山地度假等,为我市旅游未来发展打好基础,拓展空间。(六)旅游市场开拓行动。坚持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的原则,整合推广我市旅游品牌,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机制,深化与线上线下旅游服务商的合作,重点开拓省内及港澳市场、西南市场、中南市场、华东市场、华北市场、东北市场、海外市场这七大重点市场,建立覆盖国内外主要客源地的旅游营销体系。(七)配套体系建设行动。加强对全市的公共交通配套、公共信息配套、旅游安全配套及公共环境配套建设,构建完善的城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尤其是结合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全市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专项行动,基本实现全市主要旅游景区(点)、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区域、旅游餐饮住宿设施、旅游娱乐购物场所、徒步及自驾线路沿途的旅游厕所全覆盖。同时加强对旅游厕所保洁管理,为广大游客提供便利、干净、舒适的环境。六、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增强政府统筹协调功能,充分发挥市旅游发展协调小组的作用,协调小组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对旅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难点工作进行协调、主要任务进行督办。(责任单位:市旅游局)(二)机制保障。1.建立联合发展机制。设立台开恩旅游联盟,统筹推进西部三市旅游发展工作;建立环圭峰山旅游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东部三区一市旅游发展工作。(责任单位:市府办公室,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政府,蓬江区、新会区、江海区、鹤山市政府,市旅游局。注:排在首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2.创新国有景区发展体制。加大国有景区的改革力度,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发挥现有国有景区在保护资源方面的优势,弥补国有景区市场反应较慢的不足,增强其应对市场变化的反应能力。发挥资本市场作用,积极将国有林场资源与旅游资源整合利用。(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市国资委、市旅游局)3.建立旅游项目会审制度。严格执行江发〔2013〕5号文,江门市域内重大旅游项目立项、审批原则上要征求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规划项目不得随便变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市、区政府)4.建立“大宣传”机制。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宣传、文化、社科联、江门日报社、江门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加强“中国侨都”江门城市形象品牌的塑造和宣传,并支持市旅游部门做好旅游品牌的塑造和推广,提高江门城市形象和旅游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社科联、江门日报社、江门广播电视台)5.完善旅游诚信体系。探索建立归集、整理、发布、使用和管理导游、旅行社、饭店、景区等旅游市场主体在从事旅游活动中信用状况的旅游征信系统,促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旅游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规范从业行为,强化行业自律,完善诚信机制。(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江门市旅游行业协会)6.严格进行专项考核。本纲要的实施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考核,由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进行专项督办。(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三)资金保障。1.加强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市本级和各市、区财政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各级要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15至2017年,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旅游产业发展资金,以后根据需要逐年研究安排;各市、区财政根据实际财力状况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为促进台开恩旅游联盟和创建国际旅游特色目的地工作,2015-2017年,市本级每年从旅游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250万元,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每年各安排250万元,每年合计1000万元,设立台开恩旅游联盟产业发展资金,专项用于台开恩旅游联盟“六个一体化”工作。2018年以后根据需要逐年研究确定资金额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市、区政府)2.创新金融支持旅游发展的模式。不断探索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新模式,充分利用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每年授信100亿元融资额度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等政策,积极尝试以PPP等方式打造产业发展大平台。(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各市、区政府,市旅游局)(四)用地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创新旅游发展用地政策,系统研究多种规划不一问题,充分利用中期调规等机遇,研究解决旅游用地难点问题,对推动旅游强市建设的重大项目实行优先供地。(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市、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