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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欠薪监管机制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府办 发布时间:2004年12月28日 政策文号:佛府办〔2004〕335号 有效性:失效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佛府办〔2004〕335号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欠薪监管机制意见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欠薪监管机制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欠薪监管机制的意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企业工资分配逐步引入市场机制,有效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由于企业工资分配形式日趋多样化,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工资分配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正受到各界的普遍关注,尤其是集体上访、上路拦车、罢工、游行、到政府门口静坐等恶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今年至第三季度,全市共处理拖欠工资案件3862宗,涉及劳动者6.26万人,其中30人以上的集体欠薪事件94宗,涉及劳动者9033人,职工采取上路拦车、罢工、游行等过激行为追讨欠薪的事件不断增多。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积极探索建立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刻不容缓。一、我市建立企业欠薪长效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一)有关部门认识不到位,监控职责不明,预防措施不够落实。不少地方的基层领导对企业欠薪的监控和预防工作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认为这仅仅是企业行为,是劳动保障部门的事。有的基层村委会仅仅从眼前利益出发,对租赁厂房设备等物业只勤于收租,疏于管理,造成责权失衡的局面。一旦出现欠薪逃匿事件,缺乏必要的应对措施,当劳动保障部门责成垫支时,往往以影响村民分红为由消极对待。有的地方甚至未能正确处理好招商引资与规范管理的关系,以保护投资环境为名,规定必须经过层层批准后,劳动保障执法人员方可进入企业检查,严重影响了劳动保障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二)现行执法手段刚性不够,执法程序不利于解决重大、急难问题。一是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突出体现在“有规定、没处罚;有职责、无手段”。企业欠薪逃匿后,我们缺乏强行垫付、人员留置、财产保存、强制执行等必要的手段,难以及时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处罚过轻,不足以震慑经营者。二是处理时间长,执行难。劳动保障部门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作出处理决定,依法需要在3个月后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过长的等待不能迅速帮助劳动者摆脱急难困境,使劳动保障执法工作常常陷入尴尬的境地。此外,执行难也是我们面临的问题,有不少企业往往由于财产已被另案查封,劳动保障部门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已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最终只能裁定中止执行。(三)劳动保障投入相对欠缺制约了企业欠薪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迅猛发展,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全市现有各类企业21.14万家,劳动力人数达345万人(其中外来工156万人),但各级政府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投入仍相对欠缺,执法人员和执法经费都相对不足。按国家规定,专职劳动监察员与当地职工人数的比例为1:8000,而目前全市持有劳动保障监察员证的只有267人(其中有相当部分从事兼职工作)。在最近的镇级重组调整中,三水区撤销了由区劳动保障局派出的劳动管理所,而高明区虽然在基层设置了劳动保障分局,但每个分局的编制只有5人,面对众多的用人单位和几万名职工,难以承担起基层劳动保障的各项繁重工作。另一方面,各级政府投入的执法经费也相对不足。三水、高明、禅城等区因资金短缺,至今无法实施信息化工资监控。此外,各区政府实施车改后,取消了劳动监察专用车辆,对劳动监察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二、对建立企业欠薪长效监管机制的几点措施和建议今年下半年至明年初,随着国家经济宏观调控政策的进一步到位,一些企业暴露出的银根短缺,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建筑、建材和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现欠薪问题的可能性较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任务将更为艰巨。为做好企业欠薪监管工作,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继续健全企业欠薪排查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对劳动纠纷案件快速出击、依法处理的机制。同时,对解决欠薪问题提出建议如下:(一)加大投入,尽快将我市所有企业都纳入信息化工资监控系统。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工资监控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工资支付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步伐,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功能完善、监控有力的工资监控信息系统。禅城、三水、高明等未实行信息化监控的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在2005年全面实现信息化监控。南海、顺德等已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化工资监控系统的区,要尽快将监控的范围覆盖区内所有企业。(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将工资监控工作落到实处。首先,要明确责任。园区、村委会应承担对本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控的责任,区和镇要将各村委会对企业欠薪监控和预防工作的成绩作为考核村委会工作的重要指标,要求各基层村委会象抓安全生产一样抓欠薪预防工作。其次,要实现完整监控,必须加强村委会队伍的建设,要求村委会配备专人从事工资监控的数据采集、数据录入、数据分析等工作。开展监控工作时,要明确监控重点。鉴于欠薪逃匿的企业往往是租赁厂房设备的,因此,村委会要对本村租赁厂房设备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范围,一旦出现拖欠租金的情况,即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以便及早介入,迅速处理。建筑企业与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时,或出租方与租赁土地、厂房、设备的企业签订租赁合同时,要增加收取一定数额的信用保证金的合同条款,一旦出现欠薪的,可动用信用保证金解决欠薪问题。在加强村委会队伍建设的同时,也要加强基层劳动保障队伍的建设,不断健全市、区、镇(街道)三级劳动保障机构,切实解决基层队伍的编制、经费及办案必须的交通工具,以保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及时到位,切实担负起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职责。(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企业欠薪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要定期举行由劳动、建设、工商、工会、公安、宣传、人事、维稳办、司法、法院、银行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并建立处理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的联动机制。一是宣传部门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并不断总结好的宣传经验,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进一步扩大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范围。二是银行及时提供欠薪信息。由银行代发工资的企业,超过发放工资时间仍未发放工资的,由银行将有关信息报劳动保障部门,以便及时处理。三是工商部门积极配合,认真把关。对无故拖欠工资的企业,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提请工商部门暂缓办理营业执照年审;对于无照经营的企业,工商部门应依法处罚和取缔。四是针对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建设部门与劳动保障部门共同研究制订建筑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并建立信用保证金制度,将预防欠薪与市场准入挂钩。发生欠薪事件后,劳动保障部门按照职能难以处理的,可通知建设部门对企业的资质年审进行处理。五是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发动广大职工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六是司法部门对被欠薪人提供法律援助。七是在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助下及早解决欠薪问题。由于欠薪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公安部门要配合做好维稳工作;劳动保障部门就欠薪问题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存、先予执行时,法院要大力支持。此外,为提高齐抓共管、快速出击的能力,应对工资监控网络与其他职能部门(如公安)网络联动的可行性进行探讨。八是人事部门将解决欠薪问题的效果作为考核区、镇、村领导的指标之一。(四)尽快建立企业劳动保障信用制度和企业信用公示制度,积极探索工资支付办法的改革。以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为重点,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和企业信用公示制度,将企业遵守各项劳动保障法规的情况作为评价企业劳动用工信用状况的内容,记入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档案。对存在欠薪违法行为的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上公示,视情况通报有关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并将劳动保障信用网纳入政府信用网。利用“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设立企业欠薪投诉电话,及时发现掌握企业欠薪信息。与此同时,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企业工资支付新办法,借鉴欧美国家以及近年在我国江浙地区试行的周薪制的经验,将月薪制逐步改为周薪制,这样更利于对欠薪问题做到早发现,易处理。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主题词:劳动企业欠薪△意见通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2004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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