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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110kV梅林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

政策
发布部门: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潮州110kV梅林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的申请,潮州市环境保护局拟同意潮州110kV梅林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1日至9月27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联系电话及传真:0768-2181071通讯地址:潮州市凤新东路环境监控中心潮州市环境保护局监察科一、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潮州110kV梅林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目建设地点:站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省道S233旁线路: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潮州供电局验收调查单位: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二、项目概况110kV梅林输变电工程(主变容量(2×40)MVA,110kV出线2回,线路全长约6.101km,共28基塔)已在潮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号:潮项违备〔00040〕号)。潮州110kV梅林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由变电站和输电线路两部分组成。变电站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省道S233旁,现有40MVA主变压器2台,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20回,无功补偿容量2×4800kvar+2×5010kvar。本工程在原有站址预留位置上进行建设,拟增加50MVA主变压器1台,增加10kV出线10回,增加无功补偿容量2×5010kVar,并完善相关电气设备。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该项目于2014年9月28日经我局审批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和设计文件中对本工程均提出了比较全面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这些措施在工程实际建设和运营期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四、验收监测结论根据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编制的《潮州110kV梅林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调查结果如下:1、生态环境:潮州110kV梅林站在前期工程已按最终规模基本完善了土建部分,本期扩建工程仅增加一台主变,无需另外占地。本期工程没有再进行土方开挖等建筑工程,只需根据新增设备对土建基础作局部调整,因此本工程没有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变电站站内绿化面积为795m2,绿化率为30%。2、电磁环境:正常运行工况下,变电站站址四周边界及变电站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监测点电场强度为15~1058V/m,磁感应强度为0.08~0.48μT。站址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监测值均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及附录)(HJ/T24-1998)的推荐值(4kV/m和0.1mT)要求,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3、声环境:正常运行工况下,变电站厂界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站址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监测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4、水环境:本站属无人值班变电站,只有值守人员2人,产生的生活污水水量少、复杂程度低,现有的处理方式为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污泥定期清掏外运。5、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常规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旧设备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变压器油和废旧设备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交广州世洁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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