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急围绕市委《潮州市2016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市政府《潮州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利运行,严格依法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海洋与渔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切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一)领导重视。我局班子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就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局分管领导按各自分管工作具体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将其作为统领全市海洋与渔业事务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融入到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不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及时予以解决,有力地保障和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健全机构。根据我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补充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建立健全局主要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单位)负责人落实抓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三)完善制度。修编印发《潮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度汇编》,完善和新增行政执法制度等八项制度,严格机关的行政和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和执法程序,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进一步强化了海洋与渔业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二、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开好海洋渔业“十三五”首局。(一)全面提升海域综合管理水平和海洋环境保护能力。一是重大项目的用海申请取得突破性进展。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复工)工程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证;潮州港公用航道工程项目用海已通过市政府审批;潮州港亚太燃油公共码头项目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呈报省政府批准海域使用权。二是强化海洋综合规划和统筹发展。(1)保障我市发展海洋经济的岸线空间。在修编《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中,我局积极争取,对我市大陆自然岸线保护岸段和海岛保护岸段进行调整,为我市未来海洋经济发展预留一定的空间。(2)争取省用海管控指标支持。针对我市围填海管控指标难以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的实际,积极寻求省局支持,得到省局对我市“十三五”期间涉及的国家、省重点项目将予以用海指标支持的承诺。(3)开展海湾资源调查和科学规划工作。为掌握我市主要海湾的资源环境情况现状和存在问题,为未来海湾开发利用提供参考建议,我局组织完成编制《潮州市海湾资源环境分析和开发建议》。三是积极推进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柘林湾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西澳岛生态修复项目现已完成前期勘察设计招投标和前期勘察工作。四是加强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监测。按期按质完成入海排污口、近岸海水、重点养殖区等各项监测任务,跟踪监测归湖特大桥建设对韩江花鳗鲡自然保护区环境影响,加强指导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二)加快发展现代渔业。一是推进潮安北部万亩淡水养殖示范区建设。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任务及目标,积极推进实施;加强宣传培训,指导养殖户科学养殖,提高水产品生产水平;引导示范区整合有关政策资金,完善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日常水产品抽检,加强重要节假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是扶持我市海洋渔业科技和渔业产业化项目发展。联合市财政局制订了市海洋渔业科技和渔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经专家评审确定扶持项目。目前各项目进展顺利,项目单位均能按批准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四是加快渔港标准化建设。争取省级渔港抢险维护资金,用于三百门渔港、海山渔港和柘林渔港的加固、维修。五是认真做好渔业油补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做好2015-2019年我市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跟进、督促各县区2014年度柴油补助发放工作。(三)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与县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签订《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在重要时段联合市、县、镇三级力量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辖区内的渔港、渔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受检对象做出整改,并向其重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其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严把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关。加大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的检查力度,对渔船、船用产品的操作规程进行排查、整治,提升渔船安全状况。目前,全市渔船均按省级要求完成无源电子标签、AIS终端等各种安全设施的配备。四是全力加强防台等应急工作。积极做好“莫兰蒂”、“鲇鱼”等台风的防御工作,认真督导县区落实渔业防台“两个100%”,切实保障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来,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四)加强海洋与渔业执法监管。一是加大渔政执法力度。为维护好韩江和饶平沿海渔业正常生产秩序,市渔政支队联合基层执法队伍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集中队伍力量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电、毒、炸”和违反休渔制度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海域使用管理执法。加强海监“三巡”执法力度,敦促业主依法用海;加大海岛执法巡查,打击破坏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港池疏浚物倾废情况、围填海项目的海洋环境情况和海砂开采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作业;牵头组织开展巡查打击海上倾倒垃圾专项行动和联合多部门开展海(河)砂流向排查整治联合执法行动,防止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和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三、树立培养法治思维,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执行干部学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印发2016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全体干部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局职能工作有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使全体干部同志学好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认真抓好《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共同抓好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主体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管理好全局干部。要求全局干部同志要树立法治思维,正确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在促进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和管理海洋与渔业事务中体现法治思想,在维护渔民群众利用中彰显法治理念,在维护海洋与渔业权益中树立法治权威,在海洋与渔业领域改革实践中坚守法治底线。(三)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年度军事训练,培养执法队伍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进一步提高队伍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执法督察暂行规定,加强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监管,规范和制约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营造依法行政、高效便民的工作环境。一年来,我局执法人员均能依法执法,没有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没有发生执法人员或执法活动被群众投诉的事件,没有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四、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决策程序机制。(一)建立健全决策程序机制。结合《潮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我局工作实际,编制修订了《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决策程序(试行)》、《市海洋与渔业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试行)》、《市海洋与渔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试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坚持依法决策,做好海洋规划编制工作。一是编制《潮州市海洋经济与现代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局抓住《潮州市海洋经济与现代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列为全市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的契机,认真组织完成编制《规划》。二是编制《潮州市海洋功能区划》。该《区划》于2015年5月26日通过了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已上报省政府审批。今年10月《区划》已获省政府批准同意。(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同时严格按照《潮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和《潮州市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上级法规政策为准绳,以实际工作为依据,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五、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一)规范审批行为。制作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标明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所需资料、权力流程和承诺工作日等,张贴在各业务科室门前,让上门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二)优化服务深度。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以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为出发点,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全面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深度,目前我局审批事项中3级深度的事项比例已达93.33%。(三)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编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和《市府办关于印发〈潮州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我局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已编制完成上报市编办审批。六、接受外部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做好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工作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我市海洋与渔业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制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严格审核对外公开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有效。二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信息种类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方法方式。三是利用市政府公众网等平台,对我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和更新。(二)做好政协提案办理。今年,我局协办政协第50号提案《关于饶平海水养殖业转型升级之建议》。为办理好提案,我局成立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步步推进,圆满完成提案办理工作任务。8月底,我局就提案办理过程和取得成效答复提案人,得到提案人满意答复。(三)严谨处理信访问题。在处理信访问题时,我局坚持把“时时服务群众、事事方便群众、处处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指导思想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对每一宗信访件,都由局主要领导过问,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科室认真调研办理,按要求在限定时间内予以办结。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