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佛山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国家发展改革委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相关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中关村南通市台州市新乡市佛山市列为我委综合改革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2015〕2899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佛山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总召集人:朱伟市长召集人:蔡家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成员:张朝志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改革办主任蒋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孔海文禅城区区长郑灿儒南海区区长彭聪恩顺德区区长黄棋泰高明区区长陈英文三水区区长万志康市发展改革局局长李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江启强市财政局局长胡学骏市科技局局长刘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顾耀辉市国土规划局局长杨永泰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开机市商务局局长刘国明市国税局局长朱毅市地税局局长谢端纯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行长李惠和佛山银监分局局长陈海鸣佛山海关关长张晓略佛山检疫检疫局局长郭家新市金融局局长联席会议不设实体机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万志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张海英同志担任。二、工作职责(一)联席会议。1.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对接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研究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相关工作,加强对各区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3.研究解决对接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定期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4.对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通报。(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本单位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具体政策措施。2.指导、检查、督促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3.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三)联席会议办公室。1.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2.协同推进各成员单位工作事项,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收集和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3.定期汇总梳理各成员单位报送的工作情况。4.组织开展政策创新研究,保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试点处沟通对接。5.组织各部门总结试点改革经验,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试点信息平台。6.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工作规则(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可根据会议议题视情况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由市发展改革局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三)各事项的牵头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联合相关配合单位,研究制定推进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专项政策措施、专项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并组织指导、检查、督促有关工作的落实。(四)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