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企业优惠政策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使用若干事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2日 政策文号:佛府办〔2019〕15号 有效性:失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为进一步提高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结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金融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办〔2018〕42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使用的若干事项修订如下:一、资金使用期限资金使用期限由不超过7个自然日延长至不超过10个工作日。二、资金使用费率全市范围内统一按照自然日费率不超过0.15‰收取资金服务费,并不再按资金使用时间长短分档计费。三、资金扶持范围将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性组织纳入资金扶持范围。以上事项自2019年6月13日起执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6日

广东佛山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广东佛山产业园区

广东佛山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佛山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