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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区、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二)强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稳定水稻优势产区种植面积,以产量10万吨以上的优质稻生产大县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5万亩以上的县、丝苗米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为重点,建设全市水稻生产供给核心保障区,打造丝苗米优势产业带。做强冬种番薯产业,充分开发利用冬闲田,通过水旱轮作扩大冬种番薯种植面积,着力打造茂南区、电白区、高州市、化州市冬种番薯产业带,推动“稻稻薯”轮作。建设我市番薯种植优势片区。发展鲜食玉米产业,充分利用我市冬暖气候条件和冬闲田资源,扩大冬种鲜食玉米面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三)切实保护种粮积极性。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次性种粮补贴、农机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持农田建设和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扶持政策。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支持和鼓励发展粮食规模生产,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种粮规模效益。支持水稻开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试点,推进产粮大县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确保农户收入稳定。结合上级要求及当地实际,研究探索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支持力度,着力保护和调动全市各级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茂名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四)大力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区域,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切实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实现农田就是农田,必须是良田,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五)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增施有机肥、实施有机肥替代行动等耕地培肥措施。通过平整土地、水肥利用、土壤调理等土地整治措施,改善耕地土壤条件,促进耕地提质改造,提升耕地产能。稳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32万亩以上,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加大涉农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力度。实施乡村振兴科技计划,推动农业科技下乡入田间,服务“三农”到地头。积极开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着力解决水稻机插、玉米籽粒机收等瓶颈问题,加快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支持发展粮食产业,建设粮食产后烘干、加工设施,延长产业链条,提高粮食经营效益。(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省农科院茂名分院等按职能分工负责)(六)开展“非粮化”摸底调查。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以三调数据为基础,对本地耕地的“非粮化”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账,根据实际情况“一地一策”制定“非粮化”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能分工负责)(七)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管。建立健全防止耕地“非粮化”长效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及垦造水田等耕地种粮情况的监测评价。以镇(街)为单位,对春耕、夏种、冬种实行动态监测、定期调度和通报。按国家规定在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国土调查中标注耕地实际利用情况和相关管理信息,严格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激励约束。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确保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加强检查引导。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要结合日常工作,不定期对各地耕地“非粮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县级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耕地“非粮化”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进行实地检查及日常监管,防止新增耕地“非粮化”,积极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种植结构,优先种植粮食作物。(三)强化考核督办。各地要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列入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各地粮食生产面积底数,将市级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压实属地责任。建立工作督查督办机制,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我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政策解读:《茂名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茂名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专家解读《茂名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媒体解读一图读懂《茂名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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