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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潮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等文件的目标要求和潮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较好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城市管理法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主要举措及成效(一)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1、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占用、迁改市政基础设施以及道路、绿地等审批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全程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开展审批工作,全面压缩办事时限。2、积极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高政府效能。我局配合潮州市政数局结合政务服务事项材料简化、流程优化等工作,提出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数据资源需求,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的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数据资源服务,减少办事人提交纸质材料及填写表单信息,提高政务办事效率。3、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省级专项资金由市住建局拨给我局共计800万元。其中我局转拨720万元给湘桥区市容环卫局,用于开展古城区生活垃圾示范区创建工作。剩余80万元用于《潮州市城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编制;定制和安装垃圾分类宣传亭;召开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会等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工作。(二)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法治保障水平。1、科学制定规章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紧扣市委高度重视、政府迫切需要、群众普遍关注的工作和问题,将规章立法建议项目和规范性文件制订列为我局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其中由我局负责起草的《潮州市城区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已列入潮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制定规章计划正式项目;另由我局起草的《潮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管理规定》也拟作为政府规章建议项目进行上报。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听取意见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今年我局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1个,与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个,正在送审规范性文件1个,主要涉及城市排水管理、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和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三个方面。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开展机构改革、妨碍公平竞争和民法典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对有必要继续实施或需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上报,确保行政管理制度的连续性。经清理评估,我局提出拟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拟修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的清理意见。(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决策质量实现新提高。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等各项程序和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和挖掘法律顾问的作用,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供法律建议,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落实公众参与机制。针对《潮州市城区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潮州市中心城区(主城区—凤泉湖组团)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潮州市临街建筑招牌广告设置规划指引》等文件和在市城区潮州大道泰安路口、潮州大道高级中学前、潮州大道奎元广场、潮州大道南较西路口、枫春路体育馆5个位置增设人行天桥等行业重大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3.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合法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局法制机构和常年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核意见,并对我局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事项履行内部审查机制,其中对未按要求听取公众意见或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通过审查,保障行政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能力水平。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将依法行政,提升行政能力作为加强机关工作建设的重要抓手,落实执法公示和执法全过程记录责任,健全法制审核机构,补齐法规队伍短板。今年我局通过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12件行政许可执法结果进行公示;湘桥执法分局对113件行政处罚案件执法结果进行公示;枫溪执法分局对24件行政处罚案件执法结果进行公示。2、规范强化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通过制订《潮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汇编》《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常用行政执法文书及填写说明(试行)》《市城管执法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违法建筑工作制度》,并对我局《城市管理制度汇编》《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制度汇编》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建立健全检查监督制度,规范执法程序,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努力提高案件质量。3、建立查处机制,保持高压,全力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为严厉制止和打击违法建设,形成“政府挂帅、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我局起草《潮州市查控违法建设联动机制》于7月14日经市政府正式印发。同时,按照省《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指导意见》和我市《违法建设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四清三停”的措施,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抢建多少、拆除多少”,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稳步消化存量违法建设。截至11月,我市违法建设治理量已达到159.19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面积42.7万平方米。4、开展专项整治,推动长效常治。一是开展市场、校园周边环境乱摆乱占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解决重、难点地段的乱摆乱占行为。今年来,我局共落实坐店经商25327宗次,整治流动摊贩52882宗次,清理(取缔)占道物品2558车次,立案处罚88宗。二是对管理区域内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秸秆落叶、运输车辆“扬撒滴漏”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截止目前,巡查制止露天焚烧行为534宗次,发现运输车辆“扬撒滴漏”172宗,处理27宗,行政处罚4宗。三是排查存在问题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的通知》中的具体要求,组织我局下属两个执法分局和饶平、潮安两县区摸查区域内存在问题隐患的户外广告,并鼓励业主对排查出来的破旧、存在安全隐患和不规范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更换、自拆或整改,对不予以配合或无法自行拆除的,将分类分组,逐步开展集中拆除。四是配合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发改局等有关单位,分别开展泥头车、货运行业乱象、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等的专项联合整治行动。5、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成立执法监督科,明确执法队伍的监督机构,强化执法过程的监督管理和评议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组织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并已取得行政执法证,新吸收的公务员也将安排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1、建立健全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机制。积极配合市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的专项检查,执行相关监督决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35件,并有2件主办件被列为人大代表重点建议,1件主办件被列为政协重点提案。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的力度和范围。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途径、程序和审核等环节的监管,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专项行动报道等多种方式,及时回应群众,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1、促进行政纷争有效化解。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按照“全过程协调、全方位调解”的工作理念,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2020年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其中1件经调解由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行政应诉案件2宗。2、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强信访事项的督促办理,妥善回应群众诉求和网民舆论,切实提升城管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截止目前,我局通过12345平台、潮州政府网和信访局共接收投诉建议1934件,均按要求及时办理;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受理案件17535件,结案16815件,结案率95.94%。(七)强化法治宣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1、抓好领导干部学法。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领导干部学法内容,突出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内容的党内法规学习教育。2、坚持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常态化。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安排,邀请法律顾问为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等各类法治教育培训,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运用学法考试系统开展2020年度民法典专题和年度学法考试。3、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基层执法人员为主要法制宣传队伍,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配合市司法局对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进行升级改造,充分运通官方网站等传媒,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八)加强组织保障和制度机制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落地。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党组会、办公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等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国家和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办理,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局中心工作中进行部署,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监督的职责。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印发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和督导,并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综上,虽然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强化细化,责任追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法治工作的开展程度还不够深入、细致;二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依法执政能力和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出现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四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造法治氛围。二、下一步工作措施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聚焦拆违治理、环境卫生、污水治理等民生堵点难点问题,严格依法行政行为,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制度机制保障。继续发挥好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考核评价,量化考核标准,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总结工作亮点。(二)持续推进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请示报告制度,全面履行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加紧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规则和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普法依法治理的组织保障和资金保障工作,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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