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企业优惠政策

广东潮州产业园区

广东潮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潮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潮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潮环罚字〔2018〕2号吴树辉(BOBALA酒吧经营者):住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溪区洲园黄厝前2横5号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2018年1月17日,我局环境监察人员对你在潮州市湘桥区枫春路柏嘉名庭11号铺面经营的BOBALA酒吧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经营的BOBALA酒吧建设项目未依法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正式投入经营。以上违法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检查相片等证据为凭。你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我局于2018年2月7日以《潮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潮环事告字〔2018〕2号)和《潮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潮环听告字〔2018〕2号)告知你陈述申辩权和听证申请权。你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书面申请。现我局已经审查终结。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你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必须到我局环境监察科(地址:潮州大道北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3楼;81709)办理缴款相关手续并到银行缴纳罚款。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者向潮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8年2月22日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