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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建设专责工作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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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建设专责工作小组的通知三水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快提升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办学实力和服务能力,建设全学段办学校区,成为特色鲜明、与佛山产业发展高度融合的高水平应用型高校,为佛山培养和聚集高端企业管理和科技金融人才,推动佛山现代服务业和相关产业创新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建设专责工作小组,组织实施省、市、区校共建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俞进副市长副组长:邓灿荣市政府副秘书长商学兵市教育局局长胡英三水区副区长成员:徐旭雁市教育局副局长陈光卿市编办副主任钟端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梁达明市科技局副局长钟永平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少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溟市国土规划局副局长李竟滦市商务局副局长许雪蘅市金融局副局长郭福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余凤英市住建管理局总工程师潘文升市旅游局副局长叶晖广东金融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李健鉴三水区教育局局长钱静瑜三水区财政局局长叶信标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局长林均恒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办事处主任工作小组不设实体机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发文,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商学兵同志兼任。二、职责分工(一)市教育局牵头,协调统筹负责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建设发展工作。根据佛山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市教育局牵头会三水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研究校区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根据佛山现代服务业和相关产业发展需求,发展重点学科、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学研合作。(二)市编办负责对校区在事业单位管理、法人治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政策支持。(三)市教育局牵头,会同三水区人民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制订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发展扶持政策,更好地推动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建设成果辐射带动全市现代服务业改革和相关产业发展。(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协调重点行业、骨干规模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项目,协调落实广东财经大学参与地方产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五)市科技局负责落实校区参与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措施,支持广东财经大学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平台,创建大学科技园。(六)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制订财政支持政策,落实财政支持资金,支持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发展。(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人才政策,做好人才引进服务工作,支持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人才引育工作。(八)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管委会负责对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开展相关产业人才培养、参与和开展校企合作项目、共建合作平台给予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九)市国土规划局、住建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在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规划设计、土地供应、施工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十)三水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区级对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建设各项支持政策和措施,全力支持校区全学段办学条件建设。落实完善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区周边配套设施和服务,协调校园建设相关手续。协同省、市有关部门和广东财经大学落实学科建设、中外合作办学、高层次人才和科研团队引育、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学科技园建设等各项建设任务。承担校区管理的地方职责。三、工作机制(一)根据推进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或与校方专责小组联合召开联席会议,重大问题由组长召集副组长和成员或与校方专责小组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一般性问题由副组长召集成员或与校方专责小组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二)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由市教育局印发并贯彻执行。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和共建工作职责分工具体落实。(三)建立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交流制度,包括统计数据、建设进度、相关规划和政策等共享,重要事项信息交换等。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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