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企业优惠政策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5日佛山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6〕121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各区人民政府。第三条考核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安委)统一领导。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受市食安委委托,会同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实施考核工作。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对各区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五条考核包括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状况两个方面,重点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完成情况,从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方面进行评议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及其细则中体现,并根据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调整。第六条考核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食安办在每年9月底前,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制订并发布本年度考核方案及其细则。第七条考核采取以下步骤:(一)实地检查。每年12月底前,市食安办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考核组,依据考核方案及其细则对各区政府当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形成实地检查报告。实地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现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二)自查评分。各区政府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细则,对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于次年1月5日前报送市食安办。各区政府对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三)部门评审。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按照考核方案及其细则,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自评报告中相关指标内容进行复核评审,于次年1月15日前形成书面意见送市食安办。各部门和单位对相关指标评审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准确性负责。(四)专业测评。根据年度考核方案及其细则要求,由市食安办委托专业机构对各区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于12月底前送市食安办。被委托机构对测评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准确性负责。(五)综合评议。市食安办根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评审意见、实地检查情况,并参考专业机构的测评结果,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作出综合评议,形成考核报告,于次年1月底前经市食安委审核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考核结果以市人民政府名义通报各区人民政府。第八条考核采取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结果按评分多少排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不合格:(一)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二)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三)区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四)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的。第九条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五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中“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统一运用,评议考核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一)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二)对下列情形进行约谈:1.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区政府,市食安委委托市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约谈该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市政府领导同志约谈该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该区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有关先进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2.对考核中发现有系统性风险或区域性风险的镇(街道),由市食安办或该区政府约谈该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责任约谈情况纳入区政府工作评议、考核记录。(三)各区政府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对通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与时限,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至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第十条对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十一条各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食安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东佛山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广东佛山产业园区

广东佛山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佛山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