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四季度~2011年第三季度镇级道路养管工程招标公告
政策
发布部门:佛山市政府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09年第四季度~2011年第三季度镇级道路养管工程,已由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立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为了更好地执行《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文件,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府二楼二、工程名称:2009年第四季度~2011年第三季度镇级道路养管工程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辖区内三、资金来源:财政划拨四、项目规模:本工程为丹灶镇级道路的日常养管工作(工程量见附表二:丹灶镇镇级养管道路汇总表)。五、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第四季度初,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第三季度底,工期要求为2年。(实际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六、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八、投标资格条件:1.具备相应工程营业范围的独立法人。2.具有类似施工经验的自然人。(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2009年9月9日至2009年9月1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十、索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统一在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府二楼211室免费索取,投标人索取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但需自带U盘。时间:2009年9月9日~2009年9月11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丹灶镇规划建设办公室444525联系人:陈国政十一、递交投标文件1、须携带证明材料:企业法人须携带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等证明的原件备查。自然人须携带证明材料:投标人身份证加签署名的复印件(原件备查)、类似施工业绩合同或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资格审查材料需用文件袋装好,在文件袋封面写上投标单位或个人名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9月16日上午9:00-9:30,迟到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所有资料)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自然人须亲自出席开标会议。)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府210会议室3、开标时间:在2009年9月16日上午9:30,在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府210会议室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政府二楼邮政编码:528216