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构建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0日
政策文号:佛府办[2008]17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佛府办[2008]17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市重点工业园区:《关于构建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的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五月二十日关于构建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的方案为进一步加快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根据科技部制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国科发火字〔2007〕146号)和4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佛山国家高新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技部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标准和要求,以推动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佛山高新区”)实施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二次创业”发展战略,结合佛山高新区实行新的“一区六园”管理模式,就构建适合佛山高新区产业发展需求的管理体制提出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用世界眼光、超前思维管理园区和经营园区,根据佛山实行组团式城市空间发展建设的要求,推动佛山高新区实施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建设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能力较强的创新型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为形式的“二次创业”发展战略,在佛山高新区的旗帜下,整合全市6大重点工业园区,努力研究和探索“创意―创业―创新”的内生发展机制和“创业-孵化-集群”的内生增长路径,转变园区发展动力,积极推进和深化佛山高新区的“五个转变”,即从主要依靠土地、资金等要素驱动向主要依靠技术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转变;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注重招商引资向更加注重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培育内生动力的发展模式转变;从推动产业发展由大而全、小而全向集中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主导产业转变;从注重硬环境建设向注重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软环境转变;从注重引进来向注重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国际化发展方向转变。创新国家高新区管理模式,以信息技术提升高新区的管理服务水平,辐射带动区域综合竞争力的增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集聚作用,进一步集成科技创新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完善服务体系,通过园区与专业镇和特色产业基地的紧密互动,把佛山高新区建设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抢占高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即“四位一体”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国家级特色产业园区,成为佛山市发展现代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的重要阵地。二、管理范围经国家统一审核批准的7个重点工业园区: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东佛山禅城经济开发区、广东佛山南海经济开发区(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广东佛山南海工业园区、广东佛山顺德工业园区、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三、管理模式坚持统分结合、权责明确、提高效率的原则,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要求,制定科学的工作方式和机制,创新佛山高新区“一区六园”的内涵和外延互动发展管理模式。以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所辖区域为核心区,建立与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园区与专业镇互动开放的高新区自主创新体系;6个园区与核心区形成统一管理架构,作为核心区管理模式辐射的外延,严格按照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关要求进行管理、规划、建设与发展,并与专业镇和特色产业基地建立紧密的横向联合,加强区域间的合作与互动。通过“一区六园”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创新高新区的服务管理模式,整合各产业集群的公共创新平台。建立佛山高新区“一区六园”新管理机制,实现整体规划、组团开发、多元融资、错位发展,增强高新区自我发展、全面创新、与国际接轨的核心竞争力,把佛山高新区“一区六园”建设成为具有地区特色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管理架构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按照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的要求,搭建高新区二级管理架构。成立佛山市高新区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工业副市长、主管科技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各区人民政府主管园区的副区长或常委、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佛山高新委”)及市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代表市政府对佛山高新区进行直接领导、宏观协调、监督管理等,对佛山高新区的总体规划、扶持政策及重大投资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佛山高新委负责。(一)在市高新区领导小组下,设立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佛山高新委是佛山市政府的正处级派出机构(高新委主任和常务副主任由2名副市长兼任),履行佛山市政府赋予的管理佛山高新区和6个工业园区的各项职能。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高新区“四位一体”的发展定位,充分利用国家高新区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和体制、机制创新的优势,发挥承上启下和内联外引的作用,实现佛山高新区“一区六园”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佛山高新委内设机构2个:综合事务部、创新发展部。佛山高新委下属事业单位1个: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国家级孵化器)。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广东省科技厅和佛山市政府共同建设,主要职责是培育高科技中小企业,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做好项目孵化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人才项目服务平台和创业投资服务平台4大平台的建设。(二)各园区在佛山高新委和所在区政府领导下,按照功能定位及其特色产业需要,设置各园区的管理机构。各园区统一冠名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XX园”的名称: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禅城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南海园(广东佛山南海经济开发区、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和广东佛山南海工业园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顺德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高明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三水园。各园区管理机构统一冠名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佛山XX园管理局”,各园区原有的经国家统一审核批准的名称保留,园区在对外招商和宣传推介等方面可同时使用两个牌子。各园区管理局按精简行政编制、优化管理程序的原则,营造“小机构、大服务、大网络”的管理格局,减少管理环节,提高管理效率。各园区管理局接受佛山高新委和所在区政府的双重领导,充分发挥园区经济主战场的作用,加强园区与专业镇和特色产业基地的紧密互动。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园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园区的开发、建设、招商、管理等日常工作;落实好有关优惠政策,按规定使用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并积极提供科研和行政服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五、“一区六园”的权责关系(一)佛山高新委的职责1、认真做好承上启下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制定佛山高新区“一区六园”的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2、指导各园区在佛山高新区总体发展规划框架的基础上,制定园区的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形成“一区六园”协调发展、错位发展、持续发展的新格局。3、负责政府投入佛山高新区的资金管理和安排,制定具体的项目申报、审批和验收的管理办法。4、负责建设和管理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广东省科技厅和佛山市政府共同建设的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指导和协调各园区孵化器和创新中心的规划、建设和经营运作。5、根据国家和省、市对园区的考核要求,负责制定园区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6、指导各园区做好佛山高新区的综合统计、有关科技计划和科技基金的审核申报、高标准信息化管理体系的规划和建设工作。7、指导、协调各园区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重大项目的招商选资等工作。参与各园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联审。受有关职能部门委托或区内企业申请对各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项目、产品的认定进行初审。8、受佛山市政府委托,协调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解决佛山高新区建设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二)各园区管理局的职责各园区管理局接受佛山高新委和所在区政府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佛山高新区总体发展规划框架的基础上,制定园区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本园区的开发建设、招商选资、经营管理、科技研发、知识产权、政府服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宣传推介、园区统计、考核评估等工作。3、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按规定使用佛山高新区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园区内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资助及有关科技计划项目。4、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做好本园区孵化器和创新中心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和国内外高端人才的引进等工作。5、做好企业上市扶持与奖励政策的落实。支持佛山高新区区内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上市融资,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协助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遇到的资金不足、融资难等问题。6、各园区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任免须征询佛山高新委的意见。7、完成佛山高新委交办的其他事项。(三)佛山高新委与各园区管理局共同建设的事项1、根据佛山高新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各园区资源情况,协调跨区域或产业链较长的重大项目的引进。2、设立佛山高新区发展专项资金。该资金列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由市、区两级共同筹集,专门用于佛山高新区内生机制的建立,重点扶持佛山高新区“一区六园”的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产业共性技术开发项目建设和为培育中小企业发展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等;设立佛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担保风险资金,引导和带动银行贷款、民间资本和风险资本加大对高技术企业自主创新的投入,探索建立由财政资金引导的种子基金和风险投资新机制。3、推进园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佛山高新区创新资源的集聚和产业布局优化。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广东省科技厅和佛山市政府共同建设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充分利用现有各园区孵化器资源,采用一器多基地的管理模式,通过综合协调与合理配置,建设一批高层次、高标准、各具特色、错位发展、优势互补、运作灵活的专业孵化器,尤其是注重资源集成,强化孵化器在企业融资、市场开拓等高层次孵化服务能力,提高创业服务能力和质量。推动佛山高新区内多个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组织、政府等多组织间的合作,开展产学研战略联盟试点,创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组织联合攻关。4、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建立电子服务平台,实现“一区六园”创新资源的共享。通过构建包括产学研合作服务、政策咨询服务、投融资服务、重大人才项目引进、技术引进和交易等多种内容和方式的网络软孵化服务平台,创新服务和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