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企业优惠政策

广东茂名产业园区

广东茂名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茂名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县级及经济功能区实施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赋予县级政府和经济功能区更多自主权,经充分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将24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区(县级市)实施(详见附件1),将19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经济功能区实施(详见附件2)。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县放权工作,认真组织做好此次调整行政职权的实施工作,切实提高效率、优化服务、防控风险,确保相关市级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真抓好衔接落实工作。除另有规定外,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市直有关部门要与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完成调整事项的交接工作。对委托实施事项,市和区(县级市)职能部门、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在充分研究协商的基础上,依法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细化明确事项委托的具体内容、执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委托期限等。对直接下放实施的事项,自下放之日起,相关法律责任一并由承接部门承担,市直原实施部门负责相关行政职权事项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事项下放或委托后,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实施事项的承接部门、交接日期、具体内容等。自交接之日起,由各区(县级市)职能部门、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市直部门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在完成交接工作后,市直有关部门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市编办备案。二、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市直有关部门要制订移交工作方案,将调整实施事项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表证单书及标准化成果等一并移交,并及时完善有关事项审批标准、技术规范。涉及使用省垂直信息系统或需要与省部门进行业务对接的,要帮助各区(县级市)和经济功能区做好协调衔接工作。涉及原市主管部门在实施过程中需征求市其他相关部门意见的事项,要做好上下左右衔接,确保落实到位。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干部下基层蹲点、挂职等形式,加强对各区(县级市)和经济功能区承接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增强基层承接能力。对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通过提供审批专用号章、提供加盖审批章的空白格式文本等方式,为受托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便利。要密切跟踪调整事项实施情况,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调整实施事项的监管,及时指出承接部门存在的问题。定期对实施工作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市政府提出调整完善实施事项清单的建议。三、各区(县级市)及经济功能区要依法履职尽责。各区(县级市)政府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将承接的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纳入本级行政职权事项清单管理,及时调整权责清单、行政许可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明确任务分工,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按规定予以问责。各区(县级市)职能部门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制订具体实施措施,主动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调整实施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对下放或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将审批结果报市直相关部门备案。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能。电白区政府要参照市的做法,按照能放尽放、权责一致的原则,结合实际向市经济功能区委托下放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各地各单位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