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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报告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4年07月0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佛府办[2004]151号各区人民政府:现将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区针对本区低保、助学等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决定》及首批9个配套政策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得到有效落实。市政府将于9月份,再次组织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四年七月七日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的报告市政府: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制度的落实,确保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权益,使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都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按照市府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佛府办电〔2004〕64号)要求,5月中下旬,全市各区依照《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组织民政、财政、教育、工会以及各镇(街)、居(村)委会等部门和单位,对辖区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6月初,市政府组织了检查组,抽查了各区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专门听取了各区低保工作自查的情况汇报,并对各区部分低保对象进行了入户走访、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情况综合报告如下:一、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各区认真按照今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把低保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应保未保、低保金没有按政策核定足额发放、低保资金预算不到位等问题为突破口,加强了低保工作的领导,加大了检查监督的力度,及时研究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落实。(一)城乡享受低保人数同期对比继续增加。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止,全市低保人数达到23390户56335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485户6335人,低保人数占全市2003年户籍总人口的1.66%。其中城镇9429户23748人,比去年同期增加718户2342人,农村13961户32587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767户3993人。城乡低保对象中,在职职工1084人,下岗职工757人,离退休人员519人,失业人员1389人,原民政对象(“三无”孤老人员和精减退休职工)2776人,其它人员49810人。基本实现了在动态条件下的应保尽保。(二)低保资金按比例分级共同负担,支出加大。目前,全市五个区城乡低保资金的结构是:禅城、三水区的低保资金实行区、镇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南海、顺德区的低保资金实行区、镇、村(小组)三级按比例共同负担;高明区的低保资金实行区财政负担区直城镇低保经费,其余由各镇街财政负担。各级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把低保资金列入了财政预算,加大了本级财政对低保资金的投入,及时拨到资金专户,专款专用。1至5月我市各级共支出低保资金2779.35万元,医疗救助金387.13万元,其中,5月份支出低保资金555.87万元,医疗救助金77.43万元。预计今年全市城乡居民低保资金(含医疗救助金)支出7800万元,比去年6260万元增加1540万元,增幅24.6%。(三)低保金实现社会化发放。我市各级财政将预算安排的低保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通过银行或信用社定期统一发放,保证了低保金及时、安全、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在低保金审批发放过程中,各地民政部门、镇(街)、居(村)委会都建立了低保对象家庭备案管理制度,完善了申领人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规范了申请、审核、审批、事前公示和资金发放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检查组抽查各区部分低保家庭,被查对象都有一本《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银行或信用社的存款折,低保金领取时间、领取金额、经办人均有备案记录。(四)低保家庭子女读书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按照《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特困群众“四难”问题的意见》(粤发〔2000〕21号)要求,各区十分重视解决特困家庭子女读书难问题,分别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落实措施,规范和完善了城乡低保家庭子女读书救助制度。据统计,目前我市低保家庭子女在校就读生有16193人,纳入助学救助范围的有15018人,占在校就读生总人数的92.7%,年支出助学救助金2119.26万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有11667人,享受减免学杂费救助的10982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人数的94.1%,年支出减免学杂费救助金1226.18万元;高中(含中等专业学校)教育阶段在校生有3542人,享受减免学杂费救助的3152人,占高中(含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总人数的89%,年支出减免学杂费救助金614.16万元;大专以上教育阶段在校生有984人,享受助学金救助的884人,占大专以上教育阶段在校生总人数的90%,年支出助学金278.92万元。二、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分地方存在“已保未保足”或“应保未保”对象。从各区自查情况统计,南海区有“已保未保足”的对象189户383人。全市“应保未保”的对象有436户1269人,其中南海区有281户760人,顺德区有149户493人,高明区有6户16人。主要原因:一是少数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小组)按比例负担的低保资金不落实,出现“已保未保足”或“应保未保”情况。