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政策
发布部门:佛山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松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按《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文件的精神,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南海区狮山镇松岗二、工程名称:松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工程地址:狮山镇松岗山南村(水担落)三、资金来源:地方自筹四、工程规模: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量3万m3/d。五、施工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9月,计划2010年4月30日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六、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污水处理厂内的全部生产性建、构筑物及附属建筑物、土建、电气、通风及设备安装等。最终施工内容以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本次工程招标不包括外部供电(需供电部门验收)电气部分和自动控制系统的工程内容)。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八、投标资格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资质:(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3)、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屋建筑专业或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常驻现场,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其它人员要求: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至少各1名;6、近5年已成功完成过一项以上(含一项)2万m3/d或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要求已经投产运行)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和已经投产运行的证明);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8、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出席,拟派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并提交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以供核对,否则不接受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09年8月24日~2009年8月31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光盘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投标采购中心购买及领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时间:2009年8月25日~2009年8月31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投标采购中心(狮山俊景花园文化中路6号)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6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联系人: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