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珠海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珠府函〔2021〕146号)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地价管理体系,规范我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秩序,促进我市集体建设用地的合理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2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珠海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公布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范围包含珠海市金湾区、斗门区所辖行政区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二、本次公布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估价期日为2019年9月30日。三、本次公布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如下:(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具体包含集体商服用地、宅基地和集体工业用地三种用途。(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现形式为级别基准地价,具体以级别基准地价图及级别价格表予以公布。(三)本次集体商服用地和集体工业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是在土地平稳正常情况、公开竞争市场条件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宅基地基准地价是在土地平稳正常情况、特定市场条件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其中特定市场是指符合政策的集体组织内部流转或有偿退出下形成的市场。(四)集体商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设定为40年、宅基地设定为无年期限制、集体工业用地设定为50年。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其中各用途基准地价的内涵如下:珠海市各用途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用途集体商服用地宅基地集体工业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定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可依法取得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集体建设用地。估价期日2019年9月30日土地开发程度五通一平设定容积率1.03.01.0土地使用年限40年无年期限制50年地价表现形式级别价级别价级别价价格表达形式平均楼面地价平均楼面地价地面地价市场特征及价格类型土地在平稳正常情况、公开竞争市场条件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土地平稳正常情况、特定市场条件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平均价格,特定市场是指符合政策的集体组织内部流转或有偿退出下形成的市场。土地在平稳正常情况、公开竞争市场条件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权利特征土地限制分割处分。无抵押、地役权等他项权利的限制。土地限制分割处分且有转让流转条件限制。除不可抵押外,无地役权等他项权利的限制。土地限制分割处分。无抵押、地役权等他项权利的限制。备注1.本次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中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2.各用途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平均价格为设定内涵条件下各级别的平均价格,非现状条件下的价格。3.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我市村民建房风貌管理的通知》(珠府〔2020〕25号)以及相关农村规划报建部门意见,宅基地设定容积率是按照目前珠海市农村自建房报建最大用地面积120平方米,最大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最大建筑层数三层半的要求进行设定。四、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图件在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zhuhai.gov.cn/)查询。五、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将根据土地市场的变化情况对珠海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进行更新修订。六、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由珠海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