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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水务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人水和谐”理念,扎实做好各项水务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进新的台阶。现将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区水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今年以来,区水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召开党组中心组、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学习共计75次。二是坚持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根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举办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集体学习、专题辅导、线上自学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和全体机关干部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素养。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推动法治珠海建设的具体举措通过党组会、党学习小组和专题会的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局工作内容,坚持领导领读带学《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依法行政法治意识。同时专题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省委明确“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具体部署。激励全局干部职工大力弘扬“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一锤一锤接着敲、一件一件钉实钉牢。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区水务局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何啸逸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形成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各司其职、全员参与强化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与水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以纪律教育月为契机,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等工作,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充分利用“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及“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做到依法行政。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以及落实珠海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情况(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区水务局针对现有的权责事项进行梳理。根据2023年5月19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要求,区水务局下放镇街行政处罚权17项。现有425项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368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13项,其他权力12项。对权责事项的事实依据、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等要素发生变化的,区水务局已相应进行调整。二是扎实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放管服”改革,严格按照区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招投标及行政审批工作。同时根据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及“互联网+监管”要求,对本单位的拟上网事项办理深度进行确认和梳理,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2023年,区水务局联合属地镇街随机抽查17宗实施中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并利用斗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三是全面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区水务局共办理涉水行政审批160宗,均严格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的原则,扎实办好每一宗行政审批工作。积极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清理“奇葩证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杜绝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变相行政许可事项;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没有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出台规范性文件的流程,做好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提请审查、意见修改等工作,充分运用法制监督平台,按要求进行登记报备并公开等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做好“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按照要求在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坚持动态管理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其中,落实《斗门区水务局水务工程招投标定标工作指引(暂行)》《区水务局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工作指引(暂行)》规范区水务局水务工程定标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采购工作。三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是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启动、审议、公开和执行等具体步骤,落实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听证、向社会公布等相关制度。四是落实重大行政案件集体决策和备案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和《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公民处超过3000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超过3万元罚款、吊销许可证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区水务局通过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保证行政处罚正确、公正地实施,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严格按照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落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提升镇街执法效能。根据2023年5月19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交由镇街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公告》要求,区水务局加强联合执法的统筹协调,持续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2023年7月7日区水务局对各镇(街道)执法人员、水利所人员进行水行政执法培训,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加深执法人员对水法、防洪法的认识。对已移交的违法线索,区水务局执法人员主动与镇执法办对接,多次与镇执法办到现场进行联合执法,参与案件的重点环节,指导办案要点,协助进行技术论证。经区水务局执法人员检查,全区水事违法情况明显下降。2023年,区水务局持续强化7*24动态高压执法。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共131次,出动执法人员397人次、执法车辆149车次、执法船艇18航次,巡查距离3885千米。水事违法行为立案6宗,罚款63万元。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处罚结果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并明确公示包含行政相对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时间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目前,区水务局所有执法人员都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并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未通过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做出决定。同时按照涉水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珠海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清理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并运用法制监督平台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和辅助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证件申领工作。参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阳光执法,杜绝执法随意性。三是依托信息平台,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今年,区水务局启用“粤执法”平台,坚持行政检查及执法文书实现行政执法综合数据统一归集共享。同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充分利用日常检查、“928民生热线”“今日斗门”公众号“世界水日”“安全生产月”“宪法日”等宣传工作之机,以案释法广泛深入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四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重大执法决定,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珠海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部门网站对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涉及的事项进行全面公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以文字和音像相结合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同时对重大行政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并填写法制审核意见书,作为卷宗资料附卷留存。区水务局根据自身的职能,明确执法责任,重视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完善行政执法案卷、排查投诉举报事项,大力整治涉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将水政执法过程中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严格落实移送标准,保证了“两法衔接”高效运行。(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应诉职能。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努力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分析研读行政处罚法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新行政处罚法修改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严格贯彻执行行政应诉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应诉水平。重视应诉答辩、负责人出庭应诉、反馈落实司法建议、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各项工作,树立行政机关尊法守法的良好形象。同时发挥律师顾问作用,提供专业法律指导,降低行政起诉率和败诉率。(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的基础上,坚持实体程序并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将案卷评查制度纳入水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规划,逐步完善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的部门联动机制,使案卷评查制度在促进区水务局依法行政的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今年10月份区水务局组织参加学法考试79人,通过79人,通过率为100%。另一方面,将普法与执法监管有效结合,在进行日常监管和执法活动的职工,向企业和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水法律法规,为推动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贡献水务力量。(六)健全科学有效监督机制,确保权力有序运行一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和信访渠道。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门户网站邮箱、12345投诉热线等监督渠道,及时核查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年内通过信访维稳、12345投诉热线、随手拍投诉事件,今年以来,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河涌、水浸黑点等问题解决率100%,群众满意度达100%。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和提案。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听取各级部门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以及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三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七天双公示”制度,落实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2023年,区水务局共公示政务动态32条,通知公告138条,办事指南1条,部门文件(水法律法规)3条、年度部门预算决算3条,行政处罚11条。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区水务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我局没有专职法制审核人员,法制审核力量主要依靠第三方律师顾问,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发展下的工作要求。三是水务机制创新有待加强,对于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创新水务管理,融合“法治”与“人治”理念,仍需不断探索。四是部门决策科学化水平有待提升,对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缺乏系统充分评估,在决策执行过程中未能及时预警和应对风险。五是依法执政能力和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一是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联合各镇(街)及其他相关部门多层次、全方位大力开展推进法治建设宣传工作,开展“进广场”“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居”系列宣传活动,运用实例向大众做普法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通过充分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三是定期开展执法培训及案卷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纠正。在执法事项下放初期,区水务局安排水政执法股组织不定期培训,并安排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前往镇(街)综合执法办答疑解惑。镇(街)在办理水事案件时,如有问题,可第一时间联系挂点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将全力配合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日常执法工作进入正轨后,对于疑难问题有针对性的列出解决方案,并赴镇(街)开展指导工作。特此报告。珠海市斗门区水务局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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