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樵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樵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政策
发布部门:佛山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佛山市南海樵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樵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按《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文件的精神,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樵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二、工程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樵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三、资金来源:地方自筹四、工程规模:一期的污水处理量2万吨/日,其中部分工程按5万吨/日实施。工程造价约2100万(由招标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供材料表》。)五、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7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2月,施工总工期21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六、招标范围:污水厂综合楼、门卫、变电所、道路、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沙池、进水计量井、CASS池、出水计量井、紫外线消毒渠、鼓风机房、进出水仪表小屋、空气计量井、储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及污泥堆棚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施工总承包。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八、投标资格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资质:(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3)、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屋建筑专业或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常驻现场,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其它人员要求: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至少各1名;6、近5年已成功完成过一项以上(含一项)2万m3/d或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要求已经投产运行)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和已经投产运行的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09年7月8日~2009年7月14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资料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代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600元(含电子版),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汇款帐号:501501040001456,收款人户名: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海逸支行,款项来源: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樵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招标文件费)。时间:2009年7月8日~2009年7月14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6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联系人: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