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总体部署,围绕年度海洋与渔业工作目标,主动深化制度改革,厘清职责权限,强化政务服务,逐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体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一、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亲自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将其与我局年度工作相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带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二、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结合《潮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我局工作实际,编制修订了《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决策程序(试行)》、《市海洋与渔业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试行)》、《市海洋与渔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行政决策的质量和公信力。三、践行“放管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认真梳理审批事项。2017年我局梳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14项,取消2项;其中承接上级下放的事项3项。(二)加强审批服务力度。成立了由局长任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任委员的“三审”委员会,制定了《潮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项目用海审核审查内部流程》,严格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核审批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审批、科学审批、集体审批。(三)推进行政审批标准。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公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潮府〔2017〕54号)最新公布的审批目录,及时更新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公开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所需资料、权力流程和承诺工作日等,让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一)规范执法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我局持有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广东省行政执法证24人,持有国家海洋局颁发的海洋执法督察证6人。(二)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年度军事训练,培养执法队伍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三)抓好执法督察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执法督察暂行规定,加强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监管,规范和制约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营造依法行政、高效便民的工作环境。(四)加强海洋与渔业执法监管。今年来,渔政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727人次,检查渔船274艘次,市级依法处罚涉嫌非法电鱼违法案件4宗,指导饶平县查办违法案件6宗。海监执法年度共检查用海项目21个次,海岛65个次,指导饶平县查处非法开采海砂案件1宗,违法围填海立案5宗,结案1宗。一年来,我局执法人员均能依法执法,没有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没有发生执法人员或执法活动被群众投诉的事件,没有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按照《潮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和《潮州市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上级法规政策为准绳,以实际工作为依据,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6月份,我局根据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精神拟订了《潮安北部万亩淡水养殖示范区上规模养殖大户市级资金奖励办法(试行)》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7月份报市法制局进行前置审核并通过(潮法规审〔2017〕10号),8月份正式印发《潮安北部万亩淡水养殖示范区上规模养殖大户市级奖励资金使用办法》(潮海渔〔2017〕57号),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布。10月份,我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该办法进行政策解读,并将解读文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认真抓好《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共同抓好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主体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管理好全局干部。(二)做好人大建议办理。今年,我局牵头潮安县政府办理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5号代表建议《关于建设潮安北部万亩无公害淡水养殖示范区的建议》。为保障和推进建议落实,我局牵头成立推进潮安北部万亩淡水养殖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制订了《推进潮安北部万亩淡水养殖示范区建设2017年度工作方案》,在整合资源优势、解决难点问题、推动提质升效上下功夫,全力推动北部万亩淡水示范区建设。6月我局牵头将办理情况向人大代表汇报,得到代表的肯定,并获得“满意”的答复。(三)依法调查处理投诉举报问题。我局坚持把“时时服务群众、事事方便群众、处处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指导思想贯穿于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市政府网站、“12345”投诉平台的咨询件、投诉件的答复。今年来,我局累计受理网站留言1条,12345平台投诉2件,转办信访件1件;职责范围内没有出现到市、省、京和非正常集体上访的情况。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公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今年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50条。八、全面提升法治思维的工作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印发2017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全体干部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局职能工作有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使全体干部同志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循法治要求,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海洋与渔业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九、存在不足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经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海洋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明显不足,硬件建设、生态修复、法规宣传等投入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存在依法依规审批用海意识不强,群众依法用海和保护环境观念淡薄,执法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将在下一阶段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十、2018年工作意见新的一年,我局将继续努力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全力推进海洋渔业各项工作。(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继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之以恒地把加强党的建设推向深入。继续加强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形成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以国家海洋督察为契机提升管理。借助此次海洋督察的契机,不断健全完善海洋环境管理工作、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海洋执法管理,全面提升海洋综合管理的科学化管理水平。(三)加强重大用海项目的服务管理。着力提升重大用海项目服务水平,积极争取上级海洋主管部门的支持,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的用海审批进度。(四)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进西澳岛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建设,做好“蓝色海湾”申报资料编制工作,搞好美丽海湾规划建设工作。(五)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发展。抓好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进潮安北部万亩淡水养殖示范区建设。抓好渔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渔港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提高渔港防灾抗灾能力,促进渔业生产和渔区经济发展。(六)加强海洋与渔业执法监管。加强海洋执法监察,认真落实“三巡”制度,及时查处违法用海行为;加强渔政执法巡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捕捞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