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珠海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海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珠海市水务局2022年12月14日珠海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持续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2〕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布局,紧扣“产业立市”的发展总目标,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角度,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关于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和新发展理念,按照“三新一高”的水资源发展总基调,以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和广东“节水九条”为前提,紧紧围绕珠海市“产业第一”决策部署,以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为对象,制定珠海市各区“十四五”期间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强化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1)节水优先。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利用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2)刚性约束。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合理确定珠海市各区(功能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红线,促进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落到实处。(3)科学公正。以珠海市各区(功能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现状为基础,以“十四五”经济增长预期为依据,保障新增合理用水需求。实施用水总量分阶段管控,实现用水总量动态配置,保障各区(功能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4)保障用水。坚持从严管控,强化统筹配置,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总量管控制度,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主要目标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2〕221号)要求,到2025年,珠海市用水总量控制在6.25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在0.014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不低于0.18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17%和1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620。到2030年,珠海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36亿立方米以内。二、管控要求(一)严格用水总量管控。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将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大力推动相关行业、产业以及各类开发区、新区在规划的同时开展水资源论证,从源头促进经济结构、产业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严控直流火核电冷却用水增量。用水总量达到流域或者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区(功能区),应采取水权交易等方式解决建设项目新增取用水需求。(二)严格用水效率管控。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严控效率红线。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广东“节水九条”和《珠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城市节水减排、工业节水减污、农业节水增效。严格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加强计划用水管理,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采取综合措施逐年扩大利用规模,确保完成非常规水源利用目标任务。(三)强化取水监测计量建设。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取用水情况,提升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基础保障能力。实现取水监测计量全覆盖,同时地表水年许可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取水要实现在线计量,鼓励有条件的区(功能区)扩大在线计量覆盖范围。加快推进农业用水计量方法研究和计量设施改造建设,加强农业取用水管理。(四)建立健全用水总量核算和评估制度。依法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健全用水总量核算工作制度,加强基础数据来源把控和质量审核,从源头提高用水总量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建立用水总量评估制度,定期评估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目标落实及相关工作情况,评估结果作为用水总量动态配置及考核的重要依据。(五)建立用水总量动态配置机制。坚持从严管控与统筹配置相结合,建立用水总量“阶段管控、动态配置”的管理制度体系。依据各区(功能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动态配置各区(功能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水需求。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落实强化部门协作、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水资源管理及节约集约利用保护,不断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市级下达的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二)推进绿色发展立足“产业第一、制造业优先”的全市发展决策部署,注重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三)强化监督考核依托市河湖长制考核,将各区(功能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专项考核。(四)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节水和水资源保护宣传,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附表1珠海市“十四五”和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表单位:亿立方米行政区 2025年用水总量 2030年用水总量其中:地下水取用水量 其中:非常规水源利用量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香洲区 1.78 0.00358 0.010 0.030 0.050 0.070 2.10高新区 0.52 0.00000 0.005 0.010 0.015 0.020 0.61鹤洲新区(筹) 0.10 0.00000 0.005 0.010 0.015 0.020 0.12斗门区 2.04 0.00307 0.010 0.030 0.050 0.070 2.40金湾区 1.76 0.00765 0.010 0.020 0.030 0.050 2.08合?计 6.20 0.01430 0.040 0.100 0.160 0.230 7.31珠海市 6.25 0.01430 0.020 0.050 0.100 0.180 7.36注:(1)全市预留0.05亿m3水量,用以保障重大产业需求,由市级统筹;(2)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包含地下水取用水量、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以及直流火核电冷却水消耗量;(3)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为最低利用量,超过该目标的水量不纳入用水总量控制;(4)2022-2024年度的用水总量和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目标同2025年控制目标。附表2珠海市“十四五”用水效率控制目标表行政区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香洲区 9 13 17 22 4 6 8 10 — — — —高新区 5 8 10 13 4 6 8 10 — — — —鹤洲新区(筹) 6 8 10 17 4 6 8 10 — — — —斗门区 9 13 17 22 8 12 16 20 0.610 0.614 0.618 0.622金湾区 9 13 17 22 6 9 12 15 0.610 0.614 0.618 0.622珠海市 6 8 10 17 2 4 7 12 0.608 0.612 0.616 0.620注:考虑珠海市实际农田灌溉情况,香洲区、高新区以及鹤洲新区均无成片的灌区,因此不对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作考核要求。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