如南海区低保资金实行区、镇、村(小组)三级按50%、30%、20%比例共同负担,其中村委会与村民小组又按15%和5%比例分担,去年南海区集体经济净收益30万元以下的困难村委会有53个,这部分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所负担的20%低保资金没有足额列支,造成一部分低保对象没有足额领取低保金。二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困难家庭,即使符合低保救济条件,由于没有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村民小组和村委会自治组织一票否决,不予通过将其纳入低保救济范围。三是“应保未保”对象中的一部分属新增的申请对象。如顺德区今年1至5月份,新增的低保对象有149户493人,因年度低保审核工作在2003年12月结束,今年新增的低保对象按顺府发[2002]54号文件的规定先纳入临时救济范围解决,下一个年度低保工作年审时再纳入低保范围。顺德区这一实施办法主要是缓解基层工作人手不足,便于地方财政低保资金预算安排。高明区自查中有6户16人,均属新增的申请对象。(二)一些地方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没有得到减免,相当一部分农村低保家庭子女读书费用负担过重。从检查的情况看,义务教育阶段全市有685人没有得到书杂费减免,其中禅城区有274人,南海区有365人,高明区有46人。除有的低保家庭子女出于自尊心影响放弃申请书杂费减免外,一个主要原因是各地学校每年要根据当地财政教育经费预算来确定被减免书杂费学生的数量,有的学校当年教育经费出现缺口,被救助减免书杂费的学生数量就减少。市检查组抽查了高明区更楼镇,该镇分管民政、教育工作的副镇长谢志尚向检查组介绍,当地学校每年要根据规定的指标名额来确定被减免书杂费的学生数,指标名额有限,不是所有困难家庭学生都能得到减免。检查组在当地了解到,低保家庭子女的书杂费是按学校的缴费通知先交付,期末批准减免才返还已交的学杂费。有的低保家庭两个子女读小学,书杂费只减免一个。普遍的低保家庭反映子女读书费用负担重。三、下半年低保工作整改措施低保工作是今年市政府年度工作分解的一项重点工作,为确保今年低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当前,市委、市政府极其重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把它摆上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城乡低保工作既繁重、又重要、很迫切。为此,民政作为低保工作的主管部门更要高度重视,要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黄龙云书记“五·一”期间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认识做好低保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实实在在为人民谋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要指导各地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出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落实低保制度,认真、严格把好审核关,使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纳入低保救济,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真正把低保制度建设成为困难群众的“安全网”。(二)努力争取地方财政调整支付结构,落实城乡低保所需资金。资金是落实低保制度的关键。保障资金不足是当前城乡存在“已保未保足”或“应保未保”的主要原因,合理的财政分级按比例共同负担是有效解决保障资金不足的根本途径。顺德区将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调整城乡低保资金分担比例,由原来区、镇(街道)、村(居)分担60%、25%、15%调整为65%、25%、10%,同时,核定19个经济发展缓慢村所负担的10%低保资金以及五保对象定期定量救济经费全部由区财政负担。南海区计划对53个集体经济净收益在30万元以下困难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两级负担的20%低保资金,从2004年下半年由区财政和镇(街道)财政两级负担。(三)抓紧落实“应保未保足”和“应保未保”解决措施,努力现实动态管理的应保尽保。一是结合市委、市政府深化农村“五十条”配套政策的出台,加大低保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让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居民更清楚地了解低保的申请条件、标准、审核程序,给城乡居民一个清晰的知情权。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收入计算办法,规范低保金的申请、审核、审批和发放程序,真正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济,做到应保不漏保。二是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完善低保工作实施细则。低保工作要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适应城乡广大困难群众生活的需求和愿望。低保工作面广、对象多,政策性强,我们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形成新的思路,改革创新。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落实低保政策。城乡低保工作要坚持“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的原则,加强与财政、工会、农业、卫生、教育、计生、建设、司法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当前,要主动与计划生育部门联系,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经采取了措施,符合低保救济条件的困难对象要给予低保救济。(四)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读书救助制度。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特困群众“四难”问题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解决我省特困群众子女读书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没有建立城乡低保家庭子女读书救助制度的区,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抓紧研究建立城乡低保家庭子女读书救助制度,确保低保家庭子女享受九年义务教育,让低保家庭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入读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机会,让考上大专以上普通高等院校的低保家庭子女得到助学补助或国家助学贷款和其他助学措施的帮助,顺利完成教育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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