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正旺建材有限公司环保空心砖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
政策
发布部门: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潮州市正旺建材有限公司环保空心砖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根据潮州市正旺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潮州市环境保护局拟同意潮州市正旺建材有限公司环保空心砖生产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27日至8月2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联系电话及传真:0768-2181071通讯地址:潮州市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潮州市环境保护局监察科一、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潮州市正旺建材有限公司环保空心砖生产项目建设地点: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山后村石桂路中段围仔底西侧建设单位:潮州市正旺建材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潮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二、项目概况潮州市正旺建材有限公司环保空心砖生产项目位于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山后村石桂路中段围仔底西侧,总占地面积为2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300平方米,建设1条12m×150m移动隧道窑及相关配套。项目投产后年产环保空心砖4千万块。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11月10日经我局审批同意(批复文号潮环建〔2016〕67号)。2、项目生产过程中挤出机产生的挤压出水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3、窑炉废气经“双碱法”处理后,通过16m高的排气筒排放。4、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5、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次产品、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石膏、废渣均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6、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4.50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11.01吨/年,符合潮环建〔2016〕67号文:项目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71吨/年、11.75吨/年之内的要求。四、验收监测结论根据潮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的《潮州市正旺建材有限公司环保空心砖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字〔2017〕第006号),监测结果如下:(一)工况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项目日产约12.6~12.8万块标砖,生产负荷94.7~96.2%,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二)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窑炉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度为16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浓度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三)噪声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区标准的要求。(四)废水生产过程中挤出机产生的挤压出水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五)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次产品、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石膏、废渣均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六)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4.50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11.01吨/年,符合潮环建〔2016〕67号文:项目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71吨/年、11.75吨/年之内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