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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质量发展能耗要素保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发展改革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市“两会”精神,落实“制造业当家,产业第一”部署要求,推进实施“项目落地攻坚年”行动和“产业立柱”行动,进一步加强全市高质量发展能耗要素保障,促进珠海高质量发展,现就优化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新上项目能效准入条件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能效指标必须达到国家或者行业先进值,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必须达到强制性能效标准2级水平。对于产能已经饱和的行业,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原则上应达到强制性能效标准1级水平。二、项目节能审查分类管理(一)对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对于新上文化、教育、卫生、轨道交通、民用机场、危险废弃物处理(不含冶炼工序)、环保基础设施等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以及已列入国家或省规划的能源保供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平台项目,实施即报即受理,加快审查审批,确保项目用能。(二)对能耗强度低的非“两高”项目直接办理。对于能耗强度低于“十四五”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目标的项目,原则上不需各区来函支持,直接予以办理。(三)对能耗强度高的非“两高”项目需来函支持。除国家布局重大项目外,对于能耗强度高于“十四五”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目标的项目,原则上需各区来函说明项目论证情况并明确表示支持,同时提供能耗指标来源,并符合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等要求。对于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新型储能等产业链中上游制造项目,合并测算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积极保障项目用能需求,推动区域联动和产业链协同发展。(四)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对于未完成能耗强度下降进度目标和目标完成形势严峻的区,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实行“两高”项目缓批限批或能耗等量减量替代。除国家布局重大项目外,各区需来函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能效和环保水平、对能耗双控、碳排放控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等进行深入论证,同时提供能耗指标来源。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产业规划、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要求,或无能耗指标来源的项目,不予办理。对于市级节能审查的“两高”项目,经市发展改革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办理。三、加强项目用能保障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加强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和新上项目用能保障的衔接,各区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可作为新上项目能耗指标来源。对照国家“十四五”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有关规定,持续更新梳理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能耗单列范围,保障重大项目用能需求。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